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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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杀帖] 满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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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 于 2014-7-26 14:24 编辑

外公外婆


记忆里,外婆与外公是一对恩爱夫妻,每年暑假都会跟着母亲去乡下住几天。

有一次是在中午,刚到大舅家,就兴冲冲地跑到后院。厢房的窗户敞着,看见外婆坐在炕上低头做着针线。窗台下是半米多高的鸡窝,我踩着鸡窝,两步就窜上了窗台。

外婆吓了一跳,没有认出来我,急着喊,干什么干什么,这小野头。

我开心地大叫外婆外婆。

外婆回过神来,看到是我,连连嘘声,你外公睡觉呢,莫吵莫吵。然后起身拽住我,生怕我跑了一样。

此时,外公已经被我吵醒,见到是我,立即眉开眼笑,是丫蛋啊,快快快。

炕头趴着的那只大黄猫早就跳起来了,戒备十足双目炯炯地盯着我。这只黄猫还是从前外公在我家住的时候,在商场门口捡来的,当时是只小赖猫,趴在墙角瑟瑟发抖。外公把它抱了回来,每天吃饭的时候,把饭菜在嘴里嚼烂再喂给它。外公带它回乡下的时候,还半死不活着。几年过去了,已长大成人,小猫嵬都下了好几窝。

黄猫很厉害,是抓鼠好手,只是脾气比较坏,我行我素,还会看家护院,见到生人就咬,它只听外公的话。我摸它它都不肯,外公喊一嗓子,它才低下身子任我抚摸,不过,我已没了兴致,摸两下就够了。

外公的生活起居全部由外婆亲自打理,两人一天只吃两顿饭,都是白米粥和咸菜,然后外公就进后园子里伺候蔬菜,园子由竹子搭起高高的蓬顶,上面爬满了葡萄秧,门旁是一口井,井水清冽甘甜,井边放着一只大缸,蓄了大半缸井水,上面飘着几根黄瓜,外公把黄瓜捞出来给我。经过井水浸泡的黄瓜格外凉爽可口,又甜又脆。

外公提着水桶在园子里转,一瓢瓢地浇水。时值盛夏,骄阳似火,但园子里清凉无比,架秧子的是豆角黄瓜,矮秧子的是茄子西红柿,高一拢低一拢间隔着,错落有致。我就在园子里乱转,东摸摸西看看,有小鸡小鸭在园子门前探头探脑,有几只大着胆子进来,被外公喊一嗓子跺一跺脚就吓得飞快地跑出去了。

此时,外婆就坐在栏栅前的阴影里做针线,时而抓一把小米撒在地上,惹得小鸡儿们纷纷琢食,小鸭子们跟着转来转去,嘎嘎乱叫。黄猫就懒洋烊地趴在外婆的脚下眯着眼,看似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每次外公在井边汲水时就睁开眼睛看看,等外公走开,它就再重新眯着,对别人不闻不问。

那天我疯了一天,很累很累,晚上睡觉时,外婆跟我聊天,我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跟外婆一问一答。我记得我问外婆,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外婆说,成亲那天认识的。

成亲以前,真的没见过?

真的。

那成亲那天是什么情况呢?

那天?外婆陷入了深思,过了好久,说:“那天我坐着花轿,到了你外公家,下了轿子,被人扶着进了屋……”

听到这里,我睡着了,梦到穿着大红新娘服的女子坐在花轿上,一路吹吹打打……穿新郎服的少年带着大红花喜气洋洋地站在礼堂前。

这是外婆唯一次跟我说她成亲的情况,后来,我再次追问时,她就不说了,总是笑着摇头。

外婆是八十四那年去世的,是老死的,去世之前的十来天里,不吃不喝,然后就走了。接着原来身体硬朗的外公迅速衰老下去,第三年也跟着走了,享年九十三岁。

我曾经跟母亲说过,外公外婆感情可真是好。母亲想了想说,你外婆恨你外公。

这回答让我很意外,怎么会这样?

母亲说,你外公年轻时犯过错误。

经过那次谈话,我才知道,原来外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外出做生意,认识了一个青楼女子,然后就住在那女人家里,不再回来。家里只剩下外婆拉扯着四个孩子艰难度日,两人只有一村之隔,但外婆从不去那女人家里找外公,也禁止孩子们去找,倒是十几岁的大舅常常带着母亲偷偷跑那女人家里找外公。

那女人不能生育,每次就拿着糖果哄大舅母亲,让喊她妈妈。大舅就先要糖果,糖果到手后拉着母亲转身就跑。女人也不生气,等大舅再去的时候,依然拿出糖果哄他叫妈妈。如是三翻,糖吃了不少,依然没有叫过。

我问母亲,那女人长得好看吗。母亲摇摇头,好看啥,妖里妖气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从母亲的怨气当中,可以看出她也是恨外公的。

那后来,外公是怎么回来的?

后来,你大舅成家立业之后,带着你外婆和我们一起举家东迁。站稳脚跟后,回到老家,把外公强行带了回来。

那女人呢?

不知道。
自从知道这一段故事以后,我居然同情起那位青楼女子,情郎不见以后,她将怎样度过那漫长的岁月,会不会在冰冷的夜里哭泣。唉,我电影看多了,我应该同情外婆才对。可是,我真的很想见见那位青楼女子,想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

外公没有回去找她吗?我问母亲。

没有,你外公很后悔。

后悔?

后悔不该扔下家人。

可我看外婆对外公很好。

嗯。老夫老妻了,都这样。母亲说得很淡然,好象天经地义一般。

当我打到这一段的时候,咽喉有什么东西堵住了。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在我心里,外婆的恨只是一时的,在她心里记忆最深的应该是成亲那天,当红盖头被挑开时,她见到的就是他,然后守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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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题
  
  夜色已深,黑暗中传来轻微的酣声。
  
  秋风瑟瑟,吹得树叶哗哗声响,树林深处偶尔会传来几声枭鸣,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还能够睡得着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而我却只能坐在树下失眠,夜半了,该是大师兄说梦话的时段。
  
  “呔,妖精别走,吃俺老孙一棒。”
  
  做梦都在打妖精,实在是敬业得很。可惜他不知道,他的地位连妖精都不如。因为那些妖精都有着很深的背景,他们在凡间闹够了,然后主人拍拍头,叫一声:孽畜,还不现形。于是,妖精现形了,回天宫接着做他们的神兽。
  
  当然,这事我能不说,我需要说的只有三句话,第一句:大师兄,师父被妖精抓走了;第二句,大师兄,二师兄被妖精抓走了;第三句,大师兄,我被妖精抓走了。
  
  其实,我很羡慕大师兄,当一个人为信仰而奋斗的时候是幸福的。
  
  这是我第二次提到幸福,几百年来,我已经感受不到幸福为何物,感受不到快意恩仇的痛快淋漓。我能做的只是静静地跟着他,一天又一天,把他每天的行程报告给佛祖。
  
  我不知道佛祖为什么要这样安排,直到那天大师兄去找他的师傅,我感受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法术。在那一瞬间,我终于明白了佛祖的心事。一个至高在上的人是不允许另一个人与他等级同享。他要找他出来。孙悟空在大闹天宫的时候,之所以没有被消灭,那是因为佛祖要利用他找到他的师傅。传说中,佛祖有一个宿敌,隐入凡间,无迹可寻。
  
  我不能说,也不能问,即使在小雷音寺,当六耳猕猴被大师兄一棒打死的时候,我也不能说。我能做的只是悄悄流泪,因为我知道死的不是六耳猕猴。
  
  如来佛祖双手合什:我佛慈悲。诸神尽皆低头同唱:我佛慈悲。
  
  走出小雷音寺以后,我曾经观察过大师兄,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不同,但实际上,我知道,一切都不同了。很奇怪,这个六耳猕猴有着同大师兄一样的说梦话的习惯,也许猴子都这样。
  
  另一个不同的是,我发现二师兄也不一样了。他以前常常对着月亮发花痴,想念他的嫦娥姐姐,但是,现在,他常常对着天空发呆,还喃喃自语。有一次,我听到他说,大师兄。然后,转头,我看到他泪流满面。他没有避开我,任泪水狂流。
  
  我问,二师兄,佛祖是什么。
  他呆了半响,然后说,佛祖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沉默,我们不敢继续说下去,因为,佛祖无处不在。然后我们一起转头望向六耳猕猴,他正无聊地躺在树枝上,嚼着一根枯草。
  
  自从大师兄死了以后,取经路上顺畅了很多,金箍棒会不会生满了苔藓。我不知道六耳猕猴是怎样想的,但我每次看到他的时候,觉得他的目光里充满了落莫忧伤,我想他知道自己将永远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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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越人歌

  上
  
  秋夜已深,狂风怒卷,在深夜里肆无忌惮的穿行,院子里的几颗瘦弱槐树被风吹得乱摇乱摆到极致,仿佛随时都会折断。慕青听着外面的狂风声,心想丹阳从来就没有起过如此狂风,今夜却无端风起云涌,难道真是天将亡楚吗。
  他叹了口气,坐在案前借着烛光翻看着纸笺,上面写着一行娟秀小篆:小心。不知道是谁送到他的书案上,送纸笺的是谁?叫他小心谁?望着书案上的一叠公文,心头一阵烦乱,仰起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脑海里把今天重要事情整理一遍。
  天下大旱已有三年之久,良田龟裂,颗粒无收,饥民遍野。内阁四大臣却对圣上粉饰太平,对荒民只字不提。陛下只顾着修炼不老神丹,疏于朝政。内阁不开仓赈灾,致使各地出现大批逃荒饥民,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况。月前,他就已上书乞求陛下降旨赈灾,谁奏书如泥入大海,毫无音讯,猜想极有可能被内阁按住不发。他心里有些怒气,朝内帮派林立,交错复杂,这些人处事只分利益不分对错。身为驸马想要为为国家为黎民做一点事,竟然如此之难,那他这个驸马当来何用。
  忽然,有人轻叩房门,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夜里却很清晰地传来。狂风不知道何时已经停歇,慕青被打断思路,皱了一下眉头,依然闭着眼睛,一动未动。叩窗声再次响起,声音依然很轻细,但频率却快起来,仿佛在催促窗内人。周慕青叹息一声,起身开门。
  昭梁公主如一朵雍容华贵的牡丹飘然而入,衣袂散发的浓香驱走了秋夜的寒冷。“驸马,夜深了,早早歇息罢。”她的声音很柔,宛如梦呓。慕青望着她放在书案上的清茶,心底升起一丝戒备。不得不承认,示警纸笺在他心里留下了疑惑:“公主,今晚的茶好象异常的清香。”他不动声色地说。“是呀,驸马有口福呢。”昭梁公主似笑非笑望着他:“这是赵国进贡的上品,我跟父皇要了一点,泡给驸马喝。”
  慕青端起茶盏,茶水似红非红,似绿非绿,清澈见底,一股清香扑鼻,沁人心脾,俨然是上等好茶。笑道:“那可真是谢谢公主了。这茶叫什么名字呢。”“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无忧草。”昭梁嫣然一笑:“驸马品尝一下就知道它的好处了。”“果然好名字。”慕青心底一凛,脸上却平静异常,笑道,“公主可曾品尝过?”“不曾品尝。”梁沫宛尔一笑,“此茶清神养目,驸马为国为民日夜操劳,为妻特意留给驸马品尝。”
  “如此多谢公主,为夫愿与公主一同品尝。”说罢,将茶盏递给她。梁沫眸光一闪,欲躲未躲,茶盏已送到眼前,她笑吟吟地抿了两口,目光温柔望着他。慕青见她毫不犹豫喝了茶,不由得心底升起愧意,低头,将茶一饮而尽,入口清甜,回味无穷。轻握着公主小手,觉得她温暖柔软,如若无骨。心想夫妻一场,公主如何就舍得加害自己,再者,若她真生了异心,夫妻两人朝夕相处,天长日久,自己无论如何也躲不过暗算。难道那张纸笺是想离间我们夫妻?又或者指的是朝中之事?
  两人执手相对无言,慕青正自感慨,突然觉得腹痛如绞,瞬间头晕目眩,不觉啊的一声叫出来,目光渐渐模糊,只觉得公主的嘴角勾起一个诡异的笑容,艳丽的脸庞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

  下

  半年后。云龙山草色青青,秀峰层林云雾缭绕,一条蜿蜒小路在林海中若隐若现。脸色苍白的慕青默默地站在山顶眺望,山风烈烈,满目见绿海如波随风荡漾。
  “公子,真的要走吗?”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身后响想,随着话音,一个八九岁的牧童自林中走了过来。慕青俊美的脸庞带了一丝苦涩,长叹一声,苦笑道:“慕某一心报国,却不料差点落个身死灯灭的下场,心有不甘啊。”牧童瞪着一双大眼,很不满意地问道:“如今楚王昏庸无道,朝廷大臣和名门士族各怀鬼胎,公子孑然一身,又如何能够力挽狂澜呢。”“身为楚人,不能眼睁眼看着楚国就这么沉沦下去,强敌伺顾,若不振作,楚国朝不保夕啊。”慕青蹲下来,扶着牧童的肩头说道:“小单,我不能再等了,替我谢谢木姑娘,等她游历归来,告诉她,救命之恩他日必当相报。”小单急道:“公子,你不会再回丹阳吧?”“不会!木姑娘是在我中毒之后才施以援手,就是想让我知道此路不通。”“是呀。”小单笑着说:“我姐姐说你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慕青的目光中带着感动,同时,对这个未曾谋面的救命恩人多了份好奇,只是,他还有很多事都没有弄清楚,不得不离开。他站起身,摸摸着牧童的头:“我会试试其他办法,也许成功,也许失败,总之,尽人事,听天命。”说罢,大袖一摆,向山下走去。小单冲着他的背影大喊:“公子,多多保重。”慕青的声音远远传来:“告诉你姐姐,山水有相逢,后会有期。”
  小单眼睁睁看着慕青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山林之中,叹气说道:“姐姐,他真的走了。”话音未落,一个白衣女子已经疾步走出林中,望着林荫小道发呆。小单拉拉她的衣角,说道:“你现在去追,还来得及。”白衣女子轻声说道:“公子是人中龙凤,心怀天下,山野之人何敢高攀。”小单说道:“你千辛万苦救他一命,难道只是为了瞧着他的背影发呆吗?昔日鄂君乘舟,遇舟子赠歌,身为贵族的鄂君得知舟子爱慕于他,非但没有生气,还走过去拥抱船夫,给他盖上绣花被,愿与之同床共寝,遂成佳话。姐姐何不试一下呢。”
  白衣女子轻轻一叹,说道:“一夕容易,百年难好。若真有缘,会再相见。倘若无缘,就此别过,再也不必挂念。”小单轻轻道:“真的不挂念吗?”双手击拍,轻唱道: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白衣女子听他唱得悠扬缠绵,委婉动听,不由得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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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焉得谖草 满天星


焉得谖草

  母亲最喜欢听戏剧,无论是越剧还是黄梅戏,评剧还是吕剧都喜欢,对各大名戏如数家珍。越剧经典是《红楼梦》和《梁祝》、黄梅戏最出名的是《女驸马》、豫剧是《花木兰》、吕剧是《姐妹易嫁》、评剧是《杨三姐告状》、《花为媒》。
  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讲起这些故事来就眉飞色舞,然后就随口唱几句,最先唱的肯定是红楼梦里的宝黛初相逢时的场景:“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只道他腹内草莽人轻浮~~却原来骨格清奇非俗流~~”母亲轻唱的时候,目光温柔,捏着兰花指,跟着眼神从这边转到那边,身段拿捏得极是到位。等到我们姐妹聚精会神听入迷的时候,她就换了腔调,双手掐腰,摆出一副威武的姿势唱起了高亢的花木兰:“柳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不如男~男子大丈上边关~~女子纺织在~~~~家园~”她唱到那个“理”字的时候,总是故意的把头摇来摇去,逗得我们哈哈大笑。然后我们就问,这是谁呀。母亲就坐下来,开始讲花木兰的故事。最后的结尾故事总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这样,一对有情人变做了一对蝴蝶,在青青草地上翩翩起舞,永不分离。
  耳闻目染之下,我和姐姐从小就对水袖罗裙,环佩叮当的古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很多次,趁母亲不在家的时候,我和姐姐就把三个裙子同时分层套在肩上腋下腰上,双手撑住裙摆,像两只彩色的翅膀,学着电视里的模样,脚踩碎步疾行快走,屋子比较小,一圈圈地转着,倾刻间,裙角飘扬起来,翩翩如梁祝里的蝴蝶,你追我赶,乐开了花。要么就是分别扮演小姐公子,依依呀呀唱个没完。直到现在,电视里看到戏曲的时候,也要锁定频道。
  母亲这一生做过很多种工作,退休前两年是幼儿园的阿姨,当幼儿园的老师给孩子上课的时候,她就坐在一边跟着听课。当老师休息时,她就带着孩子们玩,累的时候就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当然都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女驸马》、《花木兰》之类的,兴致所至,还会清唱两句,连园长也都被吸引过来,也因此产生了让孩子唱《花木兰》的念头,这个节目在“六一节”汇演的时候拿了三等奖。虽然这个节目不是母亲教的,但母亲也为此很是自豪,唱戏的劲头更足了。
  中央台的戏曲频道,有个《锦绣梨园》栏目,播放的都是经典曲目。母亲每天都定点收看,像赵丽蓉的《杨三姐告状》,播放了不下五六次。母亲最喜欢赵丽蓉,常常感叹说,赵丽蓉越老越好看。
  我见过赵老师年轻时在《花为媒》里的扮相,有点小龅牙,演的媒婆插科打浑,很是好玩。正如母亲所说,年老的赵老师牙掉了以后,果然比年轻时好看多了。
  母亲经常唱的还有山东吕剧《姐妹易嫁》,学着剧里的腔调念着:小毛哥~~她念的声音很古怪,念成:小帽阁~~~每次都笑得我肚子疼。母亲就白眼我,说,笑什么,难道不是小帽阁~~~然后兰花指一摆,幽幽感叹一声,念着:小帽阁~~你来啦~~~~ 
  我知道母亲在家乡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哥哥,不知道是不是就叫小毛哥,也不知道她在唱这段的时候,心里会不会想着那个人。但我知道虽然母亲是彻底的贫农出身,但骨子里有着小姐与书生相知相恋的浪漫情怀。
  我常常幻想母亲的前世应该是生在吴侬软语十里烟花的江南,罗裙轻摆,如柳扶风,眉黛轻颦,然后,像《红楼梦》里的黛玉遇见丰仪俊美的贾宝玉,经历一场如泣如诉的爱情,又如《花为媒》里的张五可遇见年轻的贾俊英,演一段啼笑皆非的姻缘。怎么这两人都是贾?一个悲剧一个喜剧,但不管悲剧还是喜剧,只要这一生有个可爱可恨可怨的人,此生便无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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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情缘
  
  来说一说关于吉他的事情吧。
  
  第一次学吉他是在初中毕业时,同桌是个吉他高手。其实那时候,其他同学都在学钢琴、古筝、萨克斯,吉他是最廉价的乐器,因此,才敢死皮赖脸地借来玩两天。他很不情愿地借给我,再三叮嘱,不要弄丢了。好吧,我承认,我向他借过许多东西,然后就再也没还过,我喜欢他每次向我讨还东西无果时那无可奈何的表情。好吧,我承认,其实是我暗恋他,于是,就不断地找他借东西。
  
  我忘了第一次学的琴谱是什么了,只记得我拿回家以后那起起落落的心情。首先,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爸爸貌似比我还激动。
  
  他说:“丫头,这是哪来的?”
  
  “借的。”
  
  “我看看。”
  
  爸爸很熟练地把吉他夹在腋下,然后夸张地左右摇晃,大声地唱:“我曾经问过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是你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听到这粗犷的嗓音,我瞬间惊呆了。
  
  “你爸爸是个摇滚青年。”妈妈笑眯眯地从厨房里飘出来。
  
  “女鬼,快来。”爸爸拉着妈妈站在窗前。因为我妈妈走路像猫一样没有声音,爸爸就给妈妈定义是女鬼转世。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把眼角的泪拭去~”爸爸对着妈妈深情地唱了这么一句。
  
  “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我为哭泣。”妈妈双手合拢在胸前,美滋滋地唱。
  
  “前方的路虽然太凄迷,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
  
  “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我在厨房之中念着你……”妈妈一边唱一边飘向厨房,爸爸紧跟她在身后,“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不知道吃些什么,没有我的岁月里,你会做菜给谁吃。”
  
  我彻底傻掉了,这是我爸爸妈妈吗,这整个两文艺青年啊。
  
  从那天开始,吉他就彻底被爸爸霸占了。我只能在爸爸不在家的时候,抓紧练习。
  
  妈妈说,爸爸一直都很喜欢吉他,但因为不舍得花钱买,都是借同事的吉他玩玩,在单位,他弹得最好。我觉得妈妈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是发亮的。
  
  我断断续续练习了一个多月,也没有练成一首曲子。好吧,我承认,我没有遗传到爸爸的优秀基因,倒是弟弟无师自通,半个月就可以弹得有模有样了,把我恨得牙痒痒的。
  
  那个暑假,弟弟有个女同学,每天中午一点多,一准儿来敲我家的门,在弟弟的房间坐半个小时就走。我在门外走来走去,从来就没有听到过两人说话交流,只有继继续续的吉他声。女孩儿走以后,我都很八卦地问他,是不是他女朋友。弟弟很不耐烦地否认。
  
  我说:“她天天来找你,不是才怪。”
  
  “她就坐那不说话。”弟弟翻着白眼说。
  
  “什么?每天只是来坐着,不说话?”
  
  “奇怪吧?”他继续翻白眼:“咱家六楼,她天天来,也不闲累,不知道她搞什么,被她弄得紧张死了。”
  
  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那个女孩儿就如同我暗恋同桌一样。同样的暗恋,方式真的不一样啊,是不是暗恋中的女孩儿都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我考虑是不是也像她学习一下,到同桌家坐坐,哪怕不说一句话,也是好的。
  
  那个暑假过去的时候,我也没敢去同桌家,等到开学时才知道他家搬走了,从此我跟他天各一方,不知道他会怎样愤恨我这个借东西从来都不还的同桌。
  
  我弟弟就靠着那把吉他在学校的歌唱大赛拿了冠军。再后来,那女孩儿来的时候,两人有说有笑,弟弟还手把手的教她弹吉他。阳光照进来的时候,两人的身影沐浴在阳光中,我看到那女孩儿的脸庞散发着闪亮的光泽。我一直羡慕她比我勇敢。
  
  但是,因为弟弟迷恋吉他,学习成绩一直在下滑,爸爸很生气地把吉他从六楼扔了下去。在他眼里,学音乐的都没有正经出路,文化课才是王道。
  
  吉他被摔出了裂纹,任我怎么粘连,再也发不出纯正的声音。弟弟再也没有碰过它,终于把心放在了学习上。
  
  那把吉他一直留在我身边,它就像一个古董静静地站在角落里,陪伴我渡过紧张又寂寞的高中时光。每每夜半时分,对月遥想远方的人儿,唯愿岁月安然静好。
  
  三年后,我考上大学,把吉他留在了家里。但我没想到的是,在大学里我却见到了它原来的主人。
  
  那是在两个大学的联谊会上,我正无聊地跟室友八卦着校花与校草的暧昧关系。猛然看到一个男生拿着一把吉他走上舞台。然后、他对着麦克风轻轻地说:“我的第一把吉他,被我的同桌拿走了,她拿走过我的很多东西,却从来都不还。”台下的同学们发出哄笑。男生接着说:“如果是普通的东西也就算了,但是,最重要的是她把我的心也拿走了。”同学们再次发出哄笑,期间夹杂着响亮的口哨声。
  
  男生拨了一下琴弦,现场安静下来,他接着说:“下面,我就唱一首《同桌的你》,谨此纪念青涊懵懂的少年时光。”
  
  琴声渐起,望着那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容,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了。忍住泪水,抬头,窗外有白云悠然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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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题
  
  【记忆】
  
  不知不觉进入冬季,风起,迎面扑来的是微凉的小雪,打在脸上,疼在心里。
  细碎的雪花铺满青石小路,在脚下发出细微的声响,宛如离别时无可奈何地叹息。
  停下来,翻开某一段时光,细细抚摸那些记忆。热血江湖的青春已经不在,凉的是你,冷的是我。没有言语,即使灯光如银倾泻,也温暖不了倦怠的心。
  我听到你辗转反侧的声音,遥远的时光,模糊了所有的缠绵悱恻,在记忆里奔跑,却找不到来时的方向。
  谁的笑容可以治疗你的伤口,让心底生出火焰,让爱情开始轮回。
  雪落之后的村庄,炊烟袅袅。我却寻不到你的气息,或许,你早已离开家园,象一道影子轻轻划过雪原,无声无息。
  多少年了,我居然一直没有弄清,到底是谁辜负了谁,一辈子的时光,我只听到落寞的歌声和伤心的叹息。
  遥想明月照人的日子,唯一可以念念不忘的是两盏温热的酒,以及一盘没有下完的棋,在寒风中慢慢冰冻成昨。
  从那天起,我终于体会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含义。
  
  【笑容】
  
  我还记得你的笑容,温暖纯净。而我却固执地把自己困在黑暗里,用冷言冷语淋湿你的热情。一夜一夜,毫无理由。
  而你即使已被伤得千创百孔,却依然淡淡微笑,不动声色。你说有些情绪是要放在心里。
  其实我是自私的人,只顾着翻捡自己的疼痛,来来回回,却不肯倾听你心底的声音。
  有一个因由,我从未告诉过你,在塔罗牌的预言中,我们之间终将是以荒芜做为结局,我已做好了分离的准备。只是当你真的转身离去时,我终究还是痛哭失声。
  我一直记得你的笑容,只是,现在,那笑容开始变得遥远苍凉,如千里之外,不可触及。
  还有什么是可以挽留的,带着疲倦,走的是你,沉默是我。
  没有挽留的理由,只好在你从容的身影里学会了波澜不惊。
  在你身后,塔罗牌散落了一地。
  
  【离开】
  
  离开,必须离开。
  没有人,也没有你。孤单的日子,一个人流浪。
  把往昔的繁华一层层剥落,抛弃所有的哀怨,重新塑造一个温柔的自己。
  只有这样,也只有这样,我才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
  书上说人比黄花,瘦弱的女人坐在无人知晓的天色里,惩罚无知的错误。
  一直记得原来的场景,你,我,没有别人,我们是最亲的人。从岁月的河岸走过,逆流而上的源头才是属于我们的家。只是,一路跋涉而来,天已经变了颜色,大雪扑天盖地,填满青山。
  我们之间只剩下苍白的敷衍,岁月流转,成就了无法泅渡的河川。
  一直没有放弃,也不想放弃。今日的离开,是为了明日的回归。
  只是,我该在哪里等你。落日的余辉里,原是两个人的约会,那时,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而现在,那些黑白棋子已散落天涯,无处可寻。
  风从四面八方涌来,他们说你已重新开始,简单而热闹,一如从前。我没有哭,因为我已长大,可以独自承受夜里的荒凉。
  好吧,亲爱,那就这样吧,既然不能相濡以沫,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
  从此,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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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季里的青树


  
   《晚晴》

  
  那一年,我从寒北之地向南出发。
  
  我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我只知道跟着雁群的翅膀。
  
  穿越风沙,穿越草原,穿越半个世纪。
  
  那一天,当雁群栖息在密林中,夕阳落在远山之巅。
  
  落日余辉,层林尽染。
  
  然后,我看到,那个在站在山脚下的少女,身披霞光,光彩夺目。
  
  我相信,你也会相信,那一时刻,我们并不知道,这一场相遇就是轮回的开始。
  
  翻开那一段光阴,写满了关于你的故事,关于江湖与你的传说。
  
那一天,我记住了你的名字,与天色一样的名字。

  
《烟雨》

  
  那一年,我来到江南,看到传说中的断桥人来人往。
  
  那一天,细雨如织,撑一把油纸伞,在桥中寻觅,哪一个女孩才是我今世的姻缘。
  
  烟雨蒙蒙中,人潮汹涌,我看不清她们的脸。
  
  也许,我来的不是时候,你不在这里。
  
  转身,一叶小舟正从桥洞驶出。
  
  我看到了船头的女子,一袭白衣,长发飘飘。
  
  撑着相同的油纸伞,涟滟波光荡漾在伞面上,恍如隔世。
  
  是你吗,同样的场景,相同的气息,就像我们曾经住过的世外桃源,水天一色,湖上弄舟。
  
  必须是你,也只有你,才有这样宁静与清澈,在热闹的断桥之下,安静驶过。
  

《画字》

  
  是谁,让你躲在夜里,持一只细笔软毫,辅一张萱纸,却留一段空白诗篇。
  
  遥想明月照人的日子,清衫一袭,美酒一杯,弹剑而歌,快意恩仇。
  
  那一段风起云涌的日子,是再也转不回来了。尘封的剑匣落满了灰尘,所有的故事不再流传。
  
  谁还认得这千年的寒光,摇晃之间,衰老了旧日时光。
  
  笔锋停顿之间,你是否还记得,谁在喝醉之后,抱剑痛哭,谁在酒醒之后,沉剑莫离湖。
  
莫离莫离,一声绝响之后,空的是剑匣,满的是寂寞。

  
   《眉弯》
  

  我知道,他那绝决的背影,像一道电光击碎你所有的坚强。
  
  冷月无声,你眉头紧蹙,被亲人谋杀的滋味,是否,依然在心头萦绕。
  
  笔尖上的墨,毫无征兆滴落下来,犹如一滴诅咒,晕染水袖。
  
  亲爱的,且听我弹一首曲吧,用我苍白的温暖,唤醒你心底的疼痛,舒展眉弯,在我的怀里痛哭。
  
  亲爱的,别离开得太久,蹉跎了花样年华。别轻易把自己埋藏,凉了爱人的目光。
  
  亲爱的,人世间,没有永恒不变的情感,需要面对的是最荒芜的结局。
  
  亲爱的,让我陪你一起回家。回家,看山高水长,明月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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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啼血杜鹃
  

  一

  

  冬迹决定走的时候,杜鹃谷的杜鹃刚刚开放,漫山遍野,灿若云霞。

  

  我们就坐在山坡下,他说玄米,等我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我刚来你就离开。”

  

  “有件事,我现在必须去做。”他擦试着剑锋,头也不抬。

  

  “我有很多银子,我们可以离开这里,开开心心地过下半辈子。”我把手轻轻按在他的手背上。

  

  “有些事不是用银子可以衡量的。”他停下来,抬头望着我。

  

  我不知道他要去杀谁,但知道我已无法说服他,我的心有些冷,把手收回来,目光转向山坡上火红的杜鹃:“我只等你十天。”

  

  杜鹃的花期只有十天,我告诉自己花谢的那天就是我离开的日子。

  

  今年的夏天异常炎热,杜鹃开到第十天却没有凋零的迹象。

  

  每天清晨,我都站在山坡上向远处眺望,直至日落黄昏。

  

  终于在第十五天,那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一夜之间,落红满地。

  

  既然老天都不给我留下的借口,那么我只好离开。缘灭只在花落的瞬间。

  

  二

  

  我来自白云城,那时候,我是剑胆琴行的老板。

  

  每天为经营商铺而忙忙碌碌,然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样的日子,于是就告诉了秋默,我要去杜鹃谷。其实我走的时候,希望他能挽留我,但是,他没有。

  

  冬迹的来信在书案上已经放置了一年之久,在信中,他邀请我去杜鹃谷赏花。

  

  彼时,秋默正与阿舍研究马术,一切都与我无关,我离开的那一夜,没有引起任何波澜,也许我早就应该离开了。青梅竹马也只是青梅竹马,我本不该妄想有任何的瓜葛。

  

  就是在那一天我终于明白,感情的深浅与时间无关,有的人认识一辈子也只是朋友,而有些人只见过一次就可以无话不谈。就象秋默与阿舍,我与冬迹,一年前,我和他只是喝过一次酒,那时,他即将上任五月城的守城大将军。到任后,他千里传书,言辞诚恳,邀我西行赏花。

  

  一年过去了,却听说他被撤销军职,成了平民。我觉得我应该去看看他。

  

  只是,让我始料不及的是,我刚刚到达,他却要离开。

  

  我站在衰败的杜鹃花丛中有些惶惑,我等的人没有回来,那么我该到哪里去。

  

  然后我看到一匹黑马从远处狂奔而来,马上乘客是一个黑衣男人。

  

  三

  

  “玄米,对不起。”这是冬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就彻底失声了。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冬迹也会受伤,他是五月城的第一高手。可是,他却受了很重的致命伤,已奄奄一息。

  

  北疆传来血王年糕遇刺的消息,攻打山海关的十万血族大军一夜之间撤得无影无踪。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攻破三关五镇,山海关苦苦守了半年,城门失守迫在眉睫。山海关一破,五月城岌岌可危。

  

  我在冬迹的床前告诉了他这个消息,他努力地张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眼睛半睁,灰蒙蒙一片,我不确定他是否能看到我,到最后,我连他的呼吸都听不到了。

  

  用手把他的眼睛合上,我想他可以瞑目了。他用自己的性命挽救了五月江山,挽救了千万百姓的生命,值得了。

  

  传信的黑衣男人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谁家小猪。

  

  我告诉他我要为冬迹报仇,他看我的样子好象在看一只怪物:“你知不知道你很笨。”

  

  “为什么?”

  

  “因为年糕受伤以后,必会加强防范,所以,你现在去就等于送死。”

  

  “我知道。”

  

  “既然知道为何还要去。”

  

  “因为他死了。”

  

我在冬迹的剑柄上刻了一个“玄”字,仿佛这样就能人剑合一。望着如水剑光,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为什么我不早一点来,那样的话,我们就可在杜鹃花开之前渡过一段美好时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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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勇敢的心
  傍晚以后,窗外的风声越来越大,院子里的胡桃树枝叶被吹得哗哗地响,阵雨就要来临。
  莎拉心神不宁地在卧室里走来走去,不时地揭起窗帘看着天空中密布的乌云,刚刚六点多,天空就已经阴暗得像夜晚,所有的建筑物都隐没在一片昏暗之中变得模糊不清,远处灰蒙蒙的街道上隐约有车无声地驶过。
  怎么办?莎拉忐忑不安中带着小小的兴奋,她跑去拉开衣橱,翻捡着可以穿出去的衣服,红色的?不行,太艳丽,蓝色的?太大众化,不够吸引人,桔色的?太幼稚。黑色太成熟,白色太出位。怎么办?到底什么样的衣服颜色可以适合自己。
  她又跑到梳妆镜前,看着自己棕色的短发以及灰色的眼眸,一想起丹尼斯·奎德那一头漂亮的金发和蓝色的双眼,她实在是又激动又沮丧,他真是太漂亮太迷人啦。
  一想起丹尼斯,莎拉就会浑身发热,激动得脸色绯红,致使鼻子上的雀斑愈发变得明显起来。
  自从搬到安索尼亚市,她就再也没有睡过一次完整的觉,每天都会在半夜被风声弄醒,这还算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学校里她没有一个朋友。那些同学都是拉帮结伙,她这个新来的女生被莫明其妙地孤立了,这让她很不舒服。而篮球队的啦啦队也拒绝她的加入,即使她比她们跳得好上一百倍。她们不接纳她的理由可笑之极,说是因为她的乡下口音会让啦啦队颜面尽失。啦啦队又不是唱诗班,只要跳得好,关口音什么事。
  不过,莎拉并不介意,不去啦啦队不要紧,只要还可以看他打球。对,就是丹尼斯,篮球队长丹尼斯,扣球冠军丹尼斯,全校最帅的小伙儿丹尼斯!
  如果你敢的话。她的耳畔响起了丹尼斯的声音,胸口升起一团火焰猛烈地燃烧着,血液沸腾着游走,浑身炽热无比,让人蠢蠢欲动。
  莎拉又冲到衣橱前,把那件红色的T恤摘了下来,就这件!她下了决心,这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约会,一定要让自己光彩照人。
  “莎拉!吃饭了……”母亲的声音穿过两道墙壁之后依旧高吭有力。
  壁灯在墙壁上闪着桔红色的光芒,梦幻般的光线照餐桌上奶白色的餐盘餐碗上,宛如涂上一层如夕阳般的霞晕。
  “今天过得怎么样?”塞尔玛微笑着问道。
  “哦,妈妈,今天过得好极了。”莎拉由衷地说,然后切了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开心的嚼着。今天确实是她两个月以来过得最开心的一天。因为,丹尼斯跟她说话了。
  塞尔玛丝毫没有察觉到女儿的心事,继续问道:“听说你们学校的球队输球了。”
  莎拉沮丧放下勺子,把草莓酱推到一边,不满意地说道:“妈妈,你什么都知道。”她讨厌母亲对学校的事了如指掌,被监视的感觉真不好。
  塞尔玛站起来,走到音箱前,把光碟放了进去。伴随着苏格兰风笛那悠扬曲声,wallacecourtsmurro让人沉醉的的乐曲在室内弥漫开来。这是她最喜欢的勇敢的心的主题歌,每天都要听上几遍。
  “只要你有一颗勇敢的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塞尔玛嘟囔着坐回到椅子上。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莎拉跟着说,然后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
  事情的起因比较意外,丹尼斯的球队今天输了。围绕着他身边的人不断地安慰着他,不过,看起来他并不开心。
  莎拉一直远远地注视着他,丹尼斯无意中回头看到了她,然后笑了一下。这笑容鼓励了她,她向前赶了两步,接着又停下来,啦啦队长杰茜卡用敌视的目光看着她,拉住丹尼斯的胳膊说着什么。丹尼斯回说了几句,杰茜卡放开他,带着其他人走了,只剩下丹尼斯一个人了。
  他就静静地站在树下的阴影里,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望着莎拉,湛蓝的双眸中带着一丝鼓励。
  莎拉鼓起勇气走上前轻声打了个招呼:“嗨!”
  “嗨!”丹尼斯的目光中带着笑意,说道:“这是我最后一场球赛。”
  莎拉很意外,急忙问道:“为什么?”
  丹尼斯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道:“我父母不让我打球了,他们想让我上布里奇波特的桥港大学。”
  “我一直都想上桥港大学。”莎拉冲口而出,说完以后又觉得太冒失了,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哦,那我们将来也是校友了。”丹尼斯歪歪头,笑了一下,开心地说道:“今晚我准备在篮球馆呆一会,如果你敢的话,可以跟我一起看看学校的夜景。”
  天!他笑得真是迷人!莎拉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不知道说什么好,冲口而出说道:“你不是应该约杰茜卡吗?”
  丹尼斯又笑笑,无所谓地耸耸肩膀,说道:“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你不来就算了。”他转身就走,剩下莎拉站在原地傻傻发呆。
  “如果你敢的话,可以跟我一起看看学校的夜景……”莎拉的脑海里一直在回响着这句。“喀擦擦!”雷声天边炸响。该死!莎拉暗自咒骂,这场雨来得真不是时候。冲到窗前,只见天空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天间地水茫茫一片。
  “亲爱的,这是阵雨,一会就停了。”塞尔玛奇怪地看着女儿,终于察觉出她今天有些不同,可能是恋爱了吧,是哪个幸运的小伙子呢。她不由得微笑起来,望着女儿的背影说道:“只要你有颗勇敢的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场阵雨只下了一刻钟,乌云散去,天边悬挂一道美丽的彩虹。街道楼房被雨水冲刷得焕然一新,青翠的树叶不时地落着水滴,树下是叽叽喳喳的跳来跳去的小鸟。
  莎拉没有时间欣赏雨后的街景,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想象着面对丹尼斯的时候应该说些什么。学校的夜景真美?月亮真圆?她不断地摇头否定着,摸着跳得越来越快的心脏,天呐!它跳得太快了。最后,她做了一下深呼吸,觉得好多了,脑海里回响起妈妈的声音“只要你有颗勇敢的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九点整,莎拉准时到达学校,校园里静悄悄的。她第一次这么晚出门,却完全不害怕,拐过墙角,穿过一道蔷薇走廊,来到篮球馆。房门轻掩着,她的心一阵狂跳,他已经来了。
  “丹尼斯。”她轻轻地推开房门。“嗨!”高大帅气的丹尼斯出现在她眼前,“你还挺守约的!”
  灯光突然闪烁,几千只壁灯同时炽亮起来。莎拉不由得眨了下眼睛,向后退了一步。室内有好多人,篮球队和啦啦队全体人员都在用嘲笑的目光望着她。
  “莎拉!”一个清脆的声音丹尼斯的身后响起来,蓝色的身影同时站了出来,目光挑衅地望着她,说道:“听说你从来都不在九点以后出门,不过,看样子好象是假的,你这个花痴。”
  啦啦队长杰茜卡!不祥之感涌上莎拉的心头,她愤怒地望着丹尼斯,“你在欺骗我!”
  丹尼斯耸耸肩膀,笑嘻嘻地说道:“我并没有说只有我们两个人。”
  该死!莎拉转身就走,泪水汹涌而出。
  丹尼斯在她身后高喊道:“我说得都是真的。”
  轰笑跟着声传来,大家笑得都挺开心。
  笨蛋!该死!莎拉一路上都在咒骂自己,杰茜卡挑衅的目光以及众人的嘲弄目光不断地出现在她眼前。委屈的泪水流个不停,她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终于走回家,粉红色的窗帘传出wallacecourtsmurro悠扬的笛声。“只要你有颗勇敢的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该死!我不能被她们打败!莎拉擦擦脸上的泪痕,转过身向着学校的方向紧握双拳,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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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题

我喜欢司马红叶就如同喜欢聂小倩一样。
红叶与小倩不同,一个冷俊,一个娇弱,偏偏,这两种类型我都喜欢。
如果人世间真有精神分裂这一说法,那么我就是其中之一。
当我与小倩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红叶现在在做什么,她在想什么。当我与红叶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想,小倩在做什么,在想什么。
事实上,我跟她们两个人都没有在一起,因为她们并不喜欢我。
她们都喜欢上一个人,那就是宁采臣。
我不知道这个宁采臣有什么好,文不成,武不就,既不高大威猛,也不英俊潇洒,关键时刻还要女人来救他,可是女人偏偏喜欢他,这让我很不服气。
昨天,魔君六道跟我说,他看到了聂小倩跟宁采臣一起逛街。
我哈哈一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我的心里很痛。
我跟他说,我喜欢红叶,不喜欢聂小倩。
他看着我说,红叶在跟诸葛青天练剑。
我说我知道,她的剑法是我教的,而且,我还送了她一把好剑。
魔君笑着说,是不是干将。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到她送给了诸葛青天。
我是捂着肚子走的,因为我的胃开始疼起来。

回到家里,那把莫邪剑就放在桌子上,它跟干将本是一对。
我以为将来我会跟红叶是一对,可惜,这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找到了黑山老妖,我说,你要帮我一个忙。
他说,帮你我有什么好处。
我把绝世定剑莫邪送给他,告诉他,把司马红叶和诸葛青天分开,我要他们永世不得相聚。
他很高兴,说这事很好办。
他念了一个法咒,然后说,从现在开始,他们永远都不会相见。

我找到诸葛青天的时候,他正在跟夏小雪放风筝,那把干将就挂在他的腰上。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眼神很奇怪。
我说,你永远也别想得到司马红叶。
他突然笑起来,笑得很大声,仿佛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
其实这话你不应该跟我说。
不跟你跟谁。
他解下干将,司马红叶要我把它交给你,她说,不要分开干将与莫邪,就象不要分开相爱的两个人一样。

司马红叶,我知道你的用意,可是宁采臣会喜欢你吗,他有聂小倩。
干将与莫邪本是一对宝剑,现在,干将回来了,可是,我的莫邪已经送给了黑山老妖,它们注定要分开了,除非我去要回来。
黑山老妖会还给我吗。
当然不会。
除非我把干将也送给他,只有这样,这两把宝剑才会在一起。

但是,我找不到黑山老妖,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如果你知道,请你告诉我。



黑山老妖死了,蓝魔说,莫邪不见了,你的干将,将是江湖中唯一的宝剑。
那么我的处境很危险了?
她的手纤细白嫩,举着一支苕把,似笑非笑。
是的,你会被江湖上所有的人追杀。
没有人可以抢走我的干将!
我把干将搂在怀里,我们相互温暖,浪迹江湖。
我已经失去了红叶,失去了莫邪,不能再失去干将。
你是不会离开我的,是吗,就象我不肯离开你一样。

我认识蓝魔很久了,久到都忘记了她的年纪,她总是说,本姑娘玉洁冰清,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当她用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望着我的时候,我真的以为她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知道,她十八岁的美丽外表下,有着一颗八十岁的心。
因为,她是一只魔鬼,只有魔鬼才不会老。

蓝魔的心,谁也无法琢磨,就象行走在江湖上,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一样,没有人知道下一个杀你的人会是谁。
她举着的那支苕把,不是一把普通的苕把,知秋一叶就是死在她的苕把下。
但是,我不会。
因为,我太了解她了,如同了解自己一样。

她开始笑了,眼角眉梢满是风情。
但是那柄苕把开始发出幽幽的蓝光,她笑得越妩媚,杀气就越重。
我可以感觉到干将在剑鞘里发出嗡嗡地声音,她寂寞得太久了。

我静静地望着蓝魔,回想起,她以前叫我媳妇时的样子。
那时候,他很帅,用玉树临风形容也不为过。
那时候,他很宠我,我要什么,她就给什么。
他一直在说,媳妇,你要不要吃苹果。媳妇,你想杀谁,我帮你去杀。
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一直陪着我,媳妇,不要不开心,有我陪着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把脸藏在黑暗处,不敢让他看到我在流泪,不敢让他知道那一刻,我真的爱上了他。
因为我知道,他终究是个魔鬼,魔鬼的心是会变的,就象现在,为了干将,他会杀了我。
不,确切地说,不是为了干将,而是为了司马三娘。
我发现他喜欢上三娘的时候,就是在我跟他说起红叶时,他总是说,三娘如何,三娘如何。

我微笑着问,三娘真的有那么好吗。
蓝魔突然收起了笑容,苕把缓缓落地,叹了一声,你走吧。
你肯放过我。
是的。
你放了我,三娘会放过你吗。
当然不会。司马三娘突然从暗处走出来,带着她的剑,莫邪!
蓝魔呆了一下,突然手足无措起来。
我的心开始痛起来,他是真的爱上她了。

三娘冷冷地望着我,让我们一战定输赢。
我知道,我们注定是敌人,从她跟蓝魔在一起的时候开始。
我看了一眼蓝魔,他已经恢复了笑嘻嘻的本色。
其实,我很想知道,到底他是喜欢我多一点,还是喜欢三娘多一点。
可惜,这个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是否能够战胜三娘。
莫邪的光芒咄咄逼人,干将在我怀里发出低低的龙吟,跃跃欲试。

很久以前,莫邪与干将,本是一对奇世珍宝。
很久以后,这一对情侣之间注定要有一场决战。
谁胜
谁负
天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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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破晓十分,天空阴郁,阳光被挡在厚厚的云层之外,雪花如羽毛般大片大片地飘落,云荒大地上转眼就白茫茫一片。

沧流帝国的将军府里,房脊上,树枝上积攒了厚厚的雪花,一树枝承受不住雪的压力,在空中抖了两抖,猛地向下一弹,大堆的雪花就扑簌簌抖落下来,如雾般散落。

湘站在窗前,把手伸到半空中,素指纤纤,象一只开在雪中的兰花,雪花触手即化,纤长细嫩的小手立即变得湿润起来,清凉的感觉立即游遍全身,舒服之极。千里之外的碧落海也应该是这样凉爽清澈吧。

这时,天空突然一暗,天边出现巨大的黑影,象黑雾般升起,笼罩天空,使本就阴郁的天空变得更加晦暗。

她把头探出去,风隼!她低低惊呼一声。

推门而出,本到庭院里,仰头看到那些风隼里,每一只风隼里面都有一个面无表情的鲛人操纵着风隼,它们张扬着巨大的翅膀向着桃源镇的方向呼啸飞去,所到之处,卷起雪花旋风般扑面而来,凛冽刺骨。

湘的心猛地痛起来,他们都是中了毒的,没有思想,没有能力,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服从服从再服从。鲛人,多么可悲可怜的命运,生下来就被奴役被压迫被杀害,纵使流再多的眼泪,也无法感动冰族人的心,他们的心是铁石做成的。

身后的雪突然发出咯吱咯咯的声响,她转过身,看到将军披着一身雪花大步走过来。

她快步迎过去:将军,他们为什么派出了风隼!

鲛人起义了,长老们派出了风隼,而且还带着焕箭。

啊,湘惊慌起来:云焕将军的毒箭中者必死,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

将军悲哀地看着她:我已经尽力了,我一直在劝阻长老们不要出兵,以安抚为重,可他们根本不听,十巫长老决定的事,身为帝国的将军,唯有服从。

可是鲛人救过你的命,是你朋友。

将军看着她姣好的面容:我知道,我一直在想有什么办法,即可以不伤害帝国的利益,又可以帮助朋友。
他转过身,一拳打在树干上,树干猛烈地晃动起来,枝上的雪花扑籁籁掉下来,落了两人一身: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原来,忠义是不能两全的。

湘的泪水一下子涌出来,滴落到地上,瞬间凝结成一颗颗晶莹的夜明珠,在雪地上放射着夺目的光芒。
将军把她搂在怀里:不要哭不要哭,被人发现你是鲛人就糟糕了。

湘惨然一笑:我不怕,几千年了,有家不能回,有泪不能流,千千万万的鲛人带着耻辱和愤怒被冰族奴役压迫,活着不如死去。

她推开他,把发髻打开,长发及腰,用手一撸,原本漆黑的头发变成深蓝色,在风中猎猎如旗。

她向后飘去:将军,多谢这么多年来的保护,现在,我走了,你保重。

你要去哪里,不要离开我。

她悲哀地看着他,深蓝色的长发在白雪中愈发显得诡异:返回碧落海是所有鲛人的愿望,现在,鲛人起义是为返回家乡做的最后一战,身为鲛人的一员,我怎么能袖手旁观,苟且偷生。

你会死的。

她点点头,飞身一跃,跃出庭院。风中传来她的声音,为族人战死,虽死犹荣。

湘!沧流帝国的将军徒劳地靠在树干上,一万鲛人如何对抗十万帝国战士,你怎么这么傻。

砰的一声,一个人影从院墙外面飞进来重重的摔到地上,深蓝色的长发散落在白雪之上。

湘!将军奔过去,抚起她,只见她惊恐地望着院墙。

院墙之上站着一个青年,穿着银黑两色的戎装,袖口和衣襟处都用银丝绣着双头金翅鸟的标记,那是沧流帝国征天军团中将领的身份标志。

云焕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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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麦田清香


  
  夜风徐徐。
  
  隔着窗帘,她似乎闻到了家乡麦子的清香。
  
  五月,山东麦子马上就要成熟了,这时节的麦子可以摘下几穗来,用火轻轻烤一下,然后就可以嚼得满嘴留香。
  
  “桂兰!”一声清脆的声音,在窗外蓦然响起。
  
  “嗯?”她惊了一下,条件反射似的低低应了一声,翻转身,脸向着窗外倾听。
  
  此时,窗外人却越走越远,只一会儿,脚步声就听不到了。
  
  她愣了一会儿,有多久没有听到这两个字了。十年?二十年?
  
  她至今记得第一个叫她名字的那个男孩,那是五十年前了吧。他的五官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他长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黑蛋。
  
  “桂兰!”男孩手里攒着一缕麦穗,从门外冲进来。她放下手里正在清洗的衣服,他把麦穗全部塞进她的手里,“快点吃,刚刚烤好的。”
  
  那天,夕阳西下,天边是一大片金色的浮云,麦子的清香在她的记忆里留下了永久的印迹。
  
  “黑蛋!”门外传来杨婶的喝斥,“去把鸭子赶回来”。
  
  黑蛋吐吐舌头,一溜烟地跑出门,然后返回身,掂着脚站在窗前,九岁的小孩子,下巴刚刚够到窗台,双手扒着窗台,轻轻喊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姐姐今天没挨打。”
  
  听到这个消息,她的心比吃到麦穗还要舒服。姐姐没她命好,被送到一个刻薄的家里。那个被叫做婆婆的老女人,平日里非打即骂,不听话就要挨饿,对外却自夸对这孩子很好。
  
  她对母亲说起这事的时候,母亲总是摇摇头叹息,不知道是不相信,还是没有办法。母亲隔得远,来回要走半天的山路,每个月会来看她一次,坐坐就走。杨婶总是笑呵呵地招待。
  
  杨婶是个好人,对她很好,虽然有时候严厉一些,但从未骂过她,更没打过她,她从心里感激。婆婆!她常常在心里默念这两个字,黑蛋!这个比她小三岁的小丈夫。童养媳!这个在解放以后已经被取消的名称,却在落后的农村里以另一种方式悄悄流行着。
  
  其实她在杨家做的活计都是在自家里做惯的,不过是洗洗衣服,缝缝补补,但却比在自家吃得饱,偶尔杨叔还会悄悄地带回来两颗糖。
  
  后来,她才明白,有成年劳力的家庭会比没有劳力的家庭生活得要好一些。在此之前,母亲每天给人洗衣服缝补衣服,却总是喂不饱四个孩子,其间还夭折了一个弟弟。
  
  她被送到杨家的时候,她十岁,姐姐十二,哥哥十四岁,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弟弟。她能理解母亲的难处,母亲离开的时候,她没有哭,她惦记着姐姐被送到了哪儿家。后来,黑蛋帮她打听到了消息,姐姐被送到了村西的刘家,并每次都向她通报姐姐的情况。挨打了、挨骂了,没挨打、没挨骂,她的心也跟着起起落落。
  
  她在杨家呆了四年,姐姐也十六岁了,听说那户人家准备给儿子圆房了。她没见过那个男孩,但她肯定,他一定不会比黑蛋好。黑蛋对她非常好,她没洗完衣服之前杨婶不准她吃饭,黑蛋就把自己的那碗饭留着,一直等到她做完活一起吃。杨婶并不反对,那是个聪明的家长。她一直这样想,这个做母亲的把所有的恩惠都留给儿子去做,她让桂花领黑蛋的情。
  
  事实上她一直都在领黑蛋的情。所以,当她坐上火车的时候,很惶恐,又有些不忍,但她没有其他的选择。
  
  逃离那个村子,是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那天午后,好久不见的哥哥来到杨家,说是自己订了亲,让妹妹回去见见嫂子。杨婶欣然应允,还送了一篮子鸡蛋。
  
  出了村子,马车就开始快跑起来,赶车的是个清瘦的年轻人。他甩起鞭子来,啪啪做响,两匹马儿在田间小路跑得很欢腾,田野上开满了不知名的花朵,远处的麦田波浪起伏连绵不绝。



       到了自家,才发现姐姐也在,母亲、弟弟、大家一起做上马车。哥哥和那个年轻人坐在前面,一边赶车一边谈论着她听不懂的话题,石油、火车。
  
  赶到火车站时,天已经黑了。在火车鸣叫声中,她才明白,哥哥要带她们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远到她再也不会回来。
  
  北大荒与山东到底有多远,她一直没有闹清楚。只知道,后来,哥哥给杨家寄了两袋苞米以及一封信。她也再没见过黑蛋,她想,那孩子会不会伤心呢,他心地那么好,他将来的媳妇一定很幸福。
  
  北大荒的生活与山东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亲人团聚,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高兴的。尤其是姐姐,每天都兴高采烈,走起路来都象蝴蝶一样轻盈。村里陆续有人来说媒,却都被母亲挡了回去。桂兰猜测,可能是母亲想要补偿姐姐过去几年所受的苦楚,又或者要考察清楚男方家的为人。
  
  她十八岁那年,哥哥带来两个青年,桂兰一眼就认出其中一个就是赶马车的年轻人。几年不见,他长高了许多,眼睛亮得象天上的星星。她的个子才一米五,他望向她的时候,头微微地低着,脸上带着笑容,笑得她的心砰砰乱跳。
  
  “桂兰!”他是第二个叫她名字的男人,也是最后一个。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她居然象母亲一样,生了四个。
  
  桂兰躺在床上,隔着门,客厅里传来儿子逗孙女玩耍的笑声。
  
  她的思绪继续飘着,飘到了孩子环绕脚边依呀学语的岁月。
  
  “唉,咱们还生不生了。”记得有一天夜里,她这样问。
  
  “生!”他干净利落地回答。
  
  他是孤儿,希望有个温暖的大家庭,她理解他,但嘴上却说,“我才不生呢。”
  
  “你学会蒸馒头,就不让你生。”他笑。
  
  她气,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
  
  她是农村人,只吃过大饼子窝窝头,没吃过馒头,更别说蒸了。他手把手地教她,她却总是学不会用碱,馒头不是酸了就是黄了。
  
  “你真笨。”他嘲笑她,她就踢他一脚。
  
  是啊,她是很笨,不认字,不会蒸馒头,不会骑自行车,更不会用瓦斯气儿。她至今想不明白,怎么会着火呢,自从生了老大以后,每生一个孩子,家里都会着一把火,八九年的光景,已经着了三把火,搬了三次家。
  
  但他从来就没有责怪过她,每次都说,咱家孩子命真大,个个都有福。
  
  是啊,这几个孩子命都挺大,连一点皮都没烧到。主要还是大儿子比较聪明,每次都机警地察觉到火势,用板凳砸碎了玻璃,把弟弟妹妹们一个个从窗户处递出去。她觉得这一点比较像孩子大舅,勇敢果断。
  
  那些年的日子过得真是充实,生孩子养孩子教孩子,日子就如流水般地划过了。
  
  “桂兰!”她至今记得他最后一次叫她的时候。
  
  那时,她去医院给他送饭,给他捏肩膀捏腿。
  
  “桂兰!”
  
  “嗯。”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她怎么会不记得,他的鞭子甩得啪啪地响,两匹马儿跑得飞快,路的两边开满了鲜花,远处是一望无尽的麦田。
  
  “你坐在马车上。”他闭着眼睛说。
  
  “你在前面赶车。”
  
  她捏着他的腿,没有肉。记忆里,他一直就这样瘦着,从来没有胖过。
  
  “桂兰!”
  
  “嗯。”她低着头,去捏他的脚。她觉得他是想跟她说什么,抬头,却见他闭着眼睛,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她轻轻地摇晃一下他,他的头跟随着她的节奏摇晃着,不祥之感涌上心头。
  
  他就这样静静地走了,那年他五十,她四十三。
  
  他离开她有二十多年了罢,她在床上翻了一下身。原来的铁床换成了木床,依然是双人床。她说,睡惯了双人床。她没有跟儿女们说过,她经常梦到他,坐在他赶的马车上,鞭子甩得啪啪地响。
  
  她抬眼,看到满天的星光,像田野上漫山遍野的花朵,恍忽间记忆又回到了田间小路,闻到了麦子的清香,还有他望向她的时候,那嘴角的笑意,温暖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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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浅云裳的笑
  
  (一)
  
  第一次见到浅云裳的时候,她手里正拿着一把锋利的刀,修剪指甲。
  春天,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温暖舒适。
  她的左手像兰花一样张开,半寸长的指甲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如玉,右手的刀灵活地在指甲上飞舞,仿佛她手里握的不是刀,而是一根绣花针,在指甲上描龙绣风。
  那时,我刚刚杀了一个人,正坐在树下喝酒。
  浅云裳就坐在我对面,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呈现一个曼妙的弧度印在绯红的脸颊上。
  
  (二)


  她们说浅云裳是一个优秀的杀手,她自己也说,我是一个厉害杀手。
  她说这话的时候,妙目流转,浅笑嫣然。她一边说一边玩弄着她的刀。
  刀锋很薄,像蜻蜓透明的羽翼,在阳光下不断闪烁。
  她的神态让我想起一个人。
  长久以来,我以为我已经忘记这个人,但是,在看到浅云裳的时候,却又想起了她。
  于是,我拉着浅云裳的手,说,嫁给我吧。
  她说好。
  
  (三)


  浅云裳是一个爱笑的女孩,她笑得越甜蜜,杀的人就越多。
  她说,杀人是门艺术,死在我刀下的人都是幸福的。
  我相信她说的话,因为每个被她杀死的人脸上都带着笑容。
  我欣赏她的技术,但却永远也学不会。
  因为我是一个沉默的人,每次杀完人,我都会喝酒,让自己大醉一场。
  浅云裳说,你要学会生活,这只是一个游戏,结束之后都可以重新开始。
  我相信她说的话,因为,那的确是一个游戏,但我却无法走出来,因为我的心里有一个结。
  她把我的酒壶拿走,然后小手伸过来放在我的手背上,我听到她轻轻地说,别怕,有我。
  她的手柔软细腻,带着花香。
  
  (四)


  喜欢浅云裳的笑,像太阳花一样灿烂。我的目光追随着她,像追随一个梦想。
  我一直害怕跟浅云裳站在对立面,因此,我很少接受杀人的指令,但是,有一天,命运之神却将我推到这个地步。
  那一刻,我的刀追随着她的身影,沉重而迟疑,我再一次陷入困境,谋杀亲人的滋味,在心里萦绕。
  我终于明白,当年的她为什么离开。因为,她跟我一样,舍不得谋杀亲人。
  她走得毫无征兆,所有痕迹删除得非常彻底,就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我给她带来的压力就像浅云裳带给我压力,我想,我也应该离开了。
  
  
  (五)


  我走得很彻底,像曾经的她留给我的场景。
  初夏,桐花树下,看大雨滂沱,空气中带着潮水的气息。
  隐在山中的日子过得很轻松,每天只做两件事,喝酒、睡觉。
  
  我以为我会忘掉所有的一切,忘掉游戏的过程。
  但一个人喝酒的时候,却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念一个人,一个叫浅云裳的女孩。
  她说,有我,别怕。



    (六)



     于是,我决定去看她。

      

     (七)
  
  当我再一次看到浅云裳时,她正在与芳草喝酒。
  火红的枫树下,芦席,佳人,美酒。
  我从来不知道她这么能喝酒,她的身边倒放着三只空酒坛。
  我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正喝干第四只酒坛。
  然后,抬头,她看到了我。
  秋天,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
  她眯起眼睛望着我,然后,她低头,长长的睫毛呈扇形印在绯红的脸庞上,像我初次认识她时的场景。
  接着,我看到有一滴珠泪滴落在尘埃。
  
  (八)
  
  师傅,我又做梦了。她喃喃低语。
  芳草叹息一声,拉起她的手,然后轻轻地说,他来了。
  我握着她的手,柔软细腻,带着花香。
  我来了。
  浅云裳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但她的指尖开始变得冰凉。
  芳草用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你不应该来。
  浅云裳终于抬起头,星眸如水,沉静地望着我。
  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应该,我想来就来了。
  你不应该来。
  她执着地重复着这句话,眼中升起一团水雾。
  阳光正盛,恍惚中,我看她袖口里华光一闪。
  
  (九)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的手指变得冰凉,为什么芳草的表情那么奇怪。
  原来,命运之神再一次将我们放在对立面。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我依然选择走到她面前,纵使她的剑刺进我的胸膛。
  能死在她的手里,我觉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轻轻擦干她的泪水,别哭,我喜欢看到你笑。


  (十)


  我知道她不舍得她杀我,正如我不想杀她一样。
  但游戏就是这样,没有谁对谁错,我们都在不断地轮回。

      

      我想对她说,今夜过后,让我们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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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1-B-05】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一轮《传言》契阔

传言  
          ——传言是一种很可怕的瘟疫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张小米关上电脑使劲伸了一个懒腰,心里一阵轻松。

“干完了?”齐美丽也关上电脑,拎起皮包冲了出来:“我请你喝一杯。”

张小米抬头看看办公室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人:“累死我了,我想回家睡觉。”

齐美丽知道她睡眠很轻,楼下路过一辆单车都能被惊醒,笑着说:“不喝酒你能睡得着?”

“啊,这次我累得就算火车经过也醒不过来。”张小米揉了揉后脖梗,“我昨晚只睡了两个小时,今天又做了一天,真是又累又困,要人命啊,明天说什么也要休一天。”

齐美丽搂着她的肩膀:“只喝一杯,然后我送你回家。”

两人出了公司大门,却发现齐美丽的男友周明峰正守在门前。

张小米挤挤眼睛,坏笑着:“是不是要上演重色轻友的大戏了。”

“去你的。”齐美丽推了她一下:“我不才不理他呢。”

“哎呀!”张小米夸张地大叫:“就算你不理他,我可不想当灯泡呢。”

她把齐美丽推到周明峰跟前,笑着说:“老同学,我把她交给你了,我先回家了。”

齐美丽笑着跟她告别,上了周明峰的车。

“哇,你们两个工作狂啊,整个大楼,就属你们两个出来得最晚。”

“我才不是工作狂,”齐美丽懒洋洋地靠在他的肩膀:“是张小米手里的项目太多了,也不知道老板怎么想的,给她那么多工作,她都要累死了,估计明天不能上班了。”

“会不会累病了呀,你们老板太过份了。”
“谁说不是,张小米身体本来就不好,累坏了可不好调养,休息几天也是应该的。”

“老婆!”周明峰拉起她的小手,“你不要太辛苦了,小心累着。”

齐美丽笑着打开他的手:“小心开车。”
两人吃了一顿大餐,然后又看了一场电影,刚出电影院,周明峰就接到了同学的催促电话,把齐美丽连哄带劝地送回家以后,急急忙忙赶到烧烤店。
此时,夜半三更,一帮同学正喝得热火朝天。

“哎,哎,你来晚了,罚酒一瓶。”
“就是就是,重色轻友啊,有了女朋友就不要老同学了。”
“喝喝!”
周明峰连干了三杯啤酒才被放过,抺抺嘴辩解道:“我可是有正经事,准备给老婆换个工作。”
“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啊。”王可平随口一问。
“他们老板死变态,把张小米都累病了,我可不想我老婆也累病了。”
王可平一愣:“张小米跟你老婆一个公司?”
“是啊。齐美丽还是她介绍给我的呢。”周明峰给他倒了一杯啤酒,:“她现在好象还没有男朋友,你可以重新开始追。正好她病了,你可以趁机……”说罢揶揄一笑。
“我可不是流氓啊。”王可平笑着说。
“我是让你趁机多关心关心她,是你自己想歪了。”周明峰笑:“不过,我看张小米在雪龙公司也没啥大发展,又累又不赚钱,你不如直接娶回家算了。”

王可平的心里一片混乱,当初若不是母亲反对,他和张小米早就已经结婚了,估计孩子都有了。如今,他已过三十,母亲对他的婚事早就头疼得放宽到只剩下一个条件:只要是女人就成。

几年以来,他心里从未放下过张小米,却不知道张小米的心里还有没有他。不过,从张小米至今都没有男朋友这一条来看,他还是有希望的。

一想到张小米拚命工作累倒在床,他就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怎么办,那变态老板累死人不偿命的,还是想办法帮她换一家公司吧。一杯酒下肚,他想到了表姐李敏。

李敏接到王可平的电话时,正跟老妈在茶楼吃早餐。事实上她的公司今年刚刚步入正轨,正需要有经验的人才,一听说有雪龙公司的人想跳槽过来,真是求之不得呢。细一打听,原来是表弟王可平以前的女朋友,更加开心了。

她以前跟张小米做过邻居,斯斯文文的挺聪明的女孩儿,曾经以为这女孩能嫁给表弟呢,谁知道姨妈反对这门婚事。那时候,她还替两人遗憾呢。
如果张小米能到她公司做事,一来可以帮她,二来她嫁给表弟以后就能拉拢二姨叫她入股公司。真是一举两得呀。

李敏妈妈见到女儿接到一个电话后很开心的样子。就好奇地问:“小敏,什么事这么开心。”

“哎呀,老妈,你记不记得张小米。”
“张小米?是谁呀?”
“表弟以前的女朋友啊。”
“哦,老张家的丫头,怎么啦?”
“她想跳槽到我们公司,她原来是雪龙的,被变态老板欺负,不想干了。”
“那你可不能亏待人家呀。”
“当然啊。等她嫁给表弟以后,你叫我二姨入股,那我们公司就能进一步发展了。”
“不知道你二姨肯不肻入股啊。”
“当然肯啊,那是她儿媳妇啊,自己家人,到时候大家一起赚大钱,天天开豪车,吃大餐。”
李妈妈笑得合不拢嘴,母女俩开开心心地结账走了。
等两人离开以后,坐在她们不远处的茶楼老板立即打通雪龙老板电话:“我说亲家公,你们公司是不是有个叫张小米的?”
雪龙老板一头雾水:“是啊,有这个人。”
茶楼老板:“我听人说她要跳槽了,你小心她带走你们公司的资料和人力资源。”
“你听谁说的?”
“是我们这里一个老顾客亲口说的,她是跳到她婆家那边去的,过去是要入股的。”
“好,我明白了,回头请你吃饭啊。”
“无所谓啦。”
刚刚挂了电话,秘书打来电话:“老板,张小米打电话说请假一天。”
雪龙老板很生气地说:“告诉她,以后再也不用来了,公司的东西连一张纸屑都不准带走。”
张小米接到被辞退的电话,愣住了。她实在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决定给老板打个电话。
当然,她在老板那里听到一大堆莫明其妙的理由,什么庙小留不住大神,什么吃里爬外。
她明显地感受到老板的敌意,她气得摔了电话。
接着,她接到了王可平的电话……
最终,她离开了雪龙公司,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传言是一种很可怕的瘟疫,我们都深陷其中,并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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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2-C-3】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二轮《世外桃源》

小时候,当在课本上看到陶渊明的《世外桃源》的时候,心里并没有向往书中所说的世外桃源。那时候,我所向往的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繁华城市。
可能是因为当时本身就是处于鸡犬相闻的村落,小伙伴们在田野上奔跑,原野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白色的蒲公英、蓝色的勿忘我、紫色的火柴花。我们在其中寻找那些可以吃的花朵,甜甜的味道。
当我们跑累了玩累了,最后一个节目就是来到我们的大本营:一片寸草不生的空地。然后大家在那片白得发亮的土地上跳舞。所谓跳舞,其中就是在那时弯腰劈腿,翻跟头。那时,小伙伴们便可以互相炫耀自己的“绝技”:有的可以连接侧翻十几个跟头,有的可以倒翻跟头。而我可以正面侧面劈腿,她们问我疼不疼。我笑着说不疼,很容易。其实,说实话,我疼得要死。但是为了面子,为了有能拿得出手的“绝技”,疼也可得忍受。
远外,偶尔会有火车轰然驶过,因为太远了,我们只能看到火车的影子,但并不妨碍我们就对火车热爱。它每次驶过的时候,我们就对着它大喊大叫。火车过去后,就会有骑单车的大人穿越田野,他们都往往都会对着我们喊一嗓子:回家吃饭喽。回头,远处的地平线上已有炊烟袅袅升起。然后大家就一边嘻嘻哈哈打闹着,一边唱着歌。所谓唱歌就是哼哼刚刚在学校学会的“流行歌曲”。
我家住在村子的中间,有一个大院子,木栏门,院墙是黄土胚成,墙头常常有麻雀跳来跳去,我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我跑到南面,麻雀就飞到北面,我跑到北面,它们就飞到南面,始终跟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过,我对它们的兴趣并不大,我最喜欢的是隔壁邻居家的鸽子。它们每天都在咕咕地叫着,一群群在天空飞翔,站在屋顶房檐、电杆电线上,一排排的像哨兵。
到了傍晚吃晚饭的时候,邻居大叔就蹲在桌前,桌子上放着一碗粥,手里攢着一只咸鸭蛋,一口粥一筷子鸭蛋。我喜欢吃鸭蛋,但是家里穷,鸭蛋要拿去卖钱,所以不能经常吃到。
后来,城市在扩建,村庄变成高楼大厦,一切都变成了我想象中的样子。
多年以后,当繁华不再成为一种奢侈,绚丽的霓虹灯愈来愈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想念地平线那缕缕炊烟、想念田野上的花朵、想念夕阳下一碗粥一只咸鸭蛋的美味。
我的世外桃源永远成了记忆,再也回不到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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