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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B杀,也不是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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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铃铛并不算漂亮,一张稚气的圆脸,像是熟透的苹果,让人不禁想啃上一口。看见少年翻上栏杆,她轻声道:“孟郎,你来了。”
少年一把将她搂进怀里,径直走进房门,丝毫不理老鸨在身后的说笑。
虽说铃铛并不是什么得宠的姑娘,但房间的布置也是不差的,毕竟是花魁身边儿的人。少年坐在椅子上,将铃铛搂在怀里,又叫了三坛女儿红,虽说少年的酒量并不大,中午喝了一杯,睡了整整一个下午,现在竟也昏昏沉沉的,身体乏的很,可今儿这酒必须要喝,还要多多喝,喝的尽兴。  
酒菜都已上齐,铃铛支走了身边人。
少年也不说话,一人独饮。门外人只听见酒坛的撞击声、桌椅的摇晃声、铃铛的呻吟声。
酒过,少年开始吐,他吐的也全是酒。这酒定然不是什么好酒,少年只觉他的头像是裂开一般的疼痛,胸口和喉咙诸如火烧一般难耐。
怡红院的人都已经习惯少年如此这般,他每次来都会喝酒、每次都会喝到吐,直到吐出绿色的液体,脸色惨白。虽说怡红院的人都已习惯,还是引来了老鸨,少年苦笑道:“这妈妈定是心疼这木桶了。”
“孟公子,今儿是怎么了,倘若您一直是这般难受,定是肠胃在作怪,公子若不嫌弃,可否叫郎中来瞧上一瞧?”老鸨在门外道。
孟公子用衣袖拭去嘴角的污物,深深吸了口气,道:“劳烦妈妈费心,此乃旧疾,并无大碍。”
“何来费心之说,这本是我应尽之本份,那公子保重身体,就不打扰了。”
孟公子和铃铛换了一个眼色,铃铛娇声道:“公子——
孟公子本没有吃什么东西,经过这一折腾,早已虚脱,木桶里也多是些黄色的污物,偶有一些红色的东西,定是中午未消化的鸡腿肉。
孟公子张着嘴,面露无奈之意。
“那皮囊上的字迹,你竟是一字未看吗?这该如何是好?”铃铛低声道。
孟公子苦笑,又将食指塞进喉咙。
突然间,他咳嗽两声,随之呼吸急促,面色由白转红,铃铛赶紧为他敲了几下背。随着几下干呕,孟公子在嘴里取出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的皮囊。
孟公子从怡红院出来已过三更,虽说三更已过,但在这三伏天里,也定是燥热难耐,只见孟公子竟换了一件更厚的衣衫,向黑暗的更深处走去。

这贴暂不排,至少标点和我的很像,除了破折号那里我习惯用省略号。

2。
深秋午后,长安城内车水马龙。一位衣衫褴褛的少年躺在翠云楼拐角的胡同里,身前的破碗还有一条未啃完的鸡腿。虽说是乞丐,竟能吃的上(这里我会用吃得上)鸡腿,今儿定是遇到了贵人。虽说长安城里的贵人很多,坐在翠云楼门口的老头却没有这么幸运,他的碗是空的,定然连颗米粒都没有。
几个人匆忙从少年身边跑过,少年只觉几阵风吹来,速度飞快,随之而走。少年皱了皱眉,只觉心烦气躁,恨不得抓住那几个人打几拳,虽说不一定能打过,但也绝吃不了多大的亏。可头却晕的厉害,像喝醉了酒一般,他下意识的(这人的地不分吧)将碗抱在怀里,翻了个身,不久,便传出阵阵鼾声。
公元880年,天下大乱,李唐天下大势已去,战事愈演愈烈,黄巢的部队即日便可兵临城下。传闻皇帝已于几日前逃离长安,前往东都洛阳。
此时,长安城内暗潮涌动,波涛汹涌。
日落西山,此情此景着实是对李唐天下的一个写照。少年坐起身,并没有睁开眼,就那样闭着,抱着碗里的鸡腿又吃了一口。
少年走出胡同,翠云楼门口的那个老头依然坐在那里,碗里却多了半个馒头,少年嘴角上扬,似笑非笑,将剩余的鸡腿扔进老头的碗里。
城外战火纷飞,城内却繁华依然。华灯初上,长安城内最繁华的地段莫过于翠云楼后一条街的怡红院,男人们找乐子的地方。
少年先去了澡堂,虽说怡红院的姑娘们不认人只认钱,但少年觉得把自己洗干净再去找姑娘是对姑娘的尊重。他虽说还是个少年,却是个对女人很有经验的少年。
少年从澡堂出来之后给了老板一两银子,拿走他一套衣服,虽说这件蓝灰色衣服满是汗臭味,这气味,倒也比他之前的那身要好闻至极。
少年在怡红院里有个固定招待的姑娘,姑娘的名字叫铃铛,铃铛本是怡红院花魁的侍女,虽不及花魁那样惊为天人,倒也有几分姿色,少年觉得,铃铛可谓秀色可餐。
少年走近怡红院,老鸨早早笑面相迎。少年扔给老鸨五两银子,故意贴了贴老鸨的脸,口里叫着妈妈,心里想着我恶心不死你。老鸨一点不含糊的将少年抱进怀里,心里、嘴上都已经乐开了花。
少年向楼上一瞄,铃铛已经在二楼等候。少年一把将老鸨推开,一个跟头翻上二楼。

又是连载的,这个作者很细腻啊,写个小说还写黄巢起义的确切年份

3.
寒冬腊月,泽平驰骋于边疆草原,虽说北方的冬天比南方要冷的多,但泽平身穿三层羊皮夹袄,倒也不太冷,只是额头的毛发有些白色的冰罢了。
这一年泽平游历于边疆,虽说边疆清苦,但只要有酒有肉有女人,泽平到觉得无论边疆亦或江南,都只是一间驿站罢了。
从西域到蒙古,从荒漠到草原,泽平去了母亲的故乡,虽说是母亲的故乡,但泽平却没有丝毫亲近之感,他无法体会母亲的乡愁,儿时他无法理解父亲,没想到自己竟也这般。
躺在无垠的沙漠上,任黄沙漫天,虽说沙漠天气多变,移山只在瞬间,但这天像是格外眷恋这位少年,黄沙并未将他掩埋,而是吹成了一座沙丘,泽平想,这沙漠终是认人的,他的母亲是沙漠的孩子,可他呢?他也只是个孩子罢了。
这一年,泽平并不打算去草原,他去了草原,只因为好奇罢了。
马匹上驮着两个大包裹,这包裹虽说有马匹的半个身体那么大,但是马匹却健步如飞。这是一匹纯种西域汗血宝马,这马在西域也绝非一般品种,其身成管状,胸部窄、背部长,毛色黝黑,肌肉发达(这种细腻的描写打死我也不会),虽说花费白银一万两,但能得此佳品,泽平认为很值得,何况只是一万两罢了。
正月出门前,父亲说明年要前去华山参加五年一度的武林大会,泽平虽对这场合没有兴趣,但是想到父亲能骑着这样一匹马参加,定是满心欢喜的。
这匹马便是他去草原的原因,他不懂马。虽然他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他懂花钱,他还很会花钱,虽说人人都会花钱,但并不是每个人花钱都会让别人开心,陈泽平花钱能让所有人开心,特别是名剑山庄的人,名剑山庄的人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只会花钱的浪子罢了,他就是一个浪子。
草原的风并不轻柔,寒风刺骨竟也无法形容那种痛,陈泽平穿了两层棉袄,终是抵不过那风。草已枯黄,只有时间能告诉你它们曾经绿过,陈泽平倒在这枯草丛里。他是倔强的,虽说他本可以不来,但是他来了,他想看看这草原的马,和这汗血宝马有什么区别,他没看到,他已倒下。
天空如此辽远,虽说泽平走遍大江南北,竟也有倒下的一天。
我想活!我想活!我想活!他已尽力,身体竟着实不听使唤。


为嘛和上面两个不是一个系列了呢

4.


今日天气微凉,故棉袄加身,虽些许臃肿,倒也暖和。
(这是甄嬛体把)近年江湖素无大事,加之年事已高,已有多年未涉足江湖。亏得三子均已成人,方能安乐于家中,倒也得个自在。陈浩南斟一杯茶饮,面含笑意,如沐春风。
此茶名曰乌龙,乃是是年长子(长子就长子吧,干嘛加个年)泽平南渡流求,于大山之中觅得此茶,此茶水色金黄、清香淡雅,配以白砂壶饮,更甚妙哉(我不懂茶道,这种喝法第一次听说)。世人皆知,名剑山庄庄主陈浩南平生嗜好有二,茶与紫砂。名剑山庄的紫砂虽多不及皇宫成色,倒也是佳品,诸如名剑山庄仆人用的茶具也是极好的,江湖有云,名剑山庄可谓名壶山庄。
陈浩南如今手中把玩的白砂壶更是壶中极品,世间独此一件。此乃去年泽平游历于宜兴一带,偶获此宝,此壶成色奇特,面若珠玑,心想如若父亲能得此壶,定是满心欢喜的。
爱壶如陈浩南,果然如获至宝,自此之后,便不离身。
陈泽平乃是陈浩南长子,性情温和,不喜争,常年在外游历,虽不得继承名剑山庄,倒也图个心静。
陈泽平虽为长子,却是庶出。陈浩南年轻时也酷爱游历,二十年前,陈浩南被困于大漠,险些丧命,后得一异族女子托亚相救,方才脱险。而后二人私定终生,育有一子。陈浩南已有家室,故托亚只能做妾。来到中原后,众人对她表面客气,也只是表面罢了。第二年产子泽平,更遭到正室刁难,终日以泪洗面,抑郁而终。
泽平三岁正室终有二子,唤名泽丰、泽旭,三人相处倒也融洽,二人对这个兄长也些许尊敬。母亲一直对他有所忌讳,故十四岁便踏出家门,在江湖游历。
泽平自小无母,故陈浩南对其疼爱有加,泽平甚是尊敬父亲,无论走多远,春节必定回家小住几日。
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再有半月便是春节,故泽平又该如期回家。
泽平每次回家并非空手而归,除却父亲,继母与两个弟弟均有礼物。或许是陈氏知其无心与其二子争夺山庄的缘故,近几年态度竟有所转变,即使这样,泽平对陈氏亲近,也只比路人近一分罢了。
陈浩南想到如此,心里不免有些疼痛,但也别无他法,只欣慰于泽平懂事。
茶已凉,陈浩南并未叫人蓄水,是年干旱,终年无雪,窖藏的天泉雪水,要为泽平留一些才是。
这篇这样说话,我会疯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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