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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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帖] 浪刀行(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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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话 白蔷薇

     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美。很想送你点什么,想了很久,终于在邻居院子的墙头,发现了这朵白蔷薇。----题记

     黑影在窗前一闪而过,只剩下瓦砾上沙沙的回声。刚刚有人在那里,是谁,应该是她,一定是她。
     她一定又穿了黑色,从头到脚的包裹着。一把细细的匕首,却暗藏毒针若干。谁若犯她,必死无疑。
     夜里是她四处活动的时间,常常在屋顶和地面来回翻越。如果听到头顶有响动,不用担心有老鼠,只会是她。
     也许,她不算一个顶级的杀手,甚至连很厉害的都算不上。会将自己的脚步声和方位轻易暴露的人,应该,离死不太远了。
     也许她快死了,不是明天,就是后天。还好不是今天。
     我是王二,我只是她的邻居而已。

     我的生计,全靠每天宰几条猪来维持。听说最近西域一些小国被逐一惨灭,蛮子逃难到中原来,沿途又是抢又是掠,猪贩子借机抬价,我的这盘生意,赚得是益发微薄了。
     肉摊的位置不算好,左边挨着一挑糖铺。那老头,日日唱一首残缺的艳曲,还对我说这是某座青楼的红牌当年附在他耳边一句一句教会的。可惜他天生对乐理资质贫乏,始终都学得不全,如今已年过半百,更是所忆渐稀,哼也哼不齐全了。我听罢,只是暗自发笑,既不听信更不理会。而右边,是一个开凉茶摊儿的小姑娘,日日擒着一只壶,似有永远都倒不完的茶水。除却生意,她不大说话,只爱垂头把玩她那条乌油油的大辫子。有时候搓揉得散了,再细细编起来,似乎永不会腻。
     我夹在一老一小之间,应付着婆子大婶们挑拣和杀价时的尖利,很是愁苦。我日日宰几条猪,浑身血腥味,双手油腻。太阳大了,晒得眼睛一花,双手便自然抹于额头,脖颈,衣衫之处。一条街的女人们说我是一条粗汉,一条油亮的粗汉。
     这叫我如何敢去接近这条街上最美的卖布女?

     街坊们叫她卖布女。她其实有一个名字,叫静如。但女人们却不肯叫,大约是妒忌她生得眉眼分明,身材也是一等一。女人们去逛她的摊子,直喊,卖布女,这块布什么价?卖布女,零头就算下次。卖布女……
     我从不喊她卖布女,因为我知道她不是。
     我发现这件事情是个夜晚。那晚我鼓起勇气去敲她家的门,却被几支飞来的银针扎得失去了知觉。醒来后躺在自家的草席上,手里捏着一朵皱巴巴的蔷薇花。
     我记得看到一团黑影,那张脸,是静如的。从此,我知道她还是个杀手。
     只有每晚屋顶彻底没有响动,我才会入睡。我用我的方式来了解她,陪伴她。这些她不会明白,就像我手心里那朵意外夭折的蔷薇花。

     这一天终于来了。
     大约是三更,屋顶的响动仍没有停下来。之后只听到几声沉闷的声音,有一团黑影从屋顶上重重落下来,落在我的窗下。
     我开门去看。她死了。眼睛仍然睁着,带着不甘与仇恨。
     我轻轻地笑,又进了屋,再出门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朵白蔷薇。我把它轻轻放在她睁大的眼睛上。
     背后的人影低低地问:“是你的爱人?”
     我答:“终于是了。”
     “为何只落得个‘终于’?她为保护你而死。”
     “她并非保护我,她只是要保护我房间里的一样东西而已。”
     “你倒是很明白。下一步该做什么你应该也很清楚。”
     “嗯,我连跑路的行李都准备好了。”

      那夜后,我离开了赤霞镇。从此镇上没有叫王二的杀猪汉。但是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的杀猪汉来代替,谁知道呢?
      我打算一路向南边走,北方的冬季漫长且酷寒,正好借此机会避开。赤霞镇的南边,是落霞镇。这座镇子一直是蛮夷们混居的地方,一个常与我交易的猪贩子乔五也住这这里。听他说这镇子一直不太平,蛮子们半夜都会摸进中原人的屋里,偷不到钱财便偷物偷粮,哪怕只顺走一件衣裳。他们绝不肯空手而归。乔五家糟过三次洗劫,一共丢了三两四钱银子,两袋小米,一双布靴。他对这些蛮子深恶痛绝。
      我并没有打扰找乔五,只随意找了间柴房对付一晚,明日继续上路。半夜我摸出随身包袱里的那样东西,看了半响,并不觉得有何特别,静如却为它送上一条性命。那样一个美女,我来不及对她说什么,她就死了。我不是不惋惜。
      本来她是不必送死的,可惜她不曾深想,被她那几尾乌黑的毒针扎过却仍然似条牛般健壮的我,必然不会轻易死于一把剑下。也许,她亦有她的理由——女人总是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有过分的坚持。
      夜风有些凉意。我将那物放回包裹中。夜空布满星子,我细细地看,七杀与破军二星并无异动,惟有贪狼一星,一夜间变为最亮。我低咒了一声,翻过身睡觉。

      从落霞镇到朝霞镇,再从朝霞镇到十顺坡,花费了我两天三夜的时间。其实我并没有目的地,时间亦早,确不应如此赶路。我想了想,便在十顺坡落下脚,预备歇息三五天,再去下一站。
      十顺坡比一般的镇子规模要小,多设驿站,给过路的商贾和官兵提供方便。蛮子极少,只有几个蛮女,穿梭在几间驿站间,做着她们的生意。
      我挑了一间最便宜的驿站,选了偏僻的房间。半夜有蛮女来敲门,我假装熟睡并不回应。如此这般往返两夜,除了客栈小二送食点灯,再不见人来。
      白日我同那些歇脚的商贾们坐在一起,了解南边这些年的变化。男人们聚在一起,总爱谈论国事和青楼女子。听他们说,圣上这些年的仁政使得国富民强,只是边境始终不安宁。我想起那些抢掠的蛮子,许是很快就能扫平了罢。
      “而青楼中最有名的,非醉莺楼莫属。而醉莺楼中最销魂的,非柳眉莫属。”
      “听说之前还有一个比柳眉更迷人,可惜才出楼没几天,就被某富商重金赎了身。”
      “对对,我也记得,好象花名唤作‘蔷薇夫人’。”
      蔷薇夫人,让我想起那朵白蔷薇。它静静的依偎着静如的身体,被埋入了土里,尘世的事情与她们再无关系。而我还活着,对着一轮明晃晃的烈日,我闭上了眼睛。

      那阵腥风就在这一瞬间扫到我面前。我没有睁眼。这种腥味,是人的血。周围的商贾们慌忙四散——谁也没有兴趣为一个陌生人逞一时英雄。
      “你杀了我大哥,这仇我今日一定要报!”
      我避入他身型的阴影下,睁开双眼四下看了看。大家并没有走远,只是隔着段距离等看一场好戏。我笑了笑,回过头直直面对那个陌生人,和他指向我的剑锋。
      “我没有杀他,他是被那个女人的毒针所杀。”
      “你果然知道!大哥追寻三嫂的踪迹,一路追到赤霞镇,却再无音讯!我赶到赤霞镇打听,居民说第二日一早你就走了,你就是凶手!”
      我笑了。“我并无半分武功,如何能杀你那位武功盖世的兄长?”
      “你说谎!”那人撤掉剑锋,一掌朝我胸口袭来,我微微一侧,那掌没入我右胸口,一口气血涌上来,“噗”地一声,血喷了他一头一脸。
      他惊疑不定地看看自己的手,又看看我胸口那枚深红色的手印。“你是真的没有武功?!你没有内力,只是一个普通的壮汉!”
      我咳出一口血,气若游丝。“看,我早说过。我杀不了你哥哥……”
      接着我昏了过去。

      半夜我在自己的房间里醒过来,没有灯,一片漆黑。我知道没有人在房里,便盘坐起来,将右胸口那块闭锁的经脉重新打开,淤肿渐渐散开。两根胸骨似乎有裂开的感觉,看来最近几天做不得大幅度活动。我忍不住低低骂了几句,重新躺下来睡觉。
      硬接一掌,多少年都没有再让自己受这样的委屈。我透过窗口看着北方那颗明亮的贪狼星,暗自叹了口气。要不是我今日微微移动了下位置,这样一掌下,淤肿的恐怕是我的心脉。
      那陌生人在震惊之余,应该不难察觉。即使他已探明我是无内力之身,应该仍是百思难解。我想了想,再次锁住经脉。看来右胸这块手印,只能全靠天然恢复。
      天微亮时,那陌生人悄悄闪入我的房里,在我几大穴位反复摸索,最后怅然叹息。我知道他终于是死心了,于是更为安心的装作熟睡,任他随意进出。
      到我终于“醒”来那日,已是第三日的中午。陌生人坐在条凳上,看着窗外的沙漠出神。我“虚弱”地叫到:“水,水……”他便端过水来,一口一口给我喂下去。我顺了气,装做疑道:“你还守着我做什么,我并没有杀你大哥。”
      “我知道。”他说。“我等你醒来,只想问问你,那天晚上你都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一个女人死在我窗户下面,她是东街的卖布女,穿着一身黑,死的时候连眼睛都没来得及闭上。”
      “还有呢?”
      “之后有个男的也从房顶掉下来,他手臂上扎了几根黑色的针,我想可能有毒,所以就用剪刀全拔下来。我把他们埋在了一起,因为挖两个坑实在太费事了。”
      “既然不关你的事,你为什么要第二天一早逃跑?”
      “我只是突然不愿意再住那间屋子而已。你想想,每天晚上你都会想到,曾经有两个人死在你的门前,即使我是一个男人,也会怕的。在南方我有两个兄弟,干脆借这次机会,去南边投靠他们罢了。”
      他点点头,不再问了。随后又断续地给我说起,大哥是林家堡的长子,因迷恋醉莺楼的头牌花魁夫人,花重金纳为三房。谁知那位烟花女子却非常人,盗去林家堡密宝一路向北而去。大哥又急又气,只身追踪,终于在赤霞镇找到她,却最终功亏一篑,死于她手。
      他接着说:“人是找到,密宝却不翼而飞。赤霞镇有关联的人已被我血洗却仍未找到,最后,只剩你。无论你多么平凡,听完这个故事,就是你向阎王报道的时候!”

      呵。我冷笑一声,看看身边的尸体。我拿出藏在床下的包袱,换上干净的衣裳。整理好了一切,踱出房间,向楼下的小二朗声一句:“小二,结帐!”
      迈出大门,感觉到右胸口一阵阵的扯痛,我低低咒骂了几句。朝着南边,我又一次迈开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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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话 白月光

      我会忘掉你,因为你太短暂。我大概只会记得那一夜的月光。——题记

      进入大漠最后一座城市颇费了我一番工夫,之前的一路上也并不轻松。这些年林家堡在江湖的势力增长迅速,竟然对边境城市也有所触及。一路上我暗暗清理掉重重险阻。朝着南边继续迈进。
      北方天空中那颗贪狼星日益明亮,这对我而言并不是件好事。本想慢些到达南方,沿途多走几座城市,看来只能是一场空想。找蛮子买下一匹战马,日走两至三座城池,片刻不曾停息。在路过无数沙丘荒岭后,前方一片绿意——这是大漠与平原的分界线,北山。
      北山下,靠北的是天楮城,翻过山,便到了南边,是椟桀城。两座城市,为中原对西域的镇守要地,向来布与重兵,把守森严。天楮城以及靠北的数十座城市原为西域熵国的粮城,后熵国被中原攻占,并且朝廷向西一路扩展版图,才渐渐被重视。过去官吏们少有主动请愿镇守此处者,因地贫人稀,且朝廷又不愿拨出银款支援。直到近些年,边境版图相对稳定,此城才渐渐繁华。
      入城后,第一件事是解决我那一脸的络腮胡——这一直是林家堡紧跟不放的重要线索。再买几件新衫,包袱的旧布也一并换下。这样一来,还有谁能轻易认出我?办妥这些,我一脸轻松惬意,打算去花街一游。

      天楮城中中原百姓不多,他们多在战乱时迁至南边。传说天楮城的美女如云,今日得见,果真如此。她们大多混合了西域人立体的五官和中原人淡黄的肤色,远远一看,一双深邃的眼衬着如水肌肤,十分醉人。她们中大半都保留着西域女子的习惯,出门蒙上一条面纱,作用是遮挡烈日的光线。然而就是这种只余一双媚眼的风情,惹得无数雅士文人遐思不断,常常谱出新曲来赞颂佳人。
      花街的青楼一间连着一间,拦客的姑娘们抹着艳妆,朝男人们卖弄那份廉价的风情。每间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志:这一拨是桃红,那一拨便是翠绿;前边是碧蓝,后面必然跟来一抹鹅黄。在黄昏灯火的掩映下,让人目不暇接,晕头转向,最后迷失在这堆脂粉香里,迷迷糊糊入了哪间,春宵一度。
      我被姑娘们拉扯着,一直抿着一道笑容。这虽是她们的争夺,实际也是她们的表演——远处有鸨妈们看着,若不卖力,想必明日连饭都没有。
      终于,一切平静下来,我被一个姑娘推搡着进了某间,叫什么?翠红楼?我暗自盘算一番,发现这是我进过的第十一间翠红楼。烟花之地,也变不出什么新花样,名字非红即绿。
      殷勤的鸨妈立即迎上来:“这位公子,要叫什么样的姑娘呀?”
      真直接,也不先问问我要不要其他的服务,比如吃饭沐浴什么的。
      “先给我上些酒菜,另外,你们这的头牌是谁,若她今夜无客,便是她了。”
      鸨妈即刻装腔作势一番,说是楼上去查探。却在我酒饭一半之际才回来,一张脸笑得脂粉纷纷落下。“公子运势极旺呀,往日这个时辰,含春必然有客,恰恰今日,独自在房里奏琴呢。我已替公子约下,公子饭毕,即可登楼入室。”
      我听罢,把了一壶酒,便向二楼走去。背后有细细的吃笑声:“这位公子看似一表人才,不想却是个急色鬼,嘻嘻……”

      我在二楼尽头处停下,门虚掩着,有琴声传出来,奏的是琵琶。曲子甚好,但弄弦者似有心事,其间并无多少感情。
      摆足了这样的架子,怕是鸨妈的心计。我推门进去,只觉一室浓香,快要熏晕人,暗暗调整了呼吸,转入屏风后,终于看到这个叫含春的女子。
      她的面色有几分萎黄,即使有妆遮掩,依旧挡不住那股颓靡之色。一把琵琶,抱得漫不经心,几欲险险滑落。她的困意,我是看得出的。即使这份慵懒让她的美艳更甚几分,我也依旧冷静地在她的额头和唇角,找到一丝迹象。
      她快死了。不是明天,就是后天。还好不是今天。
      如此,我便放下心来,坐到她身旁,细细看她弹曲。
      她也不理会我,但是琴音中,却多了几丝感情。她知道我是真正来听曲的,于是一句一句认真起来,弹至最后,甚至像一曲挽歌,感情浓厚丰富,余音久久回响在室中。
      “你大约是懂曲的。”她说,声音很低哑,带着惯有的挑逗尾音——这是训练出来的。
      “偶尔听一些,多少有点心得。”我起身去开窗,身在这香海弥漫的春室,想要多聊几句,显然需要先打破这道香咒。
      “你不喜欢这味道?很多男人进来,说不了几句话,便被我与这味道征服。”
      “既然你知道自身的魅力,何需诸多身外之物点缀?”
      她微微笑了。“我的琴奏得并不好,我知道。这香太浓,我也知道的。”
      “妄自菲薄。”我巧妙地用这词,继承前意,掩盖掉我对她评价自身的认同。
      她真正笑了,并未会过意来。她不是聪明的女子,这是她的优点。如果她可以活得长久些,有一天或许会有静如那般待遇。可是,她快死了。

      “关了窗罢,我把香炉熄了。”她的一双手,递到我的肩膀,似是推了推,其实只是轻轻抚弄。
      我享受着她的伎俩,今夜还很漫长,一切刚刚好。
      “公子贵姓?”她压细了声线问着,似带足魔力。
      “前段时间姓王。”
      她略微迟疑片刻,理解了这句话后,又问:“如今姓什么?”
      “如今?”她的手,滑过我的背部,我低叹出一声,“还未想好。姑娘赐个姓我可好?”
      她没有停下她手中的动作,双唇探向我的耳际:“容我想想,似公子这般相貌与身段,姓张姓李都过于寻常……如不嫌弃,公子姓……”
      她的话头,被我压下她的轻喘所淹没。我解开她胸前的丝绳,将她那道外衣除下。“嗯?姓什么?”
      “姓安阳……可好?”
      “好……就姓安阳……”我啃噬她细白的颈,好时光终于拉开帷幕。

      这一夜,我得了个新的姓氏,亦得到几场缠绵后的愉悦。依偎在身边的佳人已进入深眠。未关闭的窗洒进一地月光,白茫茫的投影有几分刺目。
      我起身,去寻那壶带进来早已冷却的酒。
      花街下的人群已散得差不多,偶有几个醉客从中踉跄着出来,借着月光歪歪倒倒地想要回家。每间门楣上悬挂的大红灯笼并未熄灭——这生财之物是要亮到天明的。
      这是我在大漠的最后一夜,日头一出,我便要越过北山,进入中原。
      床塌上的人儿突然低吟一声,旋即又发起抖来。她挣扎着起床,扑向她艳红的梳妆台。拉开小屉,慌乱地翻找着,神情如饥渴的兽一般。翻了一阵,索性将小屉抽出倒扣于地上,将所有物品左拨右弄——还是没有。
      她失望的呆坐了一阵,眼神又转向那熄灭的香炉。察觉她的心意,我抢先一步将手压于香炉上。“这个,会死。”
      她失焦的眼瞳茫然地看我一眼,又盯向那个香炉,不出片刻,她开始努力掰我的手指——她对此物志在必得。
      我叹息一声,松了手。香炉失去力的平衡,翻下案去。一炉子灰,夹杂着还未燃尽的黑色之物倾了一地。她小心的拾起来,塞入口里。她的神情在一瞬间有所松弛,然后开始剧烈地抽搐,唇角,流出黑色的血。
      她倒在香案前。我喝尽手中的酒,从包袱里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残留着余温的枕边。
      窗外的月光大好,投映在她的尸体上,泛出淡淡的荧光。我叹了口气,花了一锭银子,竟连个栖身的地方都没有。跃出窗外,就着房顶与月光,我和衣躺下。

      天色蒙蒙亮,我牵马上路。翠红楼还无人发现这一噩耗,头牌服毒暴毙的故事不知道又会被渲染成何种版本。
      在出花街的路口,我看到一个人,骑一匹棕马朝我来的方向飞驰。他没有认出我,但我是认得他的——乔五。
      原来……我的心下有若干猜测,亦有若干明了。
      但是这些都与我无关了,我今日便会离开大漠。这片土地上发生过的故事,与正在发生的故事,我都不再留恋。我将回到中原,再一次踏入故土。
      我很快就会忘掉昨夜那女子,大漠留给我最后的印象,只会是那一地月光。
      出城时遇到小小的麻烦,随身行李都要打开来给卫兵们搜查。我早料到如此,做好了万全准备。
      出了城,不出一个时辰便可到北山脚下。我催马狂奔,内心如战鼓般激烈擂动。终于,我嘶喊出声:
      “中原,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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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话 棋

      我知道我只是颗棋而已。但这已足够。——题记。

      北山上素来不大有猛兽出没,匪盗也不多见——南北被两座重兵城池夹击,这里实在不是一条安稳的生财之道,所以山上长久经营着几家小店。茶摊,小吃店,紧急物资补给的小站均很齐全。到达山顶一般都是正午十分,正是需要进食的时间。这些年边境安稳后,来往的人渐渐多起来,因此几家小店生意很是兴旺,渐渐在北方有了些名气。
      当然,让他们出名的不光是歇脚吃饭这样简单的理由,而是他们接触的,多是富商、官兵以及各种身份暧昧的人群,所以情报多且杂,只要仔细打听,难免不会得到几条对自己有用的消息。后来这条门路兴旺起来,从曾经的副业摇身一变成为暗流下的主业。常走江湖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强硬的身家背景,就千万不要小看北山上任何一家店里的人——哪怕一个牵马小二,都有可能直接关系到今后自己的生路是否顺畅。
      本来我并不打算在山顶久留,只预备像寻常过客一样,听一两个笑话和不花银子的假情报,便赶在天黑前下山进入椟桀城。可我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多年前就该消失的人。
      他蓄起了一撮胡须,零碎地点缀在他瘦削的面庞上,看上去有几分可笑——像极一头公山羊。我见到他有几丝不信,从各个角度再三确认后发现的确是他。
      他竟然没有死在二哥的手里!
      他吃力地擦着桌子上的油腻,将碗碟筷勺收收捡捡。可以看出,他的武功全废,手脚筋脉尽断,现在就如一个废人般只能做最轻省的工作,勉强混来一口饭吃。可他必然是不甘心的,所以来到北方最多是非的地方,想要靠过去的见闻为自己搏得最后的生路。
      呵。我听到自己冷冷地笑出来,突然惊觉这些年自己竟是变了,若换成过去的岁月,我必然立即拔刀送他去早年就该去的地方。但我没有,我只是坐在我的座位上吃我的菜,喝我的酒,心里胡思乱想。我不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想到这里,我黯然地喝下一碗酒,开始盘算怎样弄清这段我一无所知的故事。
      我找店主订了间客房,并且似模似样地花掉二两银子打听林家堡这几年生意上的成就。所有的人都以为我只是一个行商,只有他知道,我不是。

      他终于看到我,眼神里闪过惊惧的情绪。我很满意。看来这么多年,他仍旧过得生不如死,始终都恐惧着这一天的来临。
      他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低低唤了声:“财爷。”之后便立即想躲到后面的厨房去,我朗声道:“店家,别忘了送洗脸水。”店主是个生意人,刚刚做成我的生意,心里不会不图回头客,于是也讨好似的喊道:“老七头,记得给这位客倌送盆洗脸水上去。”
      他佝偻的身子顿了顿,应过声钻入厨房。我走进房里,照例先安顿好我的包袱,然后坐下来静静地等,等待那段即将被填满的空白岁月——
      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后记忆都淡去了。那些飒飒烈风所割裂的岁月,一片一片依然明晰。那些策马天涯的理想,那些歃血为盟的誓言,那些浴血奋战的残酷,我以为我都忘了,但我没有。我甚至还在期待着,有一天能回过头,重拾往日遗落的梦想,再次实现……
      这个被唤作“老七头”的家伙,端着一盆水颤巍巍地走进房间,打断我的沉思。他的神情比我想象中镇静,他依然是他,到底也是混迹江湖这么多年的人了……
      “当年名震江湖的七毒改名叫‘老七头’,不委屈?”
      “财爷……我还得去收拾碗筷,我现在全凭这个混口饭吃而已,您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
      真可恶,只为投降而来?
      “今日,你身体的哪个部分先出了这道门,你就提前给它们选好埋的地方吧!”即使我控制住体内奔流的戾气,身边的桌子依然颤抖了一下。
      他见了这幕便知道性命已近危矣,瑟缩着站回来,并把大门关上。看来,这会是一段很长的故事。
      “要我问你才说?或者,你很清楚我都想知道些什么。”我想,这句话,足够分量成为故事的开场白。

      “那日,我被煞爷追到悬崖边上,被他尽废武功,挑断手脚筋,扔下悬崖。途中被一棵老松挂住,捡回条命。后来一路辗转,到了北方。北方帮派无人识我,只因我对南部情况比较熟悉才留我一命,苟活到如今。财爷,就我现在这面目,什么勾当也干不得,您还是发发慈悲,放过我糟老头子罢!”
      我挑起一道眉,示意他继续。
      “那几年,江湖还很险恶。事件惊动了朝廷,朝廷派了暗部来解决他们。很多人死了,也有和我一样的,换了身份到其他地方谋口饭吃,只等风波平息下去。后来江南出了几大富豪,向朝廷进贡了不少钱物,压下了事端。他们私下将当年那些残众慢慢召集起来,也不知道有些什么打算。我这副模样,实在不想再回到那波涛暗涌之地,打算余生都在这里过了算了……当然,我知道财爷您的脾气,如果您肯放过我这把老骨头……”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他的面色一瞬间露出一抹喜色,更殷勤地说下去。
      “如今江南首富,要属林家堡。听说他们不光富有,朝廷里也有深厚的人脉。送去的好几个秀女都一度被点为妃嫔,甚至还有位贵妃诞下龙儿,从此敛财气势更甚。尤其是木材这一条商路,几乎垄断。听说每年林家堡向朝廷进贡的黄金,足足有三四十车。”
      他越讲越兴奋,几乎已经忘了面前的男人,是能够将他性命轻易断送的旧仇。
      “除了林家堡,南方这几年各门派的争斗也很激烈。有几个新门派发展很快,不知道所习之武是何出处,招式都甚为凌厉,好几个旧门派吃了闷亏。这次财爷若回去,江南的格局定然又要大变,凭着财爷当年的威猛……”
      我闷咳一声,止住了他的话头。他亦在瞬间醒悟情绪过于激动,收敛了表情,尽量端正地站在我面前。

      “来的路上,我杀了几个人。”我轻描淡写地,把他当成老朋友一般,开始说自己的事情。
      “什么人敢犯上财爷那不是自寻死路吗?”他一边说着逢迎的话语,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的表情。
      “你知道‘蔷薇夫人’吗?”
      “什么?!是财爷杀了蔷薇夫人?我的天!”他惊呼。
      “不,我没有杀她,我杀了她丈夫。”
      “……!”他惊住了话头,半天才喃喃地说:“林珑,他是林家堡最大分支的当家啊!”
      “是吗?可武功却不怎么样。后来换他弟弟找上我,比他哥的武功略强些,不过没出五个回合,又死于我的刀下。”
      “……”
      他半天作不得声,我们一起陷入沉默。
      “财爷……您惹上麻烦的人物了。林珑和林珍两兄弟,在南方的势力比您想象的还要大得多!”
      “我想也是,不然不会一路追着我不放。不过我成功的换了造型,暂时摆脱了麻烦。”
      “您真以为就没事了?过不了几天,他们一定会找到您的下落的。”
      “是啊,所以在麻烦真正找上门来之前,很多该做的事应该趁早做完,才能一心一意的对付他们。”
      说完这句,我感觉到自己竟然带着一抹笑意。

      “财爷,财爷……我求求您,放过我吧!我的命不值钱,可杀了我,脏了您的手,而且楼上楼下里里外外这么多人都睁眼看着呐!之后您该怎么办?众目睽睽,人多口杂,您又会被林家堡盯上的!财爷……”
      我尚未拔出刀,他已经跪了下去,抱着我的腿开始用沙哑的喉咙求饶。他嘴皮子上的功夫这几年确实很有长进,临死前还能想出这么多脱身借口。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我用刀鞘摩挲他的脸。“你活得实在太久,这些年,是你多活的!”
      “我知道!我知道!其实这些年我过得生不如死,想起过去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每时每刻都在后悔!我已经改过自新了!看,我现在根本只是个废人,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勉强混口饭果腹!您就放我条生路,让我这把老骨头多活几天吧!”
      我微笑着,看他演戏似的流出老泪。当年丧尽天良的混蛋,终于在今天抱着我的脚忏悔!我一直后悔没有亲手杀了他,没想到竟然还有弥补的机会!我缓缓拔出刀来。
      他突然放开我的脚,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朝我的面门砸过来。我微微一侧,那包东西落在背后的桌上,冒出一阵黑雾,一股刺鼻的味道四散开来。他捂鼻退至角落里,观察我的反应。
      这味道,应该是以天仙子为主,夹杂了其他若干毒物的新作。他还是没有变,任何时候,都会防不甚防地对人反咬一口。我在那团黑雾中从容地站了一会儿,他见我完全无事,惊愕地睁大了双眼。
      “你大约已经忘记我在十岁前是怎么被你训练长大的。”我靠近他。“竟然对一个试药童子用这种普通毒药,这些年,你果然变得善良可亲了。”
      他在我的逼近中发起抖来。

      “这几年,我在西域找到一样好东西。”我摊开手掌给他看。
      “这个……像是……黑蛊蚕!”
      “好眼力,不愧为中原最擅长用毒的‘七毒’前辈。”我一把握住他的下颌,捏开他的嘴,将手心里的黑蛊蚕塞入他的喉咙。“只可惜,你快死了。”
      我看着他拼命咳嗽,用手指刺激喉咙想要催吐,但这些没用。黑蛊蚕在普通环境里一直处于睡眠状态,只有与宿主的活肉接触才会醒来,一醒即会附着于宿主的咽部,以活肉为食。进食速度极快,不出一盏茶的时间,宿主会因咽部穿孔窒息而死。宿主一旦死亡,黑蛊蚕亦会失去宿主所供应的氧气,死于宿主体内。黑蛊蚕死后会释放体内所有毒素,侵蚀宿主器官。不出两个时辰,宿主的所有器官便会与黑蛊蚕一同化做浓水。如在两个时辰内从宿主体内取出黑蛊蚕,轻者会被毒气熏瞎眼睛,重者则吸入毒气,死于肺部穿孔。
      这是西域人最危险的发现,也是最奇异的发现。黑蛊蚕如果从孵化时开始,一生保持睡眠状态,在自然死亡那一刻,会分泌出一颗通体雪白的蚕丹,西域人称它为雪丹。雪丹毒性极烈,但若按秘方配以雪莲,铃兰,曼陀罗,毒芹花,箭毒羊角拗的浆液这五味白色毒药中和,则可炼成武学奇药——对打通经脉,通畅血气运行以突破修行境界有极大助力。甚至对习武不当经脉逆流时所导致的走火入魔亦有奇效。武林上对此物早有传闻,可真正得到过此物的人却少之又少。我会得到珍贵的黑蛊蚕,也有一段漫长的来历,本话暂不赘述。
      此刻,我看着七毒缓缓地坐倒下去。他不能呼吸,双眼睁得老大,青筋暴凸出来,一张脸转为绛紫。他指着我,嘴唇蠕动了一句无声的话语,之后重重倒下去。
      他那句话说的是:“朵儿永远不会原谅你。”

      朵儿永远不会原谅我。
      我怎么不知道?自从我走上江湖路,朵儿就不会再原谅我。这么多年来刀口舔血的日子,我比任何人都更直接清楚的了解其中的身不由己和无能为力。这个该死的人,为什么在他的遗言里偏挑这句话来提醒我?
      杀了一直想要杀的人,内心却没有丝毫的快意。我麻木而熟练地善后:叫来店家,伪装出强做镇定的恐惧情绪,一口咬定他是我的同乡旧识,本来二人相谈甚欢,他却在起身开窗时刻突然倒下,再也没有爬起来。店家叫来一个三流医生,没有检验出任何外伤,故诊断七毒为情绪过于激动暴毙而亡,草草了结此事。
      我换了房间,一夜无眠。想起往事,突然发觉,我竟然还有那么多事情没有问他,就让他死了,不免又生出懊恼遗憾的情绪。北方的贪狼星比前些日子更加耀眼明亮。它在提醒我,我的宿命已偏离了轨道,需要调整。一切都只能为那一天做准备,不可在那一天之前出半点差错。
      我知道我只是颗棋而已。但这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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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幽姬ZX 于 2010-12-31 00:45 编辑

第四话   迷生

若你再见我,是否还记得我,记得前尘?记得这迷生。——题记

      椟桀城有我一位旧识,住在城西一条巷弄里。他为人有点古怪,江湖上关于他的传闻形形色色。他一直做着祖传的香料生意,自己也有一盘爱好——替人改头换面。也就是俗称的易容。
      他在江湖上有个很响亮的名号——花红,与另一个别号为柳绿的易容师冠绝于天下。但没有人见过花红的真面目——按花红的说法,即使他顶着真面目见人,恐怕也没有人会相信。花红擅长的是磨骨削腮,重塑容貌。听说柳绿擅长的却诡异得多,号称可以给人改掉天命,让人死里求生,飞黄腾达。没有人见过柳绿,他的传闻很少,甚至有人怀疑他仅仅是江湖的杜撰。
      我与花红多年未见,记得上一次见到他,他生意上出了很大的问题,得罪了官道。我替他把事情兜了下来,他就此北迁,听说后来生意做得还算顺畅,但我与他再未见面。那几年南方腥风血雨的事端后,江湖传闻我死了,他派他的小厮找过我——他是为数不多知道我还活在世间的人。
      隔去好几年,这次寻不寻得见他,我心里并没有底。但既然路过这里,不去看看也说不过去。况且,我当真有要事拜托他。

      椟桀城的关口查探得很严,看来林家堡的密宝比我所想的问题更严重。或者我得想办法托一趟镖,把它送到该去的地方。我避开了查点的官兵,打算找个商旅队混在一起入城。
      不想竟然花去我一天一夜,进城后已近黄昏。我找了家客栈,在客房内解决了新生的胡碴,想了想,决定找家镖局把那件要紧之物托送到它该去的地方。问明了掌柜,找去东街的顺天镖局托镖。
      这么晚才上门的生意,行内的人都知道所托之物一定异常贵重。镖主支开了闲杂人等方便我展示所托之物,我见他如此识时务,相必也是见惯大风大浪的人,于是拿出了怀中所托之物递给他。
      他见此物是一个密封着的锦盒,上有一张封条,不解地抬眼看我。我一脸平淡又让他不好发问,只得换了种方式问我:“不知小哥所托之物是托给谁?”
      “天都府上官陆。”
      “路程可不短呐,那此趟的价钱……?”
      我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镖主看了看银票又看了看手中的锦盒,明白了此物的价值。我见他眉宇间的神色闪了又闪,知道他一定生出了此物是吉是凶的忧虑。于是我又说:“这张银票只是报酬的一半,另一半,镖到,那人自然会给你。”
      镖主一听,知道这一趟镖是一定要接的。于是他接过我手中的银票,和锦盒一起放入怀里。“这趟镖我接了,放心,镖在人在,镖失人亡!”
      我微微笑了,道:“知道吗,此镖一旦有失,顺天镖局这个名字必将在江湖中永远消失。除了接镖人,谁打开这个锦盒,都不会活着看到第二天的太阳。”
      镖主听懂了我平静声音下所表露的不容质疑,于是慎重地拍了拍胸前的锦盒,说:“此物我将亲自贴身护送,放心。”
      我见他神情满是真意亦不再疑他,告辞离开。

      一夜无话。第二天我去城西寻花红的住处,不想却并不难找。城西处只有一处卖香料的店家,进门一看,不是花红又是谁?花红抬眼看到我,神情一点惊讶也无,直接把我引入内室。
      “算一算时辰,你也该到了。”他为我倒茶。
      多年的交情没有让我们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我从包裹里拿出那一夜在天楮城翠红楼含春处所得的黑色燃香物,交给他帮我鉴别下此物的奥妙。花红取过,只消一闻,就奇道:“这分明是大理的‘天香’,你从何处得到的?”
      “天楮城的一个头牌那里。”
      “想不到此物竟然已经流入大漠。”他暗暗沉思。
      “此人,你可识得?”我取来笔墨,勾勒一幅画像。
      他待那幅简单的人像勾画完毕后,直接叫出一个名字:“这不是‘乔五’吗?”
      “看来他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他本名姓刘名岩,江湖上人称他为‘乔五郎’,专以寻找各地奇物为业。这阵子他的风声有点紧,很少见他在南边走动。”
      “这件事毕竟和你的生意有关,你还是多关注为上。‘天香’一向都是禁品,在北方出现少不了你的麻烦。另外,还有件事……”

      “需几顶人皮面具?”他神情中有犹豫。“那件事以后我少碰此物。且你也知道,材料已不像当年那样随处可得。”
      “既然是要你做人皮面具,一定是我这一路颇有斩获。”我拿出一包东西,花红打开一看,是一大摞人面。
      “你被谁盯上?”他问
      “林家堡。”
      “那很有些麻烦。不过没事,东西我两日内就能给你。我看星宿位置猜你近日会来找我,没想到倒替我着想,连材料也一并带来。”
      “那自然,如你所说,如今已不比当年。不过也好,四海升平,你的这盘生意也做得顺畅。”我笑。
      “在那件事以后,诸事于我都不再重要。生意不生意,不过是祖上所留,做得尽力些只求不愧对于先祖。待我儿归来,我当再入中原,将当年的事做个了断。”
      “唉,来时我在北山顶上遇到‘七毒’,才发现这几年竟是消磨了我大半意志,倘若真有那天,不知是否还能重拾斗志。”
      “他竟苟活到如今?”
      “前几日被我秘杀了,此等鼠辈安能让他于世长留!”
      “狼,有一事,你迟早也会知晓。听说有人在中原见过‘七朵’。”

      “谁?!谁见过她?”我很激动。
      “我不知,此事究竟是真是假还很难说。我告诉你只是让你心下有谱,以免被人利用。”
      “若她真活着,大哥二哥不会瞒我!”
      “正是如此,我见你反应,便知此事还有待查证。你切记收了性子,凡事三思后行。隔了这几年,江南格局已与往昔不同。你此番去,可谓虎口拔牙。遇事小心为上。”
      “呵,别人不知我便罢,你岂能不知?吾刀虽快,却也难敌万军。我已非往日出头之鸟,人不犯我我乐得逍遥,人若犯我必以刀血相见。倒是侄儿,不知何处学艺去了?”
      “他亦是奇巧,心思与我相同皆不在家业上。自小迷星术观相,如今随了一仙翁四海云游,只余一年必归。届时我得以脱身,即入中原与你汇合。”
      “好!”
      “你就在此住下,得了面具,你可择日上路。”

      花红宅院内种植着各类花草,所到之处奇香飘散,恍如乐土。我突然想起曾经孩童时身边伴着幼小的七朵的光景来,那些年岁渐远了。
      朵儿,朵儿,我心下叫着。你若真活着还愿意原谅我吗?还是如那日一般与我决裂呢?
      记忆的洪水,将我推向那日。寒风中朵儿绝艳的脸庞,投向我绝望的眼神,当着我的面坠下悬崖。是从那日罢,从那日开始我只迷恋将死的女子,她们太像你。若你活着,你可记得我?记得当年药谷中瘦弱的男孩?记得一隔六年,再见便是天涯的江湖刀客?
      如此,她若活着,我该如何还她?我在此处默默地想着,很快就入了夜。
      花红打理完前庭的生意,见我在黑暗中立于一丛花前,便过来招呼我:“此花是我近几年的新作,混合了好几种奇花所育。如今已颇茁壮,待到秋日结出果实,想必又将震惊香界。”
      我回过神,笑笑。“此花似能将人带入回忆。不知其名?”
      “叫它‘迷生’罢。”他笑一笑,便招呼我吃饭。
      “迷生”,果然是好名字。

      半夜下了细雨,不见星辰。两日后我将以新面目上路,身边亦少了那件阻身之物。前路再将如何,我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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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迷生。这名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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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4_225:}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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