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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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一面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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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气虽然很冷,但海并未结冻。
我喜欢海,喜欢海的旷远,喜欢海的广博。更喜欢看海的感觉。
海,首先喜欢的是她送给人的一股清新。迎着海风走近海,立于海边,极目远眺,为自己打开一个广阔的视野,茫茫碧水间,海与天对接,空旷与浩远的气势,容不下一丝世俗气味,也就没了城市的喧嚣。
夏日看海时,衣服轻薄,海风鼓动着衣襟,体验的是轻爽,而在冬日,阳光撒于海面,波光涌动,海风轻拂,海面对太阳反射。竟很意外地觉得太阳并不是那么灼目,望着金色的海面,心头升腾着一丝温暖。
偶尔的,海面上还会有飞鸟单飞。从来没有看过沙鸥翔集,也不知道那将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单飞的水鸟在清风海面间滑翔,更让我觉得那时空是那样的苍茫旷远。
来时的路上,看到了海岸间停着一排破旧的船,冬季应该是渔民休闲的时候了吧,但忽然间,远远的海心,似乎架起了一叶扁舟,那是本地渔民的小木船吧。拢住目光看,船儿而并不是有浆橹的那种,听以前渔民们说,他们都是在自己的木舟中改装上了电机,科技捕渔能让渔民们少费很多辛苦,就能在海间打捞到生活的甜蜜与幸福。
观海莫如听海,听海贵在听潮,来看海的时候并不是涨潮的佳期,但海潮还是一阵阵地向岸涌动着,一次次地泛起细腻的白沫。单调的声响在心绪烦燥的时候是种噪声,而在这地广人稀的广境里,却能成为了独思人耳畔优美的律动。
站得久了,渐渐有了凉意。海风渐渐大了。顺着海边慢慢地走。踏着松软的沙滩,心中觉得空灵。没有目的,不去想什么,只是顺着海向前走。沙滩上,仅留下自己两行清晰的脚印。
走累了,蹲下身,用手轻轻地抚着沙,握住一把,再轻轻地让它从指间滑过,悄无声息的,那软滑的感觉,真如这岁月静静的流淌。沙中现出一颗贝壳,上面还沁着水珠,用两指轻捏,对准着黄的太阳照着,晶莹剔透,一颗鹅卵石静静地躺在细沙中,海潮磨平了它的梭角,所以从海底被海潮卷上来的它才能和细沙这样和平相处。可能是从海底来的缘故吧,摸着鹅卵石,感觉到沁骨的冰凉。以前听人说过,说鹅卵石是海的眼泪,握着它,似乎真的能从这丝冷意间抓住那海的神韵,海的精髓。
登高能望远,望海在高处更好。远远的,那一个小山头。走过去,爬上山头。立于岩上。更显豁达。从这个山头,不仅看到了海,看到了新崛起的城,看到了山脚渔家升起的炊烟。对着眼前的景,临海凭风,又长吁一声,自己是不知道声音能传多远的,但心里却总是告诉自己,这片汪洋正承接着我的心绪,吐纳着我的悲欢。似乎从这一声长吁,就从现实走向了远古,从远古又走向未来。
冬日到海边,独自来观海。海永远不冻,心永远不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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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车何草草
独唱后庭花
玉座谁为主
徒悲张丽华
--玉树后庭花·张祜

建康古城,旌旗烈烈。到处飘扬着隋国的旗号。金碧辉煌的朱雀门,城楼上站满了彪悍的北国汉子。这里往日的高贵威严,在今天却显现出从未有过的卑琐。"王气在斯"、被誉为牢不可破的石头城,如今却被敌兵势如破竹的打开,笼罩着层层杀气。
就是一直确信身笼王气的这个皇上,曾对我恩庞有加的男人。如今也成了人家的阶下囚。因为他的败北,我与龚孔两位贵妃被隋国的将士临时关押在以前陈国大臣们上朝的左朝房内。看押着我们的几个士兵,神情木然地看着我们。那木然让我读不懂,那目光里究竟是什么?是一种无奈,是一种愤恨,还是一种取得胜利后的即将解脱的隐约喜悦?
我抬起头,望向窗外。窗外阴沉的天空压抑着我的情绪。我心跳得厉害,为我的被俘,为我今日未卜的命运。
如果在以往。无论是什么样的天气。我都不会心存不快。也不会象今天这样。因为有一个爱我的男人,他时刻都在用他至高无上的皇权呵护我。我本是一歌妓,没有高贵的出身。但我有欲,无不得。有念,无不成。只是因为美貌,我就征服了这陈国最有权力的男人,也因此赢得了至高无上的富贵。
他对我百依百顺,对我不吝珍馐。因为好奇,他时常带我一起上朝。我坐在他的膝上,听着大臣们的建言献策,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很好玩。只为我喜欢。这种上朝方式,也成了陈国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律。我喜欢唱歌,他就为我招幕好多的乐工,为我伴奏。还专门为我做一首《玉树后庭花》:"丽宇芳林对高阁,新装艳质本倾城;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含态笑相迎。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于是,光照殿前,歌喉轻啭,唱醉春秋,临春阁内,日日笙歌,夜夜琴瑟相和。
我一直庆幸,庆幸我虽出身微贱,却能遇上一个如意郎君。我倾国倾城,他多才多艺。我真的希望就这样一直相伴终老。谁知道我这种想法真的仅仅是一种梦想。朝为清露夕随风。春花凋落付水东。正当我还在和我的男人用丝弦淡酒唱念着我们的爱情的时候,北方的隋朝终于冲过天险。冲破朱雀门。我们那至高无上的皇上手足无措,拉着我和龚孔二妃躲进了景阳井中。
当我们四人蜷缩在井中的时候,拥挤得很。甚至没有容足之地。那个每天承诺与我终老,无限宝贵的男人,竟也这样胆小地倚在我的身肩头颤抖。我的心冷如冰。一阵叫骂过后,石头至上而下砸了下来,我身边的男人首先求饶了。于是我们四人坐着箩筐,被拉上井。在那种情形下即使想做一辈子井底之蛙,都成了一种幻想。
左朝房里来个小校。告诉看押我们的士兵,晋王有令,要带张丽华候审。我被押到了隋国王子晋王杨广的大帐。杨广色迷迷地说,对你对垂涎已久。于是我的一切都暴露给他了。
接下来,杨广号令全营,欲纳我为妾。
再后来,太尉高颍向杨广进言:张丽华乃红颜祸水。害陈国亡国,这样的女人不能留,只能杀。
朱雀门前,我被推上断头台,一群男人围观我如何被砍头,其中有一个是我的男人,他是前任陈国的国君。另一个是霸占过我的男人。他是占有陈国的人,是这片土地的未来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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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间有虎要杀,不杀难以净天下!
     江湖上都知道我的名字,我叫八指神丐。比洪七少了一指,因为很小很小的时候比较贪吃,在向人要饭的时候,惹了主顾生气,砍掉了我两指以示警戒。 我是乞丐,我没有什么资本。一枝手杖、一个破钵是我的全部家当。我习惯于起身就走,倒下就睡,也从来没有洗漱的习惯,只是偶尔在雨天淋一淋雨。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一身脏污地在走,乞丐都是这样。 我习惯云游,游历名山大川,优美的风景给我要饭这枯燥的生活平添很多乐趣。我知道有很多人不愿意与我同行,他们甚至避开我,是怕我影响了他们游玩的兴致。但我不以人家用什么的眼光看我而影响自己的心情,也不地因此改变自己的行径。
    我是个乞丐,通俗点说,就是要饭的,我走到哪要到哪,只要我肯伸手,我就可以有饭吃。 我比较有名,是因我手里拄着的那条手杖,我说它是手杖,但世人都说它应该叫做打狗棒。因为有的人家不愿意给我们这种要饭的饭吃时就会放狗来咬,那时“手杖”就有了它的用处了。叫打狗棒也好,叫手杖也好,这都是和我一样俗不可耐的人才叫的,武林中稍有些名气的人都不这么叫它,而是叫它“打虎棒”。其实也没什么的,不过就是我曾用它打死过一只没于草丛中的虎。虎会伤人,出于自卫,我不得不打死它,就这样,我也研习成了一种绝技---打虎棒法。 说句实在的,我挺喜欢打虎的,很刺激。但也有别的原因。我本身是个要饭的,我可不希望有更多的人因为被虎所伤或因此流离失所,成了象我这样要饭的。那我只有棒杀老虎以天下。就这样,除了我每天要饭之外,我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打虎。见虎就打,就虎就杀。 后来,流浪惯了南方的我,又到北方溜达。我一下了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儿不同于南方的秀美,很有一种粗犷的感觉。我也满喜欢这儿的人的,他们都很豪爽,什么事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都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我也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过我喝的酒和我吃的肉都是别人施给我钱,我用这钱换来的。我吃得很香,很过瘾。我也看到过很多人喝酒吃肉,他们都是用自己的双手挣钱来吃喝。我也挺赞同他们的。只是我干不来别的,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来吃喝。但我最看不惯那种既不能用双手挣钱,又不肯象我一样伸手的人。他们就靠着压榨别人的血汗吃喝。更可恶的是,他们在吃喝的时候还要流露出一种不屑一顾、洋洋得意的表情。对这种人我会狠狠地教训他们。而且是严惩,甚至我会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我在北方就听说了有这种人,而且我让他们消失了。 他们都居住在漠北,号称“漠北三虎” “漠北三虎”叫漠中林,漠中火,漠中烟。分别住在三个叫“旭日庄”、“烈日庄”、“落日庄”三个沙漠中的小型绿洲里(林,木也,可生火,火生烟,烟化尘土化入大漠之中,这是他们的宿命)他们自筑城垣,截杀路人,各自为霸。 我告诉自己,八指啊八指,这次你可要有虎杀了,而且还能有酒肉吃。于是我身背一袋水,又塞了几个要来的馒头就踏上了千里大漠 。
     大漠的景色可真美,一望无际,茫茫一片,置身于这种境遇,感觉着天宽地迥,心情特别的舒畅。我更高兴的是我的棒子又将有用武之地了。 三天后,我来到了“旭日庄”的附近,第一只虎出现了。 漠如林带着几个把我截住了。他是个大个子,边鬓络腮的大胡子显得更粗悍。我不屑地看着我,嘴里嘟囔着:“今天真倒霉,看见这么个主儿,有什么可截的?” 我向着他呲呲牙,“有截的,至少我还有身脏肉呢!” “该死的鬼,我就杀了你” 他如恶狼般扑上来,和我打斗起来。我笑呵呵的,我看得出来,他惊讶于我的武艺。就在他吃惊得还没回过神儿的时候,我的打虎棒打中他的头。 我没有要他的尸体,我告诉他的那几个仆人把他的尸体抬走,抬去见他的二哥吧。于是我进了旭日庄,旭日庄里的人都跑了,我在这荒芜的村落里捡到很多好东西。
    又走了两天路,我来到了烈日庄的附近,我被第二只虎截住。 烈日庄的头目是漠如林的二哥漠如火,他长得豹头环眼,脾气也大得很。他暴跳如雷非要杀了我,说不杀我不足以解其恨,是我杀了他三弟。我只是喃喃地对他说:我想喝酒,我想吃肉。 我们交手了,结局和他弟弟一样,他的尸体被他的手下抬走去见他大哥了。我进了烈日庄,在那里饱餐一顿。我告诉我自己我上瘾了。
    我继续走了三天,到了落日庄。落日庄的庄门紧闭着。我有些意外,但我还是进了庄子。如我所料,我被第三只虎和他带的一群狼团团围在了庄内。 我笑着说:庄主,老乞丐千里迢迢赶来讨酒喝! 漠如烟愤愤狂吼:老花子,你连杀我两个兄弟,毁我两个庄子,我和你不共戴天 我晃晃脑袋答道:庄主啊,老花子最近真得很嘴馋。我想喝酒,我想吃肉,不过在你兄弟那都吃过了,这次我要喝虎血酒,吃你虎肉。 漠如烟疯狂了,大喝:老花子,从没人过去过我的落日庄,这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我使劲全身的解数战恶敌。力斗一虎群狼。最后我用了一招平生绝学“亢龙反悔”,结果了漠如烟的性命。 漠北三虎都被我一一击破了虎头,至此,漠北太平矣。
    因为我力克三虎,人们又是送号,又是神传,说我够个剑客。人们都送我个绰号叫“八指剑丐”。我对此付之一笑。什么剑丐,我只是个要饭的花子,我本不想杀人,但有些人是要你非杀不可的。我也是杀了人,只不过是杀了该杀的人。 我又象以往一样生活了,拿着我的破钵伸手要饭,拄着我的手杖云游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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