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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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满天星

[试杀帖] 浅云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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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菊她说
从我小时候爸妈就离婚了,爸爸很快找了一个女人同居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小我十二岁的弟弟。我跟妈过,妈一个人怕我受委屈就没有再嫁人。爸是工厂锅炉厂的工人,从跟妈离婚之后再也没回来看过我,奶奶也不待见我,街上见了也不搭理我。我就当她跟爸都死了。过年过节也不去磕头。我姥姥死得早,舅看不起妈,说妈带着拖油瓶,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跟妈相依为命。
十五岁之前我一直在弟子小学读书,我每次成绩考得都不错给妈长脸,十五岁妈下岗了,我考上了重点。但是弟子小学只到初中,没有高中。从那时候开始世界就变得灰暗了。妈要养我,但是又下岗了,没有什么技术,也没有什么门路。那时候每天妈做一个肉菜,每次我回家她都说已经吃过了,给我留的。我知道她其实没吃,我也就吃几口,说不爱吃,说有作业呢。那时候妈每天愁的睡不着觉。我睡觉轻,妈每天晚上都翻来覆去的叹息。后来妈晚上常出去。我偷偷跟踪过一两次,她每天晚上偷着去捡破烂,骑着三轮车到郊区卖掉,这么攒着钱供我。我在门后面每天等妈回来,我没哭,但是我得孝敬妈。
我考上大学,不想读了。妈一个人多苦啊。我想去上班,帮妈减轻点负担,但是妈不同意,她说我好好读书才有出息。在妈的坚持下我又接着去长沙读书了。我读的是湘潭大学中文系,妈说我有出息。大学里我一直半工半读,这样妈就能轻松点了。我英语好,后来就坚持在英语角交流,我觉得多学点英语总没错。那两年正好改革开放,很多外企都进国内了。我毕业就凭着一口流利的外语找到一份好工作。三千呢。当时家里很多人的工资还不够八百块钱,妈高兴坏了。
我工作很辛苦,常常加班,刚毕业吃点苦不怕啥,咬着牙一个月一个月就过去了。我每个月都给妈打一千块钱。我给妈说别累着了,自己想吃点啥买点啥。妈每次收到钱都跑收发室里打电话,嗓门很大,街坊四邻都能听见,他们都说我给妈长脸。那天我给妈打电话,收发室的大爷去喊我妈,大妈给我聊天,她说我爸去找过妈,说是我寄回家的钱他也要一半。我听说了以后连假都没请直接坐火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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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闲来无事,找来83版射雕来看,索性也就随意调侃一下。
  
  郭靖and黄蓉——为爱心动
  
  刚开始看《射雕英雄传》的时候,一直感觉郭靖配不上黄蓉。呆呆傻傻,没有武功,到处烂好人,一派天真烂漫全世界皆是好人好事不能明辨是非的不成熟世界观。黄蓉呢?聪明伶俐机灵可爱,看看人家那气派,衣服必须是瑞蚨祥的,鞋子必须是手工纳鞋底,全球限量版,独此一双,别无二家。关于吃饭,随便张口说出来那都是五星级酒店才能做出来的气派。
  
  现在一想,好像也不全是这么一回事儿。
  
  先说郭靖的身份,蒙古国的驸马啊。官方认证大v哟亲。那时候蒙古相当于今天的美国吧?不应该甩出美国几条街来。对,比美国厉害多了。这身份,要换现在,出国必须专机,接待必须副总理啊。再看看郭靖的身家,当时大汗送了十斤黄金。天,十斤黄金是什么概念?前几天看到一个好朋友的签名说:来世让我做个有钱人吧,就是特俗那种。还有人常常做梦说:让钱砸死我吧。亲,就是郭靖这种状态,足足可以砸死你。
  
  我们不妨粗略换算一下,以下内容为杜撰醋算,不得用作科学研究。特此声明。
  
  那时候一斤等于十六两吧?十斤=一百六十两。一两黄金好像是等于十两白银?那就大约是一千六十两白银啊。我想想,《水浒传》里交易基本是白银为单位吧?《红楼梦》里凤姐送给刘姥姥的也不过是二十两银子,嗯,够庄稼人过一年了。当然,这些权作参考。只是说明郭靖闯荡江湖的时候还是很有资本的。
  
  黄蓉呢?爹地是江湖五大高手,但是毕竟不是官方认证的。你看所谓江湖正道怎样评论?“黄老邪”。嗯,虽然有个岛,但充其量不过是可以不爽了随便杀杀奴隶罢了,从历史角度讲,黄老邪和黄蓉过着奴隶社会的生活,郭靖好歹在蒙古国也是半封建半奴隶社会,从进化上讲,郭靖又不好意思领先了一步。
  
  这俩人为什么走到一起了呢?
  
  正常逻辑思考,黄蓉作为小家碧玉的桃花岛公主根本也不缺钱,啊,不对,奴隶社会应该不是喊公主。喊什么不重要了,总之就是这个身份吧。郭靖作为蒙古国金刀驸马,前程一片大好,人家从小就拿了绿卡,出来只是到“江南水乡温柔乡”里旅游散心,顺便完成历史既定任务,我想,我们走到一起,还是因为爱情吧。
  
  黄蓉心里想,虽然你很傻,但是你的心里眼里梦里只有我。你穿着全国限量版手工貂皮大衣,但是你说给我就给我了,眉毛都没眨,吃个饭,一不留神两间房子就没了,可是你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哦,还有你骑着小红马,我虽然看不出牌子来,但是想来不是兰博基尼就是迈巴赫。我命中的王子,你就这样来了,来带我走,我怎么能不爱你呢?
  
  郭靖心里想,虽然你很坏,但是你的心里眼里梦里都对我好。虽然你很美,但是你的美不是罪。哦,刁蛮任性不讲理?这有什么。只是为爱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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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 于 2014-6-13 21:55 编辑

鸡毛蒜皮
  
  这是一个欢乐的故事。
  在此之前,我想了很多名字,一直不知道怎样开始。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句话,他们说,人与人之间会因为气场而惺惺相惜。他们讲理想,讲哲学,讲爱好。发现彼此是灵魂里合拍的另一半。这样的默契可遇不可求,引为知己。可是等熟悉之后便是鸡毛蒜皮的事情。深以为然。
  看到这样的开头,故事也要开始了。这只是一群年轻人的鸡毛蒜皮。
  
  海清大学毕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彷徨不已。父母执意想让他进中石化。据说这个单位混上几年,整个人都会变成金子做的。即便胖点,体积大一些,也会有全部镀上厚厚的一层金,让体积更大一些。对此,海清嗤之以鼻。海清认为,人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父母可不这么想。海清觉得他们老思想。有这么一个段子,可以证明。
  一次海清一个同学东东自主创业,一年内盈利20万,被某天使投资看中挖了这个项目,天使投资人很看好这个东东,又派遣他去美国深造,据说回来后会接管某项目孵化基地。一时东东声名大噪。海清父母说:“嗨,又不是国企,工作不稳定。”海清乐不可支。
  
  海清去了周庄旅游了半个月。无他,只是在船上荡着发呆,就在发呆的时候遇见了晓震。两人一见如故,决定在周庄开个酒店。海清父母听到之后自然气急败坏,甚至要断绝父子关系要挟,海清当做耳边风。断绝?骗谁呢。先是爷爷那一关就过不了。
  海清爷爷非常宠溺海清。海清八岁的时候闯祸,无非就是带领小巷的孩子们打坏了“王瘸子”家两块玻璃。海清爸爸当着海清爷爷的面扇了还请一个嘴巴。清脆的声音刚刚落下,海清爷爷问海清爸爸:“你干嘛呢?”海清爸爸说:“我打儿子呢。”话音刚落下,海清爸爸也挨了一记清脆的嘴巴。海清还没来得及装哭,就被爸爸突如其来受下的嘴巴愣住了。
  “爷爷,你干嘛呢?”海清问。
  “我打儿子呢。”海清爷爷及其平淡的回答。
  这么多年,海清爷爷一直是海清手里的王牌。到时候把想法告诉爷爷,才不怕海清爸爸不支持呢。晓震听着海清讲这个故事,笑得前仰后合。“那说好,你投资,我当老板娘。”晓震刚说完,就意识到话说错了,一时来不及收回,脸都红了。
海清和晓震在周庄晃荡了半个月,敲定了酒店位置。
酒店在一个丁字交叉口,两面临河,水泥墙体,古风装修,楼上20间客房,楼下10间,后面一个小院子。俩人几乎第一眼看上了这个位置。竹藤仿旧的楼梯,走上去“咯吱咯吱”响,趴在临街的走廊竹藤上,俩人大呼惬意。
接下来的事情顺利得不可思议。海清爸爸一个同事,比海清大不了几岁,出车祸去世了。海清爸爸一下看开了海清工作的事情,不仅不勉强甚至还大力支持。
挂了电话,海清让晓震使劲儿掐了他一下,嗷嗷叫声证明不是做梦。

俩人在为酒店取名字这件事情上,郑重其事,大费周章。网上查了五行,请大师分析了俩人八字,每人在qq空间里发了一条征集名字的说说。大师取名都比较正经。像什么“如意阁”,“枕河居”,他们俩都不满意。QQ空间里的回复更是千奇百怪,有人正经的写“小桥流水人家”,“流沙”……他们俩决定暂时放弃这件伟大的事业。
装修的时候,才知道生活原本是鸡毛蒜皮的琐碎,要什么样的墙漆,选什么样的窗帘,每间房子的装修风格,墙上挂什么装饰品,小到门框是用什么牌子的乳胶漆。俩人大眼瞪小眼,决定给酒店取名叫:鸡毛蒜皮。
对于这个名字,俩人十分满意。

他们一边装修,一边在门口贴了招聘启事。
“招聘:本店初装,你想做什么都行。一切人员均可。详情店内谈,有时关门,请大喊,敲门。”他们希望用最原始的方式,找到最淳朴的人。果不其然,那天海清正跑到楼下拎乳胶漆,刚路过门口,就听到门口有人高声大喊:“敲门。”
海清听到喊声,回过神来,笑得手中油漆桶直接掉在地上,他来不及捡起,直接蹲地下捂着肚子说:“进来,进来。”后来他们熟了,晓震每次总拿这个乐子给别人介绍石头,她说这是怎样老实一个孩子啊。
石头自我介绍很另类。石头说,他今天22岁,什么都不会,但是什么都可以做,不计较工资高低,只是要求管吃管住,每月有人陪着一起看CBA比赛,偶尔请假的时候不准阻拦。其他的就没有了。
海清面对这样一个愣头青,心生欢喜又无可奈何。就这样,海清招到了第一个非典型全能型员工,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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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1-03】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一轮【执子之手】偕老

执子之手

我有个执子之手的故事,但是男女主人公,终其一生都没有牵过手。

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我,女主人公是谭舒。

我第一次见到谭舒的时候便知道,我完了。那一年,我19岁,大二。谭舒18岁,大一。我见到她,是在一次书法协会的活动上。作为书法协会副主席,我一般很少到场。哦,我同时身兼扬帆写作协会会长,一般有活动,我会相互推诿。理由嘛,比较整齐划一。书法协会的活动,我会说写作协会有个事情,推不开。写作协会的活动,我便说书法协会有活动,没办法。不过,纳新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要郑重其事表示一下。我提前一天将第二天登台发言的内容在腹内打下草稿,将第二天要说的话过了一遍。

第二天,站到台上,对学弟学妹表示热烈欢迎,顺便自以为幽默地做了自我介绍,按照之前的腹稿,接下来是讲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顺便引出书法。这时候,我看到了谭舒。她坐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圆圆的小脸,精致的五官,扎着马尾,白色上衣,我看到她时,只觉得周围都安静下来。她用腕部托着腮,手中拿着一支湖州羊毫,阳光偷偷地爬进窗户,爬上她的玉臂,阳光照射的那半只胳膊有说不出的惊艳,晶莹剔透,宛若天使。我一时呆若木鸡,如同五雷轰顶。从那一天起,我的整个世界都沦陷了。

我们是师兄妹。如果按照小说里惯有的桥段,接下来我应该发起猛烈攻势,拼命去追她,中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最终,我们的爱情却败给了时间。我们应该是在我毕业后不久,因为观念不合,分手了。而真实情况和小说截然不同。在我遇见她的时候,她旁边有个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的男朋友。

遇见谭舒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改无组织无纪律懒散赖床的恶习,秘密加入了FBI,我领到的第一个任务是调查谭舒的所有资料。她来自西南地区某个省会城市,从小酷爱书法,喜欢柳体多过颜体。最出众的功课是英语,最讨厌的科目是体育。她会在早上七点四十下楼,而她的男朋友会在七点三十五准时到达楼下迎接女王,他们会面之后一般都会一边走路一边对民生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这个意见至关重要,将直接决定着他们早饭是在第一食堂还是去第二食堂,或者是去校外美食一条街上进行。周一周二周四,谭舒上午四节课,下午两节课,周三上午无课,下午四节课。周五上午两节课。下午两节课。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同班的男朋友,他们如胶似漆密不可分地战斗在一起。让人欣慰的是,在周五上午两节课时间的空隙里,他男朋友选修了国际经济与贸易,而她,安静地在图书馆报刊杂志室等待。

而经过我精密调查准确推算,谭舒的男朋友是她的青梅竹马。得到这个结果这让我有些气馁。如果是某个一起入学的新生,关系并不熟略,我可以大摇大摆去走过去说:“喂,我喜欢你,跟我走”。虽然多半会被当成神经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差不多同一起跑线上,何况我如此风流倜傥才貌双全,这个信心还是有的。但是青梅竹马就不一样了,他们有一起经过错综复杂的青春期,有一起感受道不清说不明的小情绪纠缠在一起,那些属于爱情的悸动,他们早就感受过了。单凭这一点,我在起点上就输了。

我打算说服我自己放弃。可是我的脚跟我的心开始打架,心说它是最高司令,要听它的。大约跟脚没有协商好。脚总会在每个周五上午,翘课去图书馆报刊杂志室。到了图书馆,眼睛也开始跟心打架。明明心禁止去看她,眼睛却不听话一直转呀转,甚至鼻子也来凑热闹,鼻子说,空气里有属于谭舒的味道。最后的最后,我的心做了妥协。心说,这两节课,她是完全属于我的。

她有时候会写功课,有时候会从书架上取一本杂志,有时候会翻一本漫画听音乐,很偶尔,她会看我喜欢的《参考消息》。有时我们在书架旁边相遇,有时候会临桌而坐,渐渐熟悉,偶尔会针对《参考消息》上的问题交换一下政见。别说,她还真是很有意思的姑娘。可是鬼知道,每次交换政见的时候,我的心都在咆哮:老子要交换民生问题的意见啊!有几次,我几乎忍不住要将这个秘密告诉她,可是怀着这个鬼胎,看到她走进我时,我总是狠狠低下头去。我像个刚长大的小姑娘一样,害羞极了。忘记有多少个周五,我们就这样静静相守。每一次见到她,我心动如初。

许久之后,我毕业了。在毕业散伙饭那天,一帮好哥们怂恿我去表白。谁的青春不轻狂?我的心说,我应该约谭舒出来,郑重其事告诉她,我爱她。这一次,我决定顺从内心的决定。我将这个消息告诉哥们,他们决定,为了我豪壮的行为举杯相庆,他们说“酒壮怂人胆”,当然,我不是怂人。事情发展,有些戏剧化,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不省人事。隐约记得,我在公用电话亭打过电话,喊着她的名字,而她,就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最后变成了记忆力那一抹白色的影子。

谭舒与我,前世,前世的前世,一定有瓜葛。要不然,怎会有这样累世的暗恋?那些爱恋,从不曾说出口。我毕业了,签约到一家出版社,离开了读书的城市。我和谭舒还没开始,便结束了。

我换了笔名,开始写小说,我将和谭舒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将我不可遏制的爱慕,一起写进小说里。我的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的辗转悱恻,有的曲终人散,有的凄婉,有的欢快,有的平淡,有的唯美,每一篇,都是我曾经想要和谭舒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说我写的小说情真意切,文章见于诸报端,网络也初见端倪。

多年之后,我收到一封邮件,问我故事是否是真实,邮件里说,我写的那些情节,她觉得似曾相识。我看邮件的署名,上面赫然写着:谭舒。

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我与谭舒,再也没有见过面。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爱过谭舒?为什么每次想起她,仍然莫名心动?那些心跳,不会骗人。

我和谭舒就这样,执子之手,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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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2-D-8】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二轮《诺言》

许下诺言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儿,然而践行诺言是。

诺言,是有生命的。有时候它俏皮如黄蓉,她说过的话,当不得真,因为黄姑娘开心,只是逗你玩;诺言,有时候它憨厚如郭靖,言必信,行必果。

曾经年少轻狂,山盟海誓,面对诺言,心如磐石。彼时,并不晓得天地原为一体,海可枯石亦可烂,最美的感情,只抵不过“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彼时年少,我曾与相爱之人约定“天涯海角一起流浪。”那时以为人生在世,爱情是最重要的事情。窃喜找到了彼此,以为幸运。因缘际会,劳燕分飞,一别数载,不复相见,那些诺言,自然做不得数。回首间,方知不懂情与爱。爱,是人之本能,原本便是顶稀松平常的事情。人事流转,岁月更迭,俏皮的诺言便成了心口一道伤痕。有时清浅,只留淡淡一道痕迹,谈起时,并不在意;有时浓烈,轻轻一碰,心中早已激荡地惊天动地。

“俏皮”的诺言,是一段让人想要忘记的记忆,“憨厚”的诺言,像是海滩上用贝壳摆开的名字,让人觉得浪漫。我做过最浪漫的一件事儿,是在少年读书时,和好朋友相约十年之后相见。当时信誓旦旦一起说起:不论天涯海角,在十年后的某月某日一起相聚在学校门口。
十年一瞬,我们联系虽不密切却依旧心心相惜。旧年所爱歌声未远,友情仍在。约定之期还有一年,热烈讨论怎样相聚。最终将诺言中相聚地点改到好变。到了约定之期,便从天涯海角本府而去。我们认真地一起在海边相聚三五天,以还旧愿。那些日子,假装平静,脸上常常带着掩饰不住的欣喜。小时候的梦想,就这样实现了,我不错,你也很好。还有什么事情比实现少年时候的梦想更让人欣喜呢?岁月不老。

青年时,我曾在日记本上刻下“非北大不读”的字样,翌年名落孙山,许久不愿翻开旧册,只因未能成行,那些字便越发不堪起来,现在想起便只赧然一笑。

时至今日,我已很少发狠许下诺言。早年去寺庙道观,常常觉得很多话想要倾诉,大至“国泰民安五谷丰登风调雨顺”,小到“阖家欢乐心想事成”,过后便也渐渐忘记了。现在去寺庙道观,也只是跟佛祖道爷礼节性简单“say  hello”,不再许愿。不是刻意为之,不是害怕诺言俏皮,是觉得生活都在按照正常的轨迹在走,这样已经足够美好。

平平淡淡生活,不惊不扰,已是此生最美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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