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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细雨 发表于 2012-10-23 21:34 1)不赶场。谢绝任何赶场玩家,如身负其他场次,下次请早。若在杀伐过程中发现某玩家赶场,则立即宣判该玩家 ...
拾柒 发表于 2012-10-23 21:49 嗯 第一条可以考虑判个人 第二个的话 报道是全民运动 杀帖可能有点吃力 对评委也很吃力 所以 这次先报 ...
梅落冰心 发表于 2012-10-26 00:41 要赶场 不好意思 我退出
心在天山 发表于 2012-10-26 00:48 懂的
花错 发表于 2012-10-26 12:32 报。。。试杀旧帖就成是不?
一寸相思地 发表于 2012-10-26 17:34 踩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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