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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飞岚月的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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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肉叉烧包的秘密》


  文:飞岚月

  我爷爷是江湖闻名的神偷,轻功独步天下,只要他想偷的东西,没有偷不到的。皇帝的内裤,皇后的胸罩,曾被他拿在武林大会上公开拍卖。皇帝一怒之下大兵压境,爷爷早已消失不知去向。我爹却瞧不起小偷行当,拒绝继承爷爷偷盗事业,改行跟我外公做了一名奸商,坑遍世人是他的终极梦想。
  “爹,什么叫奸商?”
  “奸商就是将一棵白菜卖出黄金的价钱!”
  我兴冲冲抱着一棵白菜上街,非逼别人当黄金买,结果被人踹倒在地,揍了满嘴血,那年我五岁。
  爷爷和爹爹抢着传授他们绝学给我,将我当成一口水缸,使劲往里灌水,在二位长辈辛勤教导下,一个夜里做贼,白天经商的惊世奇才轰然诞生。
  我以为自己会在偷界商界大放异彩,谁知一夕之间命运逆转,爹爹无意中发现,娘亲竟是黑道有名的杀手团团长,气的当场吐血三升。娘亲秘密被识破,开始明目张胆杀人,并且下定决心把我培养成江湖一流杀手。
  三面楚歌,互不相让。
  我陷入矛盾,究竟该继承谁的衣钵?娘亲想了个主意,让我抓阄决定命运,抓到什么就是什么。爹爹与爷爷欣然同意。娘亲做好阄,我不负她望抓了个杀。爷爷与爹爹纵然心有不甘只能垂头认命。
  后来我才知道,三个纸团写的都是杀,娘亲喝醉酒时无意中透露给我的。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一个道理,女人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动物,尤其越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娘亲借口厌倦杀手生涯,早早把大旗交到我手中,自己则云游四海去了。
  其实比起杀人,我更喜欢坑人,爹爹用白菜换黄金的招术已被我研究熟透,可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在京城开了家酒店,一边坑人一边杀人。
  我独创的龙肉叉烧包举国闻名。总统套房一杯普通白开水,卖到五十纹银。世上怕死的人太多,我说那是长命百岁的圣水,前来住店的客人络绎不绝。房价每天一小涨,三天一大涨,坑死人不偿命。
  “花花,明天的肉馅够吗?”
  花花是我媳妇,两眼上翻一嘴暴牙,嘴唇裂到了腮边,满脸尽见黄褐斑,脑袋只长着几根稀稀拉拉黄毛,好比干涸的盆地。爹爹既然娶了江湖第一美女,我为什么不能娶江湖第一丑人?丑妻是个宝,扔在哪里皆放心,关健时刻还是一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利器。
  曾经与敌打斗,危急当头,花花“唰”的拉下面罩,将对面武林高手活活吓死,临死那句“有有有,有外星猿入侵……”还没说完便一命呜呼。
  “不够了。”
  花花翻着白眼,严重裂开的唇漏出一串口水。
  我停下拨算珠的手,目光下意识瞟向大厅西北角,一个胖子正奋力撕咬手中叫化鸡,桌上全是鸡骨头,已经有三只鸡被他消灭掉了。
  花花轻笑:“就他?”
  我耳边传来屠刀划过胖子肌肤时,发出的咝咝声,启唇,溢出一声低低叹息,“花花,爷不想杀人,可爷要是不杀人又对不起雇主,明天的肉馅也没有着落,那些慕名远道来的食客,吃不着叉烧包该是多么失望,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哪!”
  花花柔声安慰:“爷,杀人不是你的错,有错的是递刀给你的人,爷就是太善良了。”
  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花花,你真是我的知已,由于你的鼓劢,我才能理直气壮让他们成为刀下亡灵,创造出美名远扬的纯龙肉叉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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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O(∩_∩)O哈哈哈~  这个这个
一边坑人一边杀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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