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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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陌凝月

[试杀帖] 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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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6-16 21:37:17的发言:
一、 开荒
  
  他们说那个世界精采纷呈,他们说那个世界让人流连往返,我便中了蛊似地一脚踏了进去。
  
  我是于80年代末期降临到剑三这个世界的。是的,这个世界的年代史非常简单易记,人们通常以70年代,80年代,90年代来指代每一轮更新。作为这个时期的后来者,我甚至无法确定,在更早的时候,是否还有过50年代,60年代类似这样的冰河时期(此处待葵花点穴手补充)。
  
  话说我降临在一个叫稻香村的地方。睁开眼的那一刻,就被眼前的景致深深吸引了。周围满是古朴而精致的竹篱村舍。近处杨柳婆娑,落英缤纷。远处芳草如织,稻香十里。还有三三两两的村民。或穿梭于村寨,或往来于田间地头,好一派迷人的田园风光。
  
  我想我来对了地方,这应该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在我成长为一名大侠之前,我将在这里渡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忘了稻香村的村长是叫刘洋还是刘大海,总之,他们都是面目慈详的长者,在他们地悉心教诲之下,我在这里渡过了快乐的童年。
  
  突然想起来,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忘记交待了。我想说的是,剑三的背景发生在唐朝。那是个百姓安居乐业,江山社稷相对稳固的年代,也曾是我无比向往的朝代。这也是我对剑三一剑钟情的原因之一吧。
  
  通往大侠的路曲折而漫长,终于到了面临决择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必须选择一个具体的门派之后,方可正式踏入江湖。剑三的门派系统庞杂而繁复。就我知道的有唐门,天策,少林,七秀,纯阳,万花,藏剑等。
  
  那时我对这些尚一无所知,他们说要不你就入纯阳吧。于是从此我成了一名纯阳弟子。从蹒跚学步到蹑云逐月,这中间隔着安史之乱的距离。
  
  要知道80末期于我,正处于混沌初开的时期。做为一只纯小白,我努力学习各种秘籍和技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各位大侠后面打副本。就在一切根基尚未稳定的情况下,气势磅礴的90年代,裹挟着“安史之乱”强势来袭。
  
  瞬间,我被历史的洪流带入90年代。所有副本再一次更新换代,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惊喜地发现,自己不再显得那么小白了,和周围人之间的距离也瞬间缩小了。
  
  最令人开心的事,终于不用每天去做那个无聊的茶馆任务了。现在每天上线就是跟着大部队去新的副本开荒。只要有足够的耐性,终会有一天会成为一名他们那样的大侠。




七珍如·白象[小典/典/慕容薰/典典/幽情客/楚小语](共搜集有39帖,此为第32帖)

(作者:;提交人:卧雪;提交时间:2013-6-20 12:38:34)


以下是引用卧雪在2013-6-16 21:37:17的发言:
一、 开荒
  
  他们说那个世界精采纷呈,他们说那个世界让人流连往返,我便中了蛊似地一脚踏了进去。
  
  我是于80年代末期降临到剑三这个世界的。是的,这个世界的年代史非常简单易记,人们通常以70年代,80年代,90年代来指代每一轮更新。作为这个时期的后来者,我甚至无法确定,在更早的时候,是否还有过50年代,60年代类似这样的冰河时期(此处待葵花点穴手补充)。
  
  话说我降临在一个叫稻香村的地方。睁开眼的那一刻,就被眼前的景致深深吸引了。周围满是古朴而精致的竹篱村舍。近处杨柳婆娑,落英缤纷。远处芳草如织,稻香十里。还有三三两两的村民。或穿梭于村寨,或往来于田间地头,好一派迷人的田园风光。
  
  我想我来对了地方,这应该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在我成长为一名大侠之前,我将在这里渡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忘了稻香村的村长是叫刘洋还是刘大海,总之,他们都是面目慈详的长者,在他们地悉心教诲之下,我在这里渡过了快乐的童年。
  
  突然想起来,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忘记交待了。我想说的是,剑三的背景发生在唐朝。那是个百姓安居乐业,江山社稷相对稳固的年代,也曾是我无比向往的朝代。这也是我对剑三一剑钟情的原因之一吧。
  
  通往大侠的路曲折而漫长,终于到了面临决择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必须选择一个具体的门派之后,方可正式踏入江湖。剑三的门派系统庞杂而繁复。就我知道的有唐门,天策,少林,七秀,纯阳,万花,藏剑等。
  
  那时我对这些尚一无所知,他们说要不你就入纯阳吧。于是从此我成了一名纯阳弟子。从蹒跚学步到蹑云逐月,这中间隔着安史之乱的距离。
  
  要知道80末期于我,正处于混沌初开的时期。做为一只纯小白,我努力学习各种秘籍和技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各位大侠后面打副本。就在一切根基尚未稳定的情况下,气势磅礴的90年代,裹挟着“安史之乱”强势来袭。
  
  瞬间,我被历史的洪流带入90年代。所有副本再一次更新换代,所有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惊喜地发现,自己不再显得那么小白了,和周围人之间的距离也瞬间缩小了。
  
  最令人开心的事,终于不用每天去做那个无聊的茶馆任务了。现在每天上线就是跟着大部队去新的副本开荒。只要有足够的耐性,终会有一天会成为一名他们那样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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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3-6-23 21:32:27

  扶风小筑座落在昆仑山上。没人知道在白雪皑皑的昆仑山上,竟有这样一处绿意盎然的世界。在苍松翠柏的掩映下,搭建着错落有致的几幢小木屋。木屋周围种满了各式奇花仙草,异香袭人。
  
  如果你身居其间就会发现,扶风小筑的每个清晨,都是在鸣泉流瀑声中醒来。扶风小筑的每个傍晚,都是在鹤栖丹霞的美景中降临,无庸置疑,这里绝对是一处人间仙境。
  
  扶风小筑在人们眼中一直是神秘的。尽管都知道它位于昆仑山上,却无人知道它的具体方位。更不知道扶风小筑始建于何时,为何人所建。
  
  但是你若有幸遇到肉丝丝,他会告诉你一切。
  
  其实,现在的扶风小筑,只居住着一男一女两人。男的即是上面说到的肉丝丝,刚刚二十出头。另一名女子则是肉丝丝的师父,大名扶清风,年龄也就在二十五、六岁左右。
  
  师父,水打好了,可以出来洗头了。
  
  肉丝丝提着一桶刚从瀑月泉接的温泉水,快步走进院子。只见他熟练地将桶里的水分别倒入两只木盆,然后再将两只木盆端到院内的一方石桌上。
  
  刚刚准备好这一切,就见师父扶清风从屋内走出来。她身上虽然只套着极简单的棉衣布裙,却掩盖不住从骨子里透出的绰约。在她身后是垂及脚踝的长发,长度虽然骇人,但这里用青丝如瀑形容绝不为过。
  
  肉丝丝知道,这头长发是师父的命根子,是以每天清晨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即是细细将一头秀发清洗一遍。
  
  所以他每天早上会在师傅起床前将山中最好的温泉水打来备好,供师父洗漱。
  
  清洗完毕,扶清风坐在一旁的石凳上。一边轻柔地梳理着几乎垂及地面的青丝,一边若有所思。
  
  肉丝丝默默地走上前将盆里的水一一倒去。然后再将沏好的茶以及茶点搁于桌上。
  
  这一切都做得如此自然,仿佛从出生起,他就一直在做这件事。
  
  肉丝丝将师父扶清风的日常起居,照顾得极为妥贴。扶风小筑的生活静谧安逸,所谓岁月静好也不过如此。
  
  以旁人看来,肉丝丝和师父扶清风之间的关系似乎有那么几分微妙。
  
  显然,扶风清在肉丝丝的心里,绝不仅仅只是师父。扶清风在肉丝丝心里,更象一个完美无缺的女神。在女神面前,肉丝丝可以放下所有。只要,他的女神喜欢。
  
  反正连自己这条命都是属于师父的,喜欢又有什么不可以。
  
  三年前,从相思崖上坠落下来的时候,肉丝丝曾经绝望地以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就此完结。那一刻,他对红尘已无留恋。
  
  可是当他再次睁开眼,他看见了一双世界上最美的眼睛。
  
  那双眼睛美得摄人魂魄,那双眼睛竟让他对这个本无牵挂的世界,产生了一份依恋。
  
  那些日子,扶清风日夜守护着奄奄一息的肉丝丝,喂汤灌药。终于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将肉丝丝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我教你武功,以备你日后防身。扶清风淡淡地对肉丝丝说出这句话,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他听了欣喜若狂,她将成为自己的第一个师父,也是,唯一的师父。
  
  习武的日子漫长而枯燥,可是于肉丝丝,却是乐在其中。从一名马步都扎不稳的少年,到成长为一名刀法出众的少侠。中间隔着九百多个日日夜夜。
  
  在这段漫长的岁月,师徒两人已然亲人般相待。只需扶清风一个眼神,肉丝丝便知师父想说什么,想要什么。习武之余的闲瑕时光,肉丝丝总会想尽各种办法,逗师父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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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些,身为师父的卓依然又如何不知。对于自己这个徒弟,她打心眼里喜欢。喜欢他的天姿聪颍,喜欢他的孩子气,喜欢他的体贴周全。
可是这世上有些事情是不能捅破的。只有隔着那张窗户纸,她才能自由地呼吸。
徒弟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象匹脱僵的野马,只有在她这个师父面前才温驯地象只绵羊,百依百顺。
夏练三伏,冬练三久。甘小猫在小师父极严厉的指导下,武功日益精进。两人比武切磋时,徒弟胜过师父的时候越来越多。
每隔三五月,两人也会抽出几天时间下山玩耍一番,顺便买些平常物什带到山上。每到这种时节,是甘小猫最开心的时候。下得山来的卓依然,一派天真少女模样,哪里懂得江湖险恶。甘小猫看在眼里有些百感交集。原来表面上无比强大,无比冷漠的师父,也会有需要自己保护的时候。
这个发现令甘小猫开心了很久。
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直这样守护着自己的师父,最好是一辈子。
这日,两人又一起下山采买日常物品。人来人往的集市,甘小猫提着大包小包跟在师父卓依然后面,亦步亦趋。卓依然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悠闲地在前面走着。一副羡煞旁人的场景。
两人一路逛着,准备在天黑前返程。
正走着,看到前面一群人围作一团,似乎在议论着什么。师徒二人见状一起凑上前,准备看个究竟。
挤在人群里往里一瞧,却见一个身材瘦弱的小姑娘在卖艺赚钱。这本没什么奇怪。只是近前一位满脸横肉的男子,正欲拉小姑娘往外走,小姑娘犟着不肯挪步,于是两人间不停拉拉扯扯,外人却看不出端倪。
小姑娘有些急了,眼光朝向人群,发出求救的神情。可终究是喜欢看热闹的人多,是以半天无人理会。
卓依然看着不对,快步走到二人跟前,一把将那位小姑娘拉到身边:妹妹,不是让你不要一个出来卖艺,你怎么又不听话了?快跟我回家。一边说一边给甘小猫使了个眼色。
小姑娘愣怔了片刻便明白过来,立时接过话头。好姐姐,我再不敢了,快带我回家吧。
在这当口,甘小猫已经用自己的方法将那位满脸横肉的男子打发走了。
见没热闹看了,人群很快散了,只剩下三人。
妹妹,你以后要当心些。徒弟,我们走吧。卓依然不管什么时候总是淡淡的。
师徒二人踏上返程的路。
后面有人跟着咱们,甘小猫在师父耳边小声耳语。
知道,让她跟着吧。
天愈发黑了下来。
出来吧,你准备跟到什么时候?卓依然终于停下脚走转身问向树旁的黑影。
姐姐,哥哥,我没地方去了,求你们收留我吧,只要让我跟着你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正是刚才那位被师徒二人解救的小姑娘,此时她一副可怜巴巴的神情,眼神却透着伶俐。
现在天色也不早了,要不你暂时也跟我们回去也行。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剪秋。
听到这个名字,卓依然唇边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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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阵凉意袭来,林秀从梦中惊醒,睁开眼,那柄剑尖距离她的喉咙只有三寸。眼前站着的黑衣人一动不动,脸上蒙着黑布,看不清表情,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灼灼发亮。
四目相对,黑暗中两人僵持着,似乎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
“律香川,你这是何苦。”
“还是瞒不过你。”
“十二年的朝夕如何掩藏得住?”
“也对,是我小看了你。”
“其实是你小看了自己。”
“他在哪?”
“他走了。”
“他舍得离开你了?”
“如果一个人连性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舍不得的?”
“……”
“什么时候的事?”
“这与你何关?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还是不肯放过他。”
律香川收回剑锋,“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犀利。”
“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不送。”
看着律香川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林秀长长得叹了一口气。
那些往事历历浮现。
当年,律香川和林秀是人们眼里的恩爱夫妻,男主外,女主内,小日子红红火火,羡煞旁人。
有一天,律香川领会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儿。
女孩名叫孙蝶。自从爹爹和哥哥相继离世,她一个人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
这日被江湖泼赖纠缠,恰巧遇上过路的律香川及时出手相救,才得以脱险。
听完孙蝶的身世,律香川决定先将这个姑娘领回家,以后再作打算。
此后孙蝶帮着小两口做些家务,这倒省了林秀不少事,落得清闲。
平静得日子没多久,半年后的一个黄昏,一个叫孟星魂的男子找上门。
“星魂哥哥!”孙蝶露出久违的笑容,开心不已。
“小蝶妹妹,我这就带你走。”
“太好了!”孙蝶雀跃无比。
“不可以。”背后传来一声冷冷的低喝。
林秀从没见过律香川会有这种狰狞的表情,她隐约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
“你是?”
“他是救我的大恩人。”
“原来如此,我替小蝶谢谢你。但是,我必须带她走。”
“我要是不答应呢?”
“怕是由不得你。”
“两位大哥哥,你们千万不要吵架,更不要为了我吵架。”小蝶被眼前的情形吓住,有些手足无措。
“”这样吧,小蝶,你先带着你这位星魂哥哥在此歇息一晚,有什么事待明天再商量。”
林秀上前打着圆场。
一夜无话。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四周格外安静。
起身之后,林秀愕然发现,其余三个人在一夜之间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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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3-10-1 21:17:29

闲话香菱

香菱原名甄英莲,是姑苏人士甄士隐的掌上明珠。如果以现在的标准来看,甄士隐在当时是划为中产阶级一类的。依书中描写,甄家是一名赋闲在家的乡宦。他的居住环境虽然和大观园没有可比性,但至少还有带夹道的住宅,带小花园的书房,亦有仆从若干相随左右,再加上置有薄田聊以收租,这小日子过得也算不错了。按说英莲生在这样的人家,不说前程似锦,也是衣食无忧。然后命运的草蛇灰线正如甄英莲这个名字“真应怜”一样,早已烙在命册之上。是以甄家的好日子在英莲五岁那年戛然而止。
五岁那年的上元节,英莲被家里的仆从带到街上看花灯,因仆从一时大意,导致英莲被拐子拐了去,此后音讯全无。到英莲再次出场,已经是十二、三岁光景,这时的她,已经出落成一位标致人儿。只是她此间的遭际,几经波折,提起来不免令人唏嘘,最终辗转落在那个呆霸王薛蟠手里。于是这才有机会进入贾府,这时她的名字已改作香菱。
最为难得的是,香菱在经历了命运的颠沛流离之后,依然保持着一份温和敦厚的性格。她虽然只是薛蟠的掳来的小妾,虽然化薛蟠是那样一个不堪的男人,但她却仍愿一心一意地守侯。她就象一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无论周遭的环境如何恶劣,都无法改变自身的冰清玉洁。这是一种生命的姿态,让人仰止。
如果要说香菱的生命中还有那么几天美好的日子,那也只是得于命运的偶尔垂怜吧。话说那阵子因薛蟠外出做生意,留香菱一人于家中形单影只。薛宝钗看不过眼便将她带入大观园里暂住几日。
可以说,在大观园里寄住的这段日子,是香菱一生中最为开心的日子。她骨子里隐匿的书香气质,在这大观园里,在众多才情卓越的姐妹们面前,被空前激发出来。
在姐妹眼里,这个香菱学诗几乎到了痴迷的境地。比如她进入大观园的第一件事,便是拜黛玉为师。而黛玉在这个好学的学生面前,亦恨不得倾囊相授。在黛玉这个非常高明的老师指点之下,香菱学诗的进步,日胜一日。
书中对这个过程的描述十分详尽有趣,我经常特意翻至这个章节,反复品读,总觉获益匪浅。
书中是这样写的。初时,香菱在听了黛玉讲诗之后,跃跃欲试,逼着黛玉出题。黛玉拗她不过,便以“吟月”为题,定下十四寒的韵,让香菱去做。香菱得了黛玉的题如获至宝,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做出了第一首吟月:

月挂中天夜色寒,清光皎皎影团团。诗人助兴常思玩,野客添愁不忍观。
翡翠楼边悬玉镜,珍珠帘外挂冰盘。良宵何用烧银烛,晴彩辉煌映画栏。

这诗在常人眼里,倒也算是中规中矩,但是却不能入宝钗黛玉她们的法眼。这首诗有我们平常人初初学诗的通病,用字较重,却失于美感。
香菱得了黛玉的一番教诲,回去便一个人细细琢磨,不吃不眠,又磨出了第二首,然后兴冲冲拿去给黛玉看,她自认为这首可说得妙绝,定能得到林姑娘的夸奖了。

非银非水映窗寒,试看晴空护玉盘。淡淡梅花香欲染,丝丝柳带露初干。
只疑残粉涂金砌,恍若轻霜抹玉栏。梦醒西楼人迹绝,余容犹可隔帘看。

如果依我个人感受来说,这首七律较她之前那一首,确实多了几分韵致和心思在里面。果然黛玉这个严师亦没有给香菱留情面,指其过于穿凿,还需重做才是。

香菱这时的心情定是有些灰心的,但她的性格以及她对诗词的喜爱,让她并不甘心就此放弃。她又痴了般日思夜想,苦苦寻求突破,之后她在梦中得了第三首: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
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栏。博得嫦娥应自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怎一个好字了得。姐妹们看了赞不绝口,这个可说是字到意到,灵气呼之欲出。至此,香菱被正式邀请加入海棠诗社。
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一心人”,从香菱学诗这件事上可见一斑。
以上着墨是关于香菱这个人物最美好的章节,可惜好景不长,香菱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命运之谶,作为一个悲剧的符号划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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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3-11-20 21:20:01

风云

到底风云有什么样的魅力,让我们如此沉迷?有人曾笑云:一入风云深似海,从此闲瑕是路人。很多人听了都会会心一笑吧。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所有玩过风云的人应该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有时候正一边悠闲地和朋友吃饭聚会,心里却着急地想着赶回去投票码贴,这样的体会,你我都曾有过。
有首歌开头是这么唱的:走了这么久,你累了吗。如果稍加改动,可以这么唱:玩了这么久,你累了吗?
当然,这里玩指的是玩风云。意思是,玩了这么久风云,你累了吗?
你累了吗。答案肯定不止一种。因为这个答案会因各人玩风云时间的长短而各不相同。
有人会无比自豪的说,他玩风云已经十年有余,但是这样的人,现在基本不怎么沾风云了。如果非要拿这个问题去问他,他有可能会淡淡的扔下一句:现在谁还玩风云?现在的风云还是真正的风云吗?这是所谓的骨灰级玩家。
另一种是浸淫风云三四年的玩家,这样的玩家基本已是宠辱不惊,他会这么回答你:不累,如果累就不玩了。之所以不累是因为他已经谙熟各种身份的规则,对于自己在风云的投入有着精确的界定。他们在风云里游走自如,他可能就在你身边,只是你甚至觉察不到他们的存在。或偶尔露出灵犀一指,让人惊艳,然后再次消失于大家的视线之外。他们在风云里的表现千变万化,但这变化一定是依着自己当时的时间和情绪来决定的。上一场他们也许是沉默的羔羊,下一场有可能转变成愤怒的小鸟。他们喜欢棋逢对手的感觉,遇强恒强,遇弱恒弱。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玩家,请珍惜吧。
还有一种是刚玩半年到一年的,所有身份统统玩了个遍,终于学会了看版和看票线。那种成就感令人喜不自禁,可能会暗暗感慨,咱终于从菜鸟转正了!这样的玩家正处在风云的热恋期,对风云有着无比的热情。若是对风云又稍有天赋的那种,更受欢迎,他们将是各大风云论坛盛情相邀的宠儿。所谓盛情难却,然后就开始了四处赶场的风云生涯。对于这样的人,若你问他累吗,他的回答一定是:累并快乐着。而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开始些不甚负荷了。
最后一种是刚刚开始玩风云的新新人类。他们中有的表现出蹑手蹑脚,有的表现出勇者无敌。风云里的一切都让他们感到陌生而复杂,同时又让他们感到新鲜而有趣。他们不自觉地被卷入到这个漩涡中心,踏上一条不归路。风云里每场都有这样的玩家加入进来,看来新陈代谢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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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3-11-27 20:25:56

《那年夏天》


  你还记得那个夏天吗?这么多夏天,你说哪个?四季的车轮周而复始,碾压着流年,喘不过气。记忆早就变得鸡零狗碎。很多人很多事都已模糊不清。但是关于那个夏天,甚至它的每一个细节,却始终记忆犹新。
  
  那会儿正是学校放暑假,最幸福的是没有暑假作业。从老家回来,漫长而炎热的假期才刚刚过半。每每听见电视里传来还猪格格的音乐,总是令我抓狂。我可不想整个暑假都在你是风儿我是沙的闹剧前度过。于是一个念头在脑子里蠢蠢欲动。
  
  我决定把他拉上,我知道他一定会支持我的。他是我的邻居兼发小,后来就直接定位成铁哥们儿了。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宅在家里鼓捣他那些大大小小的航模。另一个爱好,就是随时听侯我的召唤。对于我提出的各种不靠谱建议,他总能言听计从。
  
  我还没见过真正的大海呢。倚着他家门框,我一个人自言自语,这当然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对我这种小伎俩他总是了然于心。因为这句话,他为我制订了一起去看海的行程。
  
  年少轻狂的好处就是,做什么事都无所顾忌。那时候我们对于出门的概念,不过是背起行囊,说走就走。
  
  目的地锁定青岛。主要因为他家有亲戚住山东,到时候有什么事都方便有个照应。这样一来大人们也不觉得有什么不放心,所以我们顺利通关。
  
  当时的激动和兴奋不言而喻,对于我们来说,这样没有大人陪伴,单独和小伙伴一起出游的行为,绝对称得上是人生中的大事件。
  
  一直到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火车启动的时候,伴随着那一声汽笛的轰鸣,我们两个同时雀跃起来,反正就是特别激动,开心到快哭出来的感觉。小样,虽然是第一次坐火车,你也不用这么露怯吧。他在一旁笑我。
  
  我们买的坐票,就这么一路坐到终点,却丝毫不觉得累。看着窗外的景致呼啸而过,我们将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怕错过每一站风景。
  
  终于到达海边,见到了让自己魂牵梦萦的大海。奇怪的是,那一刻并有想象的亢奋,反而整个人就呆立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确切地说,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宁静漫上心头。对于自己当时的心情,到现在都很难准确地描述。兴许是眼前的大海和想象中有些出入,兴许是追求的目标终于实现,产生了莫名的失重感。总之,我一直无法解释当时的心境。
  
  如果扯远一点,会牵扯到一个更抽象的话题:关于目标和过程,哪个更重要?哪个更让人铭心刻骨?也许每个人对此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读吧。
  
  总之,第一次看到的大海,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大海。海水的颜色并没有想象中那般透明与纯净,不免有些失望,这难道就是想象和现实的差距吗。眼前的大海,颜色更贴近那种墨蓝色,也许这种深遂而凝重的蓝,更让人肃然起敬。
  
  终于理解辽阔这个词的涵义了,用辽阔来形容大海,实在是再准确不过。海岸线向远处无限延伸,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天际,再也分不清哪一处是海,哪一处是天。在一望无涯的大海面前,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缈小,虽然缈小但很幸福。虽然当时并不完全明白这种幸福感的出处,但是那种幸福如同盛放的浪花,此起彼伏,开满了那个夏天。
  
  后来,我又去到过不同的海边,只是再没有第一次看见大海时的那种情怀了。不知是风景变了,还是看风景的人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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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逼你,是你自己在逼自己,而且逼得太紧。”
你十七岁的记忆是什么?一觉醒来,接过母亲手里递过的豆浆油条,大口吃下。然后一边捧着书本,一边想念昨天在街角遇见的那个长发少女。如果你对类似记忆心有戚戚,表明你曾经是一个健康而正常的青葱少年。
但是傅红雪就没有这样的好运了。在他十七岁的生命里,陪伴他的除了仇恨,就是那柄用以复仇的刀,一柄通身漆黑的刀。他不是一个瞎子,却永远生活在无边的黑暗里;他是一个跛子,却肩负这世上最沉重的使命,以及这世上最完美精湛的刀法。这于他,是怎样矛盾的人生。
在他出生时,那场浸渍血色的大雪,绵延了他的一生。傅红雪,这个孤独、隐忍、执着的男子,以最倔强的姿态存在于这个江湖,仇恨是他唯一的信仰。当一个人的信仰只剩下仇恨,他能做的就只是拔刀,拔刀,不停的拔刀,仿佛刀和他的手臂已融为一体。刀即是他的语言。即使在饱受仇恨与病痛折磨的时候,他仍然准备将这种信仰延续一生。但事实上,老天爷和他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所谓复仇,竟是这世上最大的谎言。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与他傅红雪毫不相干。如果是误会,这是人生最失败的误会。信仰的坍塌是最令人无所适从的,所有的对错都只能由自己抗下来。因为傅红雪手里的那柄刀,已经不可能再停下来。
后来,一个叫叶开的男人和一个叫翠浓的女人,给傅红雪的黑白人生,增添了一抹色彩和温暖,但是他无以为报。他只是将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微笑,送给叶开,他只是将生命中唯一的一次爱,给了翠浓。然后,然后他还是走了。只是因为害怕失去,于是选择先行离开。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个说法现在已无从考证,但是小李探花这个头衔早已深入人心。所谓小李探花指的就是古龙三公子之一的李寻欢。李寻欢在古龙笔下也是一位顶顶完美的人。他的完美表现在他的甘于成全。他为了成全兄弟之情,甚至不惜断送自己幸福,不惜断送他深爱的女人林诗音的幸福。只是这样的成全,却未必换得他想要的结果。是他所谓的侠义,造成了最终三个人的三败俱伤。我不喜欢这样过于完美的人,所以我一直不喜欢李寻欢。我永远无法理解,他凭什么一腔情愿的去安排别人的命运。如果当除他做为男人能勇敢一点,守住林诗音,后来未必会失去龙啸云这个兄弟。而在他所谓的成全之后,他才彻彻底底地失去了他们两个。如果这结果令他痛得体无完肤,另外两个人的痛,又何偿会比他少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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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讲讲湖南卫视新开播的热门综艺——爸爸我们去哪里。有时候看到好玩有趣的节目,就有想要找人一起分享的迫切心情,哪怕我和你们其实并不相识。
  
  对于这个节目,我从一开始的不置可否到现在的满怀期待,想必同我一样的大有人在。每到周五就恨不能一口气看完所有剧集。特别希望自己和那些摄制人员一样,24小时跟随在他们身边。
  
  有时候也会想,一个育儿节目能火成这样,到底是孩子们的天真让人心动,还是温暖的父爱触动了我们那根敏感的神经,也许二者都有。反正透过这个节目,我们收到了真实的感动。
  
  第一集的时候,这些小朋友们还处在些羞怯和生疏的感识当中,到了第二集,基本就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了。他们不再畏惧摄像头,在摄像镜头跟前神色自如,慢慢展现出他们活泼童真的天性。我有些迫不急待地想要和大家分享我眼里的他们和她们。
  
  先说林志颖父子。林志颖早已为全国观众所熟知,这位大帅哥仿佛永远都活在17岁那年的雨季。而他的儿子小Kim则完全继承了爸爸的明星特质。不但模样乖巧可爱,性格也萌到爆棚。当他在开幕式上大声喊出一句“哈罗,我是大家好”,顿时萌翻全场,也笑翻全场。第一集里小Kim似乎对李湘的女儿恬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路上不停夸恬恬姐姐“好甜,超甜的”。并且主动邀请,央求爸爸带恬恬去自己家做客。每次听他一口软软的台湾普通话,心都软软的。但是到了第二集放羊的环节,小Kim很快忘了自己对恬恬小公主的期许,迅速和田亮家的女儿Cindy打得火热,还居然喊恬恬帮自己牵羊,自己却跑去哄Cindy开心。这个镜头让大人忍俊不禁。
  
  另外,做为小伙伴中最小的成员,小Kim哭戏还真不少。比如在第二集里,他居然会被起床的闹钟吓得哇哇大哭。那极具暴发力的哭声让不知情的观众和林爸爸听到都吓一跳,结果居然是一个闹铃引发的哭声。实在是让人好笑又让人心疼的萌宝贝。
  
  再说田亮父女。做为曾经是世界跳水冠军的田亮,他可以克服跳水中的任何困难,但是却不太擅长对付自己的爱哭鬼女儿Cindy。田亮的漂亮女儿Cindy集合了父母的所有优点,是那种一看就感觉十分漂亮十分乖巧的小女孩,让人看一眼就会喜欢上。但是Cindy小朋友实在太爱哭了,第一集的前半段几乎都是在哭声中度过。不过后来,她的转型也让观众大跌眼镜。在第一集村长分配她去农户家要菜这个任务之后,她在体力上的潜能和特长非常明显的展现出来,明显强出其他小伙伴好大一截,不愧是世界冠军的女儿。在其他小伙伴都有气无力的时候,她变得精神抖擞,力大无穷,成为一个在风中奔跑的女汉纸。看着满脸秀气的爱哭鬼变身为风中奔跑的大力士,小伙伴们真得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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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淼

二淼本名何宗淼。二淼出生的时候,村里的算命先生说囡囡命里缺水。于是二淼见多识广的阿公起了个‘宗淼’的名字,以示抵她命中缺水的先天不足。宗字是代表辈份。给女孩起何宗淼这么个名,在当时是挺少见的。
二淼在家排行老二,家里人习惯二淼二淼的叫,后来叫顺口了,大家都只道她大名是何二淼。
二淼上头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妹妹,最小的是个弟弟。兄弟姐妹四人,二淼干活最多,却总是被阿爸阿妈所忽略。没办法,谁让她是家中老二,又是女孩。
何家上有老下有小,尽管何家人都很勤勉,日子依旧过得紧巴。虽然紧巴,但在何家阿公的敦促下,何家四个孩子相继都念上了学。
只是二淼的成绩一直差强人意。若是让二淼做事,她都会很上心去做。可是一捧起课本,二淼就直打瞌睡。
到了四年级下学期,二淼死活不肯再去学校。何家也拿她没办法,一来二淼态度坚决,二来家里确实开支紧张,所以长辈们也就没再坚持。
辍学之后,二淼也没闲着。除去帮家里干些农活,还隔三岔五去镇上亲戚家餐馆帮着打下手。虽然二淼读书不行,学厨到是上手特别快。不出一年功夫,二淼已炒得一手好菜。
转眼几年过去,二淼家亲戚将餐馆搬到城里。因为缺少人手,少不得将二淼这个得力帮手一同带了过去。
进城之后,二淼算是开了眼。城里是真干净啊,到处是高楼大厦,到处是小轿车,就连马路都比家乡的要宽敞十倍不止。每次看到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穿戴得漂漂亮亮,背着双肩书包,兴高采烈走在路上,二淼就会特别羡慕。她幻象着,如果现在走在路上的换成是自己,那该多美。她心里隐隐生出些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那么固执地不去上学。
亲戚的熟人受人之托,介绍二淼去做保姆。说那家人情况特别简单,就一对老人,儿子是做大生意的,常年奔波在外,不怎么着家。二淼去了也就帮着做三顿饭,没什么多余的事。
起初听说是让自己去陌生人家里做事,二淼不怎么乐意。她心想保姆那不是侍侯人的活吗。亲戚在一旁跟着开解二淼,说要不先去做着试试,还能学些礼数,何况人家工资开得很高。做个几年没准能攒一套嫁状回去,就是最后这句话让二淼下定了决心。
二淼简单收拾了下,其实也没什么需要收拾,介绍人说雇主那什么都不缺。二淼怀着几分忐忑不安,跟着介绍人去到雇主家。
开门的是一位满头银头的老太太,看上去十分和蔼可亲。老太太热情地招呼她俩到客厅坐下。二淼偷偷打量四周,这房子大得超出了她的想象,至于那些家俱摆设,虽然二淼不懂行,也能看出都是十分贵气的。
坐定之后,介绍人向老太太大概介绍了二淼的个人情况,老太太边听边点头,似乎相当满意。二淼安静地坐一旁听她们说话,心里突然就没那么紧张了。
介绍人离开之后,老太太拉过二淼的手:“人都是讲眼缘的,二淼啊,我第一眼见你就特别喜欢你,一看就知道你是个聪明能干的好孩子。我姓孟,你以后喊我孟奶奶就行。我老伴姓万,你可以叫他万爷爷。”
“孟奶奶好。”二淼被孟奶奶这席话说得心里热乎起来。
“好,好,真是个好姑娘,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这下好了,以后有人陪我聊天了。”
二淼很快就进入了角色,她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买菜、做饭。这对她来说都是驾轻就熟的事。空下来的时候,就陪着孟奶奶唠唠家常。她没敢问为什么万爷爷不陪孟奶奶说话。她只知道万爷爷是个闲不住的人,白天要不就是去茶社呆着,要不就是去公园溜弯,那里有一群和他兴趣相投的票友。通常,万爷爷只有到了饭点才会呆在家里。
这些日子,二淼通过自己的观察发现,两位老人身体都很健康,这点家务活他们完全可以自理。之所以请保姆,多半是因为没有子女陪在身边,两个人住这么大屋子嫌太冷清。特别是孟奶奶,在二淼没来之前,在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因此对于二淼的到来,孟奶奶是最高兴的,多个人在家进进出出,的确热闹多了。
二淼不明白为什么万爷爷不肯多呆在家里,也不明白两位老人的儿子为什么不经常回家看看。虽然现在和孟奶奶之间已经很熟络了,但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心里还是有数的。何况那些也不是一个保姆该管的事。
依二淼自己的想法,如果自己家能有这么大,这么漂亮,肯定是一天都舍不得在外面呆的,能窝在自己家里,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提到家,二淼就真地想家了。进城这些日子,也不知道家里的阿爸阿妈身体好不好,细妹和阿弟是否惦记自己,就如同自己时常会惦起他们那样。
在了解到二淼的文化程度之后,孟奶奶总想帮这孩子做点什么。后来孟奶奶去外面订了份报纸。然后天天让二淼念报纸给自己听。开始二淼念得嗑嗑绊绊,因为对她来说,上面有太多生字不认识。这时候,孟奶奶就会很耐心地教她读那些生字。二淼也学得特别认真,还特意买了个小本子,把遇到的生字一个个写在上面,并且注上拼音。过后再反复练习,直到记会为止。如今的二淼,太知道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区别了,再说她也不能辜负孟奶奶的一片苦心。
让孟奶奶更为开心的是,自从家里增加了二淼的读报时间,万爷爷呆在家里的时候多了起来。每次到了二淼读报的时间,万爷爷也会凑过来听。并且和孟奶奶抢着教二淼生字。每次二淼学会一个字,两位老人就特别开心,争着说是自己教会的,那情形就象两个在争抢糖果的孩子。每次读完报,三人还会就报上的那些奇闻异事,聊上一通。原来万爷爷一旦打开话匣子,其实是非常健谈的。
为了报答两拉老人对自己的好,二淼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全都包揽下来,不让二老操一点心她还想了很多点子,除了原来的读报时间,还增设了三人扑克时间,三人健康操时间等等环节。
二淼的到来,使这个家显得越来越有生气。二淼感觉自己不象保姆,倒象是这个家庭的成员。
转眼到了年关,二老很贴心地让二淼回家过年,并提前替她备了好多年货带回家。二淼感激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临上车,二淼拉着孟奶奶和万爷爷的手,半天不肯松开:“过完年我还回来。”
火车徐徐开动,二淼在心里默默地祝愿,她知道今年二老一定会过个开心热闹年。
她很庆幸自己在走之前,办了一件大事。就在临行前一天,她拨通了他们儿子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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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子开进婺源之后,触目是满眼的绿。我们似乎驶入了一条绿色通道,车内的燥热渐渐褪去,眼前的世界变得清凉无比。
婺源是全国唯一一个以行政地名命名的国家级风景区,也是旅游爱好者以及摄影爱好者的理想去处。
都说这里的春天,是一片花的海洋,委实不虚。三月开始,金黄的油菜花开遍江岭,漫坡漫谷,错落有致;到了五月,又是杜鹃花盛放的时节,灿如云霞的杜鹃花仿佛春的延续。如果是秋天到婺源,必定可以拍摄到美轮美奂的石城枫叶。到了冬天,则可以领略千山鸟飞绝,独钓寒江雪的画面。
我更属意婺源的夏天,也许夏天的婺源更象一幅天然去雕饰的水墨,虽只淡淡几笔,却散发浓浓的古朴意境。能在夏天的时候探访婺源,实为人生一大快事。
我们一行终于到了目的地,还没等车停靠稳当,大家就开始纷纷从包里掏出各式各样的相机。
大家陆续下车,又是好一阵赞叹。小桥,流水,白墙黑瓦,四角勾檐,典型的徽派建筑。眼前可不就是一幅江南水墨画?此刻行走其间,感觉似幻亦真,不觉恍惚。
约摸走了十余分钟,对脚下这片土地,对身处的这个环境,才逐渐生出一份真实感。河中摇晃的木船,村前旋转的水车,让人感觉到时空的凝滞。时间在悠然旋转的风车面前,慢下了脚步。
在导游的引领下,我们向不远处的村落进发。站在古宅跟前的那一刻,会感觉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导游小姐介绍,这里的老宅,最少都是一百年以上的历史,基本上这里每一处宅子,都已成为文物。
虽历经百年沧桑,这些古宅的外观却保存完好,特别是上面附着的精致雕刻,清晰可辨。导游说,这里的大宅院是集成了著名的徽州三雕——砖雕,木雕,石雕的成果,那些雕梁画栋既是徽州三雕的结晶,也是当地雕艺术的高度展示。我们饶有兴致地四处参观,发现就连檐角细微处的雕刻也都栩栩如生,令人对其制造者心生叹服。
接着,我们走入一间据说是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古宅。古宅大厅的匾额上题有余庆堂三个大字,显得十分气派。匾额下方挂着一些说不上名字的字画。字画下方是一张式样古老的条桌,两旁分别摆着太师椅。条桌上依次摆放有玻璃画框,坐钟和一个古瓷瓶。由于导游语速较快,加上周围有些嘈杂,所以这里只能听个大概。隐约知道这些摆设都是有一番讲究,至于具体是什么,似乎有些语焉不详。现在这家宅子现已定为重点保护文物。
之后导游又领我们进到一家称作仁本堂的宅子,这个宅子的风格布置又与前面看的有所不同,在大厅仁本堂两边各自独立两个小厅。左边匾额上题着程朱一脉,右边一块匾上题着道学名家。透过这几个字,我们猜想这家宅子的主人大概与朱熹有着一定渊源。朱熹是南宋理学家,也是继孔孟之后的儒学大师,他的祖籍就是现在的江西婺源县。做为朱熹这个一代名家的诞生地,让婺源这张名片,凭添一重人文气息。
一路走着看着,类似这样的宅子在婺源县多不胜数,所以到了最后,大家已经有些眼花缭乱。分不清哪些是看过的,哪些是没看过的。于是,第一天的参观就在这种浓厚的人文气息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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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4-14 21:23:42

王大顺从医院大门走出来,径直朝自己的车走去。
打开车门,将车启动,然后拐入长长的车流之中。
王大顺安静地开着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前面的车流正以蜗速前行。
要是以往,遇到这种堵车的情形,王大顺总是一边拍打方向盘,一边焦燥地摇头叹气,然后想办法突围。
对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遇到堵车简直就是慢性自杀。
但是此刻的王大顺,面对眼前漫长的车流,却显得熟视无睹,甚至是漠然。
其实打从医生办公室出来的那一刻,王大顺的心,就已经沮丧到极点,沮丧到没有知觉。
肺癌Ⅲ期,全身转移。
那一纸纤薄的诊断书,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在王大顺耳边炸响开来,他有些猝不及防。
他的人生和他的未来,顷刻间都被炸得粉碎。
既然都已经这样了,那您给交个底吧,我还能活多久?
如果你愿意积极配合治疗,半年没有问题。
这等于是判了死刑,或者说是死缓。
王大顺希望眼前的车流就这么无限延伸下去,也许这样,他才可以不用自己去考虑前面的目标。
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所以车流行驶得快与慢,同自己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半年,半年时间能做什么。
想想才四十五岁,正值男人的黄金年龄。自己却要舍下现在拥有的一切,去天国报道。王大顺真是一百个不甘心。
这到底是为什么?凭什么自己这么倒霉?当年父母给自己起名王大顺,不就指望自己儿子的人生能顺风顺水吗?
这才刚刚顺心几天,怎么就被下了死亡判决书。难道这就是命吗,真有命这东西吗?
还剩半年的生命,他真不甘心啊。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创建的公司,想到温柔能干的老婆,还有聪明可爱孩子,王大顺感觉自己的心一阵阵撕裂地疼痛。
也怪自己平时疏忽大意了,王大顺懊恼地回忆。其实自己咳了有大半年,时不时还会低烧。不过自己都没在意。总想着自己是男人,身体结实,这种小病小灾,抗抗也就过去了。
更主要的是,公司每天上上下下要自己处理的事太多,根本没有停下来休息的时间。再说忙习惯了,他也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这次体检,要不是老婆天天在耳边催,他是不会抽空去医院的。做这个体检,主要是为了让老婆大人放心。
谁成想,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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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4-16 21:23:37

荆原王国位于大陆的西南部。紫色的土壤之下,蕴藏大量珍稀的矿产资源,这是足以支撑这个国家维持富庶的根基。另外,密集的绿色植被覆盖了三分之二国土,使这个国家的子民享有最新鲜最自然的空间环境,维持健康的生存。
历经一千多年的休养生息,且同时拥有这两样宝贵资源的安诺略王朝,没有理由不强大。
放眼安诺略王朝,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连绵的城堡金碧辉煌。人人脸上写着满足和闲适。
它的王都巴洛城,远近闻名。当然,它的闻名不仅仅因为它是安诺略的王都,更因为它拥有整个大陆最高规模的魔法学院——思奎特学院。周围列国的魔法师竞相前来进修,都以在思奎特学院研习魔法,做为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
看上去,整个国家沉浸在一片安宁详和的氛围之中。但是此刻,一声悠长的叹息,来自幽深的巴洛皇宫。来自皇椅上的国王,费索三世。
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费索三世明白,维持眼前的太平盛世容易,但是如果不进一步发展壮大这片国土,终将落后。
而发展国力就需要合纵联合。如果象现在这样,一直停滞不前,迟早会被周围国诸国赶超。
其实已经有这样的苗头了。而这个苗头在冷山王国崛起之后,就越来越明显了。
冷山王国和荆原王国只隔着一条多兰河。是周围列国崛起的新贵,建国不足百年,国土和国力已经不输有千年历史的荆原王朝。冷山王国的统治者雪狼王是一位强势的国君,他的强大使得他对周围国家虎视眈眈。
所以费索三世眼下首要考虑的是如何避免冲突,强强联合。
他命人传宰相林德曼进宫议事。宰相林德曼来自银狐世家,他拥有这个家族特有的超人才智和勇气。
宰相林德曼在安静地听完费索国王的冗长的叙述之后,心中对费索国王的想法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他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我的王,我愿意替王走一趟冷山国,我会完全地把王的善意转达给雪狼王。”
国王大感宽慰。
“林德曼,只要你肯去,就一定成功,我相信你。”
“我的王,放心,等我回来。”
林德曼花了三天时间准备一应物资,之后便在费索三世殷切的目光之下,出发冷山国。
他明白,这一趟出行,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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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6-5 21:23:07

有时候,一个国家的欣荣繁盛,可以从它的每一位国民的脸上反映出来。

此刻,映入林德曼眼帘的,是一副极富朝气和活力的画面。

他所遇到的每一个冷山人,脸上都隐隐散发出一种神圣的光茫,那光茫集结了自豪与骄傲。或许,他们的骄傲来自他们所拥有的强大的国君——雪狼王。

是的,雪狼王。正是这位从马上得天下的国君——肯奥兰多,引领他们历经漫长的南征北伐,才获取了今天日益广褒的疆土和富裕的生活。

所谓上行下效,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位国君一直在以自己的实力,征服他的子民。

之于冷山国的富庶和强大,林德曼早有耳闻。只是鉴于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一直不以为然。

毕竟自己所处的荆原王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千年大国。

几千年来,天下宵小,莫不以荆原王国为马首是瞻。

关于这一点,林德曼身上有着极强的优越感。

直到他这次出使冷山国,一路的所见所闻,令他感触颇深。

发达兴旺的商贸集市,规划完善的农林牧渔,井然有序的矿山采集,这一切的一切,都意味着一种崛起。

这是一种令人恐惧的崛起。

如果有一天,冷山国将扩张的目标,锁定到荆原王国,势必会引发一场恶战,到时谁胜谁负将是一个未知数。

而随着战争所引发的负面效应,更是不堪设想。

林德曼暗暗庆幸,自己的王——索费三世,的确非常有先见之明。

他一直的担忧果然不无道理。

自己的这一趟出行,更是迫在眉睫,且宜早不宜晚。

抵达皇宫的时候,林德曼心里已经有了主张。

说到冷山国的皇宫,自然不及索费三世皇宫那般金碧辉煌,它体现的是一种实用,简约的风格。

而宫内那些隐匿的机关,步步为营。旁人或许看不出所以然,却丝毫瞒不过林德曼的眼睛。

林德曼一行人在冷山侍从的引领下,终于站到了冷山国君——肯奥兰多面前。

不愧是行武出身,不怒自威的霸气,溢于言表。

林德曼上前恭身行礼,并双手将索费三世的信函递交给雪狼王。

雪狼王划开暗红漆印,展开信函,边看边频频点头:“好!好!很好!”
随后他将目光投向林德曼,仔细打量。
林德曼单腿支地,双手恭举,行了一个大礼。

“哈哈,好,好,过来坐,我看好你!你与我今晚先喝个痛快,其他事情明天再说。”
“谢国君,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对于男人,酒从来都是最容易拉近距离的媒介,不论国界,不论古今。
几杯酒下肚,两人越聊越投机,竟是一见如故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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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6-6 21:25:52

“完,昨天又忘记买BB霜了!小乐,把你的BB霜借我用一下喽。”
吴梦梦说着三步并作二步凑到计小乐跟前,在她桌上胡乱扒拉着。
“最见不得你这一副幸福小女人模样,不恋爱会死啊?!”
计小乐一边发出嗔怪,一边将BB霜递到吴梦梦手里。
“嘿嘿,死到不至于。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再不恋爱就老了!小乐,你赶紧找个人谈场恋爱吧。”
“我才不会象你这么没出息,成天谈这种没结果的恋爱,浪费青春!”
“什么叫浪费青春?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
吴梦梦反驳完,继续对着镜子描摹涂抹,完成她裸妆的一系列程序。
别以为裸妆就是不化妆,其实裸妆需要更高的技巧。裸妆给人的感觉是看不出哪里化过妆,但是整个五官看着却是说不出的精致。
“懒得和你争,反正我现在是不会恋爱的。我要等毕业以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再去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恋爱。”
计小乐对自己未来的规划,非常明确。
“哎呀!我的女神!谁能和你比,我出去浪费青春了,拜拜了您呐!”
吴梦梦笑着一阵风似的出了门。
坐上计程车,吴梦梦看看时间,还早。
她开始回想计小乐刚才那句话:成天谈这种没结果的恋爱。
关于这个话题,如果细想的话,确实有些沉重。自己果真是这样吗?
上大学之前,曾有人调侃说,上大学如果不谈一场恋爱,这个大学就白上了。
吴梦梦没有白上,大学期间,前后谈了三次恋爱。
只是前两次恋爱平淡如水,均无疾而终。而对现在进行时的谈爱,迷恋其中的吴梦梦,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过未来。
关于未来,李哲有考虑过吗,吴梦梦不得而知。
她是在实习期间遇到李哲,并且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她只是一名初出茅炉的大学生,而他是一家知名公司设计部的部门经理,已经有三年的工作经验。
李哲对吴梦梦在实习期间的帮助和提携,不管是出于义务,还是出于对吴梦梦的喜欢,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每每拿校园里那些追过自己的楞头青男生相比,李哲总显得无比成熟稳重,魅力四射。
所以他很快就升级为吴梦梦心目中的男神。
有时候关注,就是人群中一个暧昧的眼神。
于是,吴梦梦恋爱了。
对于恋爱之后李哲提出的各项要求,吴梦梦一律牵就。
比如李哲不许吴梦梦在人前挑明两人的恋爱关系,不许吴梦梦主动给他打电话,不许吴梦梦晚上给他发短信。
若是明白人一眼就能感觉出这其中的不对劲,只是吴梦梦宁可糊涂着,也要拼命抓住眼前的一切。
享受当前,才是她的宗旨。
谁有功夫去想未来,未来那么复杂的问题,她才不要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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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6-7 21:28:26

一路上就这么东想西想,吴梦梦任自己思路神游天外,到最后差点在的士上睡着了。
终于到了约定的地点,吴梦梦付了的士费,准备下车。
趁师傅找钱这点空档儿,吴梦梦赶紧凑近后视镜,左右扫视一番,然后满意地下车。
今天天气不错,虽然已进入六月,倒也并不觉得热,习习凉风吹在身上,很是惬意。
吴梦梦站在马路边,定了定神,然后四下寻觅李哲的身影。
四周打量一圈,没有发现李哲的踪迹。然后吴梦梦就听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一看,是李哲打来的。
“梦梦。”
“喂!李哲,你在哪呢!我都到了!”
“呵呵,我早来了,我在你旁边的麦当劳里等你,右侧靠窗户的桌子。”
吴梦梦挂了手机。果然发现商厦一层有家麦当劳。
很快找到了李哲坐的位置,吴梦梦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你这是约会呢,还是玩地下党呢!大白天,在室内还戴个墨镜。”
李哲听吴梦梦这话,也不由跟着笑了起来,顺手摘下墨镜。
“怎么样,这个造型是不是特别酷。”
“是啊是啊,酷毙了,要不会我会这么死心踏地迷上你呢。”
“呵呵,调皮。今天吧,整个下午时间全由你支配,你说咱们怎么过?”
“哇!好唉!”
“先陪我逛街买衣服,然后吃饭,晚上看电影。”
“咳咳,我说的是整个下午,不包括晚上。”
“你不说整个下午嘛,当然包括晚上了。莫非你晚上还有约会?”
吴梦梦半是撒娇,半是玩笑。
“别胡说。晚上要把西南区的报表赶出来,且得忙呢。”
“好吧。”
“那到底是逛街加吃饭,还是看电影加吃饭?好矛盾。”
“随你。我怎么都行。”
“要不我们先看电影,然后去吃戈雅牛排?”
“行,就听你的。”
“李哲,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吗?”
“变化?什么变化?”
李哲上下打量着吴梦梦。
“没啥变化啊,和平时一样漂亮。”
“你真笨!我今天化的裸妆,花了整整1小时呢,你一点感觉没有吗?”
“啊,这个……我不懂,你化妆了吗,还真没看出来。”
听李哲这么一说,吴梦梦心里特别受用。
“好了,反正说了你也不懂,不和你讨论这个了。还是讨论下我们看什么电影吧。”
“最近都有什么新电影?”
“《美国队长2》、《蜘蛛侠2》、《X战警》、《同桌的你》……”
“啧啧,厉害,如数家珍啊。”
“那是,你选吧。”
“那就《同桌的你》吧。”
“耶!太好了!和我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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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6-8 21:44:53

两人看完电影才四点多的样子,吴梦梦想着刚好还可以逛会街在吃饭。
“李哲,我们先去三楼逛会吧。”
李哲看看了表,犹豫着说不早了,还是先吃饭吧。
吴梦梦想肯定是李哲惦记着晚上的加班,于是作罢,拉着李哲直奔戈雅牛排。
戈雅牛排是家法式西餐厅,环境幽雅,特别小资。不论是装修布置,还是餐具摆饰,都是吴梦梦喜欢的风格。
别看吴梦梦大学还没毕业,但是却特别懂得享受生活,对于吃穿玩乐这一块儿,特别有心得。
而李哲因为工作关系,不知不觉也养成了注重生活品质的习惯,所以这方面和吴梦梦的品味比较一致。
当时两人第一次约会地点,就是定在这里的。所以两人对这家餐厅特别情有独钟,几乎将这里定为固定的约会据点。
戈雅牛排餐厅的特点是法式八道餐。从餐前面包,到前菜到主餐,到最后的甜品饮料,有条不紊,工序细致。机智的服务员会在你刚好吃完一道餐的时候,递过来下一道餐,跟掐点似的准确,让人感觉特别贴心。
时间还早,餐厅里没什么客人,只有吴梦梦和李哲两人在座,感觉象两人的专场。
吴梦梦还在回味电影的内容,颇有些意犹未尽,和李哲热烈的讨论着刚才的剧情。
只是李哲似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嘴上应付着吴梦梦,眼睛却时不时看看时间。
“喂!李哲,你干嘛呢?老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啊,没有吧。我这不正听你聊天吗,今天这餐点上得真慢。”
“哪里慢了,每次不都这样嘛。”
“呵呵,看来是我心急了。梦梦,我去下洗手间。”
李哲快步走向洗手间,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
“喂,临时有个应酬,晚饭别等我了,你自己先吃吧。”
挂上电话,李哲轻轻舒了一口气。
他兀自摇摇头,然后大步向餐厅方向走去,只是脚步明显比先前轻快了很多。
李哲回到位置上的时候,第一道餐点,面包已经上来了。
切成很小块的面包,吃在嘴里有浓郁葱香牛油味,别的地方的面包都做不出这味道来。
吴梦梦知道李哲好这一口,已经将自己面前的那小块面包夹到了李哲的餐盘里。
“你干嘛每次都夹给我,你不喜欢面包?”
“也不是不喜欢,我这不是怕长胖嘛。”
“你胖吗?真没看出来。”
“等你看出来就晚啦!”
“呵呵……傻丫头。”
“就是因为够傻你才会喜欢我的吧。”
“咳,你又瞎说些什么呢。”李哲听到吴梦梦这句话竟不小心呛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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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14-6-26 21:19:32

六月的山城,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街上到处可见花裙小衫的年轻女孩,看得人心里火辣辣的。
祈萱萱的心,却陷入一片冰冻。
和苏家童分手的这一星期,她一直处于这种状态。说伤心吧,似乎又感觉不到哪里疼痛,整个人都木木的。
只是心里一阵一阵地发冷。
也许在祈萱萱心里,到现在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她不能相信这段恋情就这么结束了。
毕竟她和苏家童之间,并没有出现第三者,也没有吵架。
甚至在苏家童提出分手之前,一切都毫无征兆——
当时她正在电脑跟前追看一部韩剧,苏家童和往常一样,半倚在沙发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全神贯注地盯着CCTV5。
一直以来,这是两人之间最常见的相处方式。
两个人的晚间时光,几乎都是这么度过的。在祈萱萱看来,这个晚上和平时也没有什么不同。
然后,她就听到苏家童从背后传来的声音——
“萱萱,你有没有什么话和我说的?”
“干嘛?别吵我。”萱萱盯着电脑屏幕,颇有些不耐烦。
“萱萱,我们分手吧。”苏家童斩钉截铁的语气,回荡在狭小的空间。
祈萱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看向苏家童。
“苏家童,你在说什么?!!”
“我说,咱们分手吧。”
“苏家童你疯了吗!!好好的,为什么要说分手???”
“好好的?”苏家童冷哼一声——
“你居然还觉得好好的?你不觉得咱俩象现在这样,过得挺没意思吗?我每天对着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也一样,从不知道主动和我聊天。”
“可这不是因为咱们都习惯这样了吗?热恋期过了不都这样吗?”
“热恋?我们有过热恋期吗?”
祈萱萱被苏家童一串突如其来的轰炸,弄得有些发蒙。整个思絮都是乱乱的,她只得低下声气——
“家童,你到底怎么了?”
“萱萱,其实我想说这句话很久了——
我感觉,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甚至连好朋友都算不上。你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吃饭看韩剧,什么话也不和我说。我本来回来有一肚子话想和你说,一看你这样子,我就什么都不想说了。”
“……”
“你看,你又是这样,什么都不说!你就没有什么话想和我说的?!苏家童一激动,脖颈处的青筋都暴了起来。
“可是,我看人家情侣好象都这样,回家都各玩各的,天天在一起哪有那么多话可说?”祈萱萱软软的反驳着,心里感觉有说不出的委屈。
此时她很想说服苏家童,她想告诉他,他说得都不对,她喜欢他,她不想分手。只是又不知从何说起。
“你看哪对情侣象我们这样的?谁不是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我不喜欢我们现在这种状态!非常不喜欢!如果两个人都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为什么还要勉强在一起?
“家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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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星,你也忒勤快了,不远万里把我杀贴都搬这来了{:4_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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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1-B-08】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一轮与归《浮华》

 《浮华》

三月的淀山湖,正是风和日丽,杨柳堆烟的好光景。
  
  眼前的安如瑾,就象从画历里走出来的人。一头细密的波纹卷发用珠花别在耳后,格外服贴,也格外洋气。身上套一件水蓝色绣有白玉兰的旗袍,显得身材玲珑有致。领脖处挂着一串看上去极为名贵的珍珠项链,散发出温润的光泽,与旗袍相得益彰。这一切都将安如瑾衬托得益发楚楚动人。
  
  “如瑾,脸再稍稍向右侧一点,很好,就这样,不要动了。”池步青说完,手里的镁光灯相机‘砰’得一声闪过一道白烟,着实将站在一旁的采苹吓了一跳。
  
  “哎呀,池少爷,这玩意还会冒烟的!”采苹到底没见过世面,颇有些大惊小怪。
  
  安如瑾见丫头采苹惊魂未定的模样,被逗得笑了起来,“采苹,你要不要过来拍一张?”
  
  “不要,不要,还是小姐照吧,小姐今天打扮得真好看,象画里人一样。”采苹嘴里说着不要,眼神里却充满了羡慕和渴望。
  
  “机会难得,这部相机我可是好不容易托人从租界相馆借来的,下次想照还不定什么时候了。采苹,既然你家小姐都发话了,你就拍一张留个纪念吧。”
  
  采苹听了池少爷这番话,便不好再坚持,跑去一棵柳树下站定。站了一会儿,感觉两只手象是多余的,不知怎么摆放才好,局促半天。
  
  “感觉手没地方放是吧,我教你。你用手捏着你的两根长辫子就成。来,向前两步,笑一个,很好。”池步青熟焾地完成了整套拍照动作。
  
  从镜头里看到的采苹,似乎有些激动,胸前起伏得厉害,两边脸颊红朴朴的,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一眨一眨,晃得人眼花。这还是池步青第一次如此认真地打量采苹,这一打量之下,神思竟有片刻的恍惚。
  
  “步青,今天就拍到这里吧,家里还等我们回去吃晚饭呢。”安如瑾在池步青身后轻声细语道。
  
  “好的,好的,我这就送你回去。”池步青回过神,取下搭在石栏上的镂花披肩,轻轻覆在安如瑾肩上。
  
  说起来,安如瑾和池步青两家算是世交。安如瑾的父亲安达仁是上海滩的财政要员,财力和势力在当地都非同一般。池步青的父亲池中麟,则是主管通关海岸的官员。从官阶上讲,池中麟虽然比安达仁小两个等级,但他在上海滩的财力,亦是屈指可数。
  
  上流社会非常讲究门户观念。所以这些达官显贵,对于子女间的交往,也往往都只限于门当户对的人家。
  
  安家和池家早年一直有来往。安如瑾和池步青年纪相仿,从小就玩在一起,在一来二去的交往中,如今已然长成人们眼中默认的郎才女貌。
  
  对于两人的交往,两家都已是心照不宣,只等两人明年完成学业,就让他们成婚。
  
  夕照流金的上海滩,华光溢彩,如梦似幻。
  
  二辆黄包车一前一后在大街上走着。坐在前面的是安如瑾和池步青,后面是安如瑾的陪同丫头采苹。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抵达安府门前。
  
  简洁的朱漆大门,并不起眼的墨绿铜环,两旁也没有屹立的石狮,这些无一不显示着安家的低调作派。
  
  池步青扶安如瑾下了黄包车,付过钱,打发车夫走了。这时采苹已唤人开了大门,在一旁迎候。
  
  安如瑾和池步青两人一起走进安府正厅,采苹则回到后院的一间小屋,那边采苹娘也备下吃的等采苹回来用饭。
  
  先说这边安家一家人围坐大厅,正要开饭,众人直说两人回得正是时候。见众人在座,池步青免不了一番礼数,一一向安如瑾的父母及众人请安。
  
  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有池步青在坐,安达仁心情大好,这顿晚饭大家都吃得很尽兴。之后安夫人又命人备了茶点水果,大家一起闲聊家常。
  
  池步青告辞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
  
  池步青一回到家中,就感觉出家里气氛有些不对劲。
  
  父亲池中麟一脸懊丧,正坐在客厅沙发一角拼命地吸着雪茄。母亲则木然陪坐一旁,脸上还挂着残余的泪痕,似乎刚刚哭过。
  
  “青儿,你可回来了。”母亲见池步青进来,起身迎上去,紧紧握住池步青的手,似欲又哭。
  
  “父亲,母亲,你们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池步青看了眼颓然倒在沙发上的父亲,又看了看跟前的母亲,急切地发问。
  
  池步青的母亲似乎有一肚子话想要对池步青说,却终是欲言又止。
  
  “母亲,您先别着急,步云呢?”池步青握住母亲的手轻声问道。他不想让母亲为难,只有去向弟弟打听事情的真相了。
  
  “步云在楼上,把自己锁在房间好半天了,你上去看看吧。”
  
  池步青快步走上楼梯,来到二楼池步云的房间,大声的敲门。
  
  “哥!”池步云象见到救星一般,开门奔向自己的哥哥池步青。
  
  “哥,家里出大事了!咱父亲被人举报了,可能明天就会见报。弄不好还要吃官司坐牢,哥你快想想办法吧!”
  
  “步云,你先别着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慢慢说。”池步青听了个大概,他努力压抑住心中的狂澜,尽量不在弟弟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慌乱。
  
  通过步云的讲述,池步青终于弄清了整件事情的原委。大约半个月前,池中麟将几个手下一并解雇,他们当时曾找过池中麟求情,但是未果。一气之下,这些人利用手中掌握的内部信息,向池中麟的上级,还有当地的报馆,检举池中麟巨额受贿。如果一旦证据确凿,池中麟明天可能就会见报,后面还可能会受到牢狱之灾。不只如此,池家资产也将一并被收回。如果房产地契这些被受缴,池家人有可能一夜之间沦落街头。
  
  “哥,你快去找找安老爷子吧!他见多识广,让他帮着想想办法。他看在安姐的份上,也不会对咱家见死不救的。”
  
  池步青‘嚯’地站起身:“我这就去安家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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